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政务服务
扶残助困一件事(试行)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12-25 17:36 来源:漳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事项名称

扶残助困一件事(试行)

面对对象

个人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行政区划

漳平市

区划编码

350881000000

行使层级

县级

牵头部门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联办机构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医保局、福建省人社厅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跑腿次数

0

跑腿原因和环节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提供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名称

  集成事项

  1、残疾人证新办

  2、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3、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残疾人证办理申报须知 

  (一)残疾人证新办 凡居住在我省且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在其居住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其中精神障碍者何听力正常的言语障碍者,一般应在2周岁后方可申请;因病因伤致残者(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无法恢复功能等除外),在最终治疗结束起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持证残疾人在持证期间,因康复或因病、因伤等原因确实发生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变化的,可申请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变更。 

  (三)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持证残疾人在持证期间,因故遗失残疾人证的,可申请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四)残疾人证换领 持证残疾人在持证期间,因污损或损坏卡面、影响正常使用的,可申请残疾人证换领。 

  (五)残疾人证迁移 持证残疾人在持证期间,因户口迁移的,应在迁移之日起半年内申请办理残疾人证迁移。 

  (六)残疾人证注销 持证残疾人因死亡或通过康复(含部分康复)恢复功能或部分功能的,可申请残疾人证注销或注销部分残疾类别。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报须知: 

  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储蓄卡、三张照片、在享低保低收入或无固定收入证明。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报须知: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储蓄卡、三张照片。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1

残疾人证

其他

-

电子材料

1

2

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明

其他

-

电子材料

1

3

监护人的监护证明

其他

-

电子材料

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其他

-

电子材料

无需纸质材料

5

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照

其他

-

电子材料

无需纸质材料

6

申请人的户口本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其他

-

电子材料,电子证照

1

7

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其他

-

电子材料

1

8

在享低保、低收入或无固定收入证明

-

-

电子材料

无需纸质材料

9

储蓄卡

-

-

电子材料

无需纸质材料

  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不收费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附件下载
分享
收藏 取消收藏打印 关闭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