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福建省第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20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3137.46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省级示范创建资金3137.46万元,其中:2837.46万元用于第一、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补助;300万元用于第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补助(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用于24个项目建设。
二、资金列支渠道。从“库区移民扶持专项”中列支123.04万元,用于移民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相关项目建设,资金性质为政府性基金,支出列“2136601-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科目(详见附件1)。其余3014.42万元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
三、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是省委省政府2024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根据省政府督查室要求纳入督查考核工作,要确保今年9月底前全部开工,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请各相关乡镇严格按照《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4〕4号)等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加强资金监管使用,同时,做好绩效申报和跟踪管理工作,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第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分配明细表
2.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中共漳平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漳平市财政局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
附件1
2024年第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
分配明细表
序号 |
镇(村) |
分配资金 (万元) |
其中:省级资金(万元) |
|||
闽财农指 〔2024〕 20号 |
闽财农指 〔2024〕30号 |
其中:从“库区移民扶持专项”中列支的金额 |
||||
1 |
永福镇 |
300 |
300 |
|
|
|
2 |
桂林街道 |
瑞都村 |
800 |
479.33 |
320.67 |
|
3 |
和平镇 |
东坑村 |
280 |
280 |
|
|
4 |
西园镇 |
遂林村 |
300 |
300 |
|
|
5 |
芦芝镇 |
圆潭村 |
182.46 |
182.46 |
|
123.04 |
6 |
南洋镇 |
利田村 |
200 |
200 |
|
|
7 |
拱桥镇 |
梧地村 |
275 |
275 |
|
|
8 |
新桥镇 |
新桥村 |
200 |
200 |
|
|
9 |
永福镇 |
后盂村 |
200 |
200 |
|
|
10 |
永福镇 |
西山村 |
400 |
400 |
|
|
合计 |
3137.46 |
2816.79 |
320.67 |
|
附件2
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
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中共漳平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项目资金(万元) |
300 |
|||||
总体目标 |
开展“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走具有福建特色乡村振兴之路,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 |
|||||
绩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单位 |
区域目标值 |
永福镇 |
||||||
成本 |
经济成本指标 |
财政补助资金 |
反映财政补助资金下拨情况 |
万元 |
300 |
|
产出 |
数量 |
创建对象数量 |
反映漳平市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数量 |
个 |
1 |
|
质量 |
安排产业项目的资金占比 |
反映示范创建财政补助资金用于产业项目情况 |
% |
≥40 |
||
时效 |
示范创建项目开工率 |
反映示范创建项目开工情况 |
% |
≥77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产业发展升级的项目数占比 |
反映产业兴旺情况 |
% |
≥6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的乡(镇)占比 |
反映乡风文明情况 |
%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发生重大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乡(镇)占比 |
反映生态宜居、治理有效情况 |
%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调查对象满意度 |
反映调查对象对示范创建项目的满意度 |
% |
≥90 |
附件3
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
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中共漳平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项目资金 |
资金总额: |
2837.46 |
||||
其中:省级财政安排资金 |
2837.46 |
|||||
市县两级财政安排资金 |
0 |
|||||
总体 |
开展“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走具有福建特色乡村振兴之路,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创建一批各美其美乡村振兴示范村。 |
|||||
绩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单位 |
区域目标值 |
成本 |
经济成本指标 |
财政补助资金 |
反映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情况 |
万元 |
2837.46 |
|
产出 |
数量 |
创建对象数量 |
反映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数量 |
个 |
9 |
|
质量 |
安排产业项目的资金占比 |
反映示范创建财政补助资金用于产业项目情况 |
% |
≥40 |
||
时效 |
示范创建项目开工率 |
反映示范创建项目开工情况 |
% |
≥77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平均每村主导产业年总产值 |
反映产业兴旺情况 |
万元 |
≥650 |
|
平均每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 |
反映产业兴旺情况 |
个 |
≥1 |
|||
创新入股分红等共同富裕模式增加村民或村集体收入的村占比 |
反映生活富裕情况 |
% |
≥5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的村占比 |
反映乡风文明情况 |
%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发生重大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村占比 |
反映生态宜居、治理有效情况 |
%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村民满意度 |
反映村民对示范创建项目的满意度 |
%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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