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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平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漳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4 17:19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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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福建省第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20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3137.46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省级示范创建资金3137.46万元,其中:2837.46万元用于第一、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补助;300万元用于第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补助(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用于24个项目建设。

  二、资金列支渠道。从“库区移民扶持专项”中列支123.04万元,用于移民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相关项目建设,资金性质为政府性基金,支出列“2136601-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科目(详见附件1)。其余3014.42万元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

  三、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是省委省政府2024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根据省政府督查室要求纳入督查考核工作,要确保今年9月底前全部开工,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请各相关乡镇严格按照《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4〕4号)等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加强资金监管使用,同时,做好绩效申报和跟踪管理工作,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第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分配明细表

  2.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中共漳平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漳平市财政局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

 

附件1

 

2024年第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

分配明细表

 

序号

镇(村)

分配资金

(万元)

其中:省级资金(万元)

闽财农指

2024

20

闽财农指

202430

其中:从库区移民扶持专项中列支的金额

1

永福镇

300

300

 

 

2

桂林街道

瑞都村

800

479.33

320.67

 

3

和平镇

东坑村

280

280

 

 

4

西园镇

遂林村

300

300

 

 

5

芦芝镇

圆潭村

182.46

182.46

 

123.04

6

南洋镇

利田村

200

200

 

 

7

拱桥镇

梧地村

275

275

 

 

8

新桥镇

新桥村

200

200

 

 

9

永福镇

后盂村

200

200

 

 

10

永福镇

西山村

400

400

 

 

合计

3137.46

2816.79

320.67

 

附件2

 

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

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中共漳平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资金(万元)

300

总体目标

开展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走具有福建特色乡村振兴之路,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单位

区域目标值

永福镇

成本
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财政补助资金

反映财政补助资金下拨情况

万元

300

产出
指标

数量
指标

创建对象数量

反映漳平市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数量

1

质量
指标

安排产业项目的资金占比

反映示范创建财政补助资金用于产业项目情况

%

≥40

时效
指标

示范创建项目开工率

反映示范创建项目开工情况

%

≥77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产业发展升级的项目数占比

反映产业兴旺情况

%

≥60

社会效益指标

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的乡(镇)占比

反映乡风文明情况

%

100

生态效益指标

无发生重大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乡(镇)占比

反映生态宜居、治理有效情况

%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调查对象满意度

反映调查对象对示范创建项目的满意度

%

≥90

附件3

 

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

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中共漳平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资金总额:

2837.46

其中:省级财政安排资金

2837.46

市县两级财政安排资金

0

总体
目标

开展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走具有福建特色乡村振兴之路,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创建一批各美其美乡村振兴示范村。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单位

区域目标值

成本
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财政补助资金

反映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情况

万元

2837.46

产出
指标

数量
指标

创建对象数量

反映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数量

9

质量
指标

安排产业项目的资金占比

反映示范创建财政补助资金用于产业项目情况

%

≥40

时效
指标

示范创建项目开工率

反映示范创建项目开工情况

%

≥77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平均每村主导产业年总产值

反映产业兴旺情况

万元

≥650

平均每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

反映产业兴旺情况

≥1

创新入股分红等共同富裕模式增加村民或村集体收入的村占比

反映生活富裕情况

%

≥50

社会效益指标

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的村占比

反映乡风文明情况

%

100

生态效益指标

无发生重大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村占比

反映生态宜居、治理有效情况

%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村民满意度

反映村民对示范创建项目的满意度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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