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海油销售福建有限公司漳平和平加油站建设项目
|
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和平镇和平村后日坑
|
中海油销售福建有限公司漳平和平分公司
|
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漳平市和平镇和平村后日坑,项目区北侧、东侧均为山坡地,西侧为208省道,隔省道为龙岩市桑玛作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肥制造),南侧为长竤汽车用锂电池生产厂;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二级加油站。项目主要经营汽油、柴油、润滑油零售。采用增强性双层油罐,加油站由油罐区(贮油罐直埋地下卧式罐)、加油棚、加油岛、站房、辅助用房、隔油池等组成。主要新建4个储油罐,其中92#汽油罐30m3×2个,95#汽油罐30m3×1个,柴油罐30m3×1个,加油机4台和4个加油岛。项目占地面积3500m2,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
|
(一)做好施工期间环保工作。
施工期应做好施工废水、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的防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减轻施工期对环境影响。
(二)落实项目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
1.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按要求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及化粪池、隔油沉淀池污水处理设施,站区出入口设置拦水条和导流沟截水明沟;地面保洁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作为站区绿化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相关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后,定期清淘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站区不得设置污水排放口。地下储油罐使用双层罐,内外表面应采取防渗防腐处理,储油罐周围应设计防渗漏检查孔或检查通道,周围应修建防油堤。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油品废气的控制和管理,配套安装油气回收及泄漏报警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在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相应限值。
3.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合理规划工艺布局,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4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防控措施。隔油池废油、废油渣、吸油棉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收集、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及并建立台帐。妥善处理其它固体废弃物,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5.制定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项目应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将环境保护要求纳入日常管理。
|
项目受理前由业主进行了网上公示,我局受理后于漳平市政府网进行了了全本公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