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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5-30 15:48字号:
 

关于《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2023525在漳平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漳平市财政局局长  陈龙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收回部分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32号):“对各地2019年以来通过安排财政预算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形成的专项债务限额空间(限额大于余额的部分),按一定比例留归地方使用,剩余部分由中央财政集中收回重新分配,用于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收回我市专项债务限额32,003万元,2022年我市政府债务限额调整为545,244万元(一般债务限额226,28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18,962万元)。截至202212月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519,436万元(一般债务202,953万元、专项债务316,483万元),尚有限额空间25,808万元,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内。

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2,14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0,440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1,700万元。新增核定后,我市政府债务限额577,384万元(一般债务限额236,72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40,662万元)。截至20234月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551,403万元(一般债务213,220万元、专项债务338,183万元),尚有限额空间25,981万元。

根据我市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政府性投资需求,建议按照省财政厅核定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2,140万元,同时安排举借地方政府债券32,14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0,44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1,700万元。

二、第一批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方案

按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新增一般债务限额应安排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资本支出,新增专项债务限额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严格将限额用于经省政府审定的专项债券项目。拟安排具体项目如下:

(一)新增一般债券10,440万元具体使用项目

1.文体局2,500万元,项目安排:图书馆建设项目1,200万元、文化馆建设项目800万元、美术馆建设项目500万元;

2.团市委700万元,项目安排:青少年宫(科技馆)项目;

3.教育局1,950万元,项目安排:漳平二中改扩建项目(漳平市全民健身中心)450万元、漳平职业中专学校卫生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培训中心项目1,000万元、漳平市永福中学提升改造项目500万元;

4.住建局1,700万元,项目安排:东湖路道路及污水提升改造工程800万元、漳平市城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500万元、漳平市污水提质增效200万元、无障碍设施提升改造200万元;

5.数字中心2,000万元,项目安排:2023智慧数字漳平项目;

6.水利局300万元,项目安排:漳平市公益性小型水库水雨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项目;

7.卫健局240万元,项目安排:漳平市基层医疗体系提升改造项目;

8.永福镇500万元,项目安排:漳平市永福镇雨污分流改造及集镇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9.新桥镇350万元,项目安排:新桥镇麦园至产坑三级公路工程。

10.和平镇200万元,项目安排:漳平市和平镇集镇提质扩容项目。

(二)新增专项债券21,700万元具体使用项目

1.卫健局3,000万元,项目安排:漳平市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

2.工业园区管委会18,700万元,项目安排: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第一批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分配方案,预算拟作以下调整: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440万元;相应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40万元。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1,700万元,相应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700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精准谋划项目,健全常态化项目储备机制。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聚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市特色和实际发展需求,精准谋划一批人民群众期盼实施、具有公益性且有一定收益的项目。统筹发挥发改、财政及相关部门各自职能,共同做好专项债项目储备、申报等工作,常态化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建立健全“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发行一批、建设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

二是加快项目推进工作,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资金申报主体责任,认真把握前期工作各项要求,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加快履行项目前置审批手续。发改、财政、行业主管部门、要素保障部门等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推进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度,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下达后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坚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通报预警机制,持续联合效能办、发改委加大专项债券使用管理的督查督导力度,实行闲置资金超期收回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多措并举,加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进度,发挥拉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

方案(草案)及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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