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龙财社指〔2023〕8号)和《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龙财社指〔2023〕23号),现结合我市,制定该政策。
二、目标任务
鼓励企业等各类用工主体积极参与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的吸纳稳就业力度
三、工作进展
2023年10月27日,经中共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发放奖补标准。
四、范围期限
该政策补助对象为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来漳平就业的我市用工企业(单位),申领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20日。
五、主要内容
(一)吸纳对象: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来漳平就业的我市用工企业(单位)
(二)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市内用工企业截止2023年8月31日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的实际申请人数确定。
(三)补助申领条件:
(1)漳平市辖区企业当年度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就业,并已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之一)。
(2)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在漳平多家企业(单位)就业的,以最先申领的为准;当年度已享受过“闽宁劳务协作”等就业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跨省就业资金”补助。
(四)申报材料
(1)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补助申领审核表(一式二份);
(2)企业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花名册(一式二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
(4)企业吸纳的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注意事项
(一)企业应合理运用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改善用工条件、为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员发放慰问补贴、提升技能水平等,帮助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员稳定就业。
(二)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在漳平多家企业(单位)就业的,以最先申领的为准;当年度已享受过“闽宁劳务协作”等就业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跨省就业资金”补助。
七、关键词诠释
企业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就业数据以福建省智慧就业管理系统系统社会保险参保数据为准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经办人:马智晗 联系电话:0597-7532986
地 址:漳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78号A栋二楼23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