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餐饮等行业企业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08:45字号:大 中 小
漳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餐饮等行业企业免征
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的通知
漳财综〔2020〕2号
各有关乡镇(街道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餐饮等行业企业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闽财税〔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餐饮等行业企业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
漳平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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