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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回应

详细解释新近出台的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精神,以利于各级对政策的落实制定具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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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11 17:22 来源:漳平市民政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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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加强对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助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同意建立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19〕74号),明确的各相关部门职责和省市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精神提出了一系列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通知》。此文件切实加强对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职能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研究分析全市养老服务发展形势,拟定完善养老服务工作的重大制度和政策,向市政府提出相关建议;统筹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利用各种资源,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康复、文化教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督促检查与养老服务有关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详见正式文件附件2)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民政局局长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由市委老干部局,市发改局、教育局、工信科技局、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文体旅游局、统计局、龙岩市漳平医保局、消防救援大队、税务局等共19个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成员单位若确需变动成员及联络员,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1.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会议旨在通报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和事项。根据市政府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前,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会议前期准备工作,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2.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会议分为年度会议、临时会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能,主动研究养老服务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联调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养老服务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三、范围、期限

  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四、保障措施

  本《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要求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职能,研究决定养老服务发展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养老服务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和监督全市养老服务业务工作,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漳平市民政局 陈文柱    

  联系电话:0597-753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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