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近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近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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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64000
文件名称 |
发文时间 |
审批文号 |
关于漳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城区中部片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2021-05-21 |
漳环审〔2021〕2号 |
附件:关于漳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城区中部片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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