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落实“省十九条措施”龙岩市级和漳平财政配套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九条措施的通知》(闻委办发明电[2020127号)(简称“省十九条措施”)文件精神,经各乡镇(街道)统计上报,在帮助就地就近就业方面,各类经营主体吸纳贫困人口稳定就业5人,按每人300元和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在支持发展产业项目方面,共有2149户贫困户发展产业,按每户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现将龙岩市级和漳平市财政配套补助资金21.64万元和21.57万元合计43.21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请你们及时将补助资金拨补到位,并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落实“省十九条措施”龙岩市级和漳平市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安排表
漳平市脱贫攻坚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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