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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19-03-25 09:02 来源:审批股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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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备注

1

S7016(华寮)加油站建设项目

芦芝镇华寮村白石坑

福建漳平中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漳平市芦芝镇华寮村白石坑,项目区北侧为208省道,西侧为山地及白石坑采石场矿部办公区,东侧及南侧为山地;项目为新建项目,为二级加油站。项目主要经营汽油、柴油零售。采用增强性双层油罐,加油站由油罐区(贮油罐直埋地下卧式罐)、加油棚、加油岛、站房、辅助用房、隔油池等组成。主要新建5个储油罐,其中92#汽油罐50m3×1个,95#汽油罐20m3×1个,柴油罐50m3×3个,加油机6台和3个充电桩。项目占地面积3842m2,建筑面积848.4 m2,总投资19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一)做好施工期间环保工作。

施工期应做好施工废水、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的防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减轻施工期对环境影响。

(二)落实项目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

1.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按要求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及化粪池、隔油沉淀池污水处理设施,站区出入口设置拦水条和导流沟截水明沟;地面保洁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作为站区绿化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相关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后,定期清淘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站区不得设置污水排放口。地下储油罐使用双层罐,内外表面应采取防渗防腐处理,储油罐周围应设计防渗漏检查孔或检查通道,周围应修建防油堤。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油品废气的控制和管理,配套安装油气回收及泄漏报警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在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相应限值。

3.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合理规划工艺布局,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防控措施。隔油池废油、废油渣、吸油棉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收集、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及并建立台帐。妥善处理其它固体废弃物,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5.制定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项目应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将环境保护要求纳入日常管理。

项目受理前由业主进行了网上公示,我局受理后于漳平市政府网进行了了全本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9年3月25日-2019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7533918、7538887(传真)

电子邮箱:zphbsp7533918@163.com

通讯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福项路26号

邮政编码:364400

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

201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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