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91号)文件精神,对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子女正在接受中、高职等职业教育和技工院校教育的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根据《福建省雨露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8〕16号)精神,各乡镇(街道)调查摸底核实比对后共上报扶持对象170人,经研究,现将2020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52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及时将雨露计划补助资金转入扶持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银行账户。
附件:1.2020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安排表
漳平市脱贫攻坚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