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1.背景。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林草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及《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林草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抓落实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漳平市对台合作交流领先优势,通过开展海峡两岸现代林业融合发展试点,推进漳平林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台湾林农林企登陆“第一家园”,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2.依据。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林草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林草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抓落实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
二、工作进展
2024年5月1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出台《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林草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2024年6月,漳平市林业局牵头起草了《漳平市海峡两岸现代林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组织相关股室认真研究,并向16个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龙岩市林业局和福建省林业局征求意见,形成文件征求意见稿。2024年8月份,组织经办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文件的内容和程序等开展审查,同时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根据工作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调整,进一步完善文件内容。
三、主要内容
本工作方案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文件正文,正文内容主要有四点:一是主要目标;二是工作任务;三是工作安排,工作安排分为制定规划、组织实施、总结提升等三个阶段;四是保障措施,保障措施包含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资金支持等三个方面。另一部分是附件的任务清单,将试点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充分发挥漳平市对台合作交流领先优势,全方位推进漳台林业合作,促进漳平市林业高质量发展。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新出台政策为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漳平市林业局陈先生,0597-7028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