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山海协作对口帮扶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领导挂钩帮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以及部分老区苏区县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20〕23号)文件精神,龙海市与我市进行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并支持帮扶资金600万元,现将2020年山海协作对口帮扶资金600万元下达给你们,山海协作对口帮扶资金至少80%用于促进贫困户脱贫项目,包括用于贫困户产业、教育、医疗、就业、培训、电商、旅游、搬迁、危房改造扶贫项目。资金也可以用于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与基础设施建设,请你们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漳州龙海市帮扶资金分配表
2、2020年山海协作对口帮扶资金绩效目标表
漳平市脱贫攻坚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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