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五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SD2LY20201021X004 | 投诉龙祥水电站2020年6月加高河坝体10多米,这样会淹没田地50余亩,旱地20余亩,竹林约定5亩,水渠建设用地15亩,并会造成河道断流,影响下游村民安全和生态平衡,反映多次无果。要求恢复耕地,恢复生态,取缔加高河坝。 | 漳平市 | 水 | 1.关于反映“龙祥水电站2020年6月加高河坝体10多米”问题。2005年6月漳平市经贸局《关于漳平市温坑一级水电站技改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电站拦河坝加高到7.5m。经核查,该电站10月份拦河坝施工至设计高度6.5m,未达信访反映加高10多米高度。 2.关于反映“加高坝体会淹没田地50余亩,旱地20余亩,竹林约定5亩,水渠建设用地15亩”问题。根据漳平市自然资源局现场核实及RTK测量,拦河坝加高后,会增加水田淹没3.0 亩。该电站拦河坝加高以后,水库发电泄水闸阀全开度打开放水,水库未蓄水,按径流方式引水发电,至今未增加淹没土地。 3.关于反映“会造成河道断流,影响下游村民安全和生态平衡”问题。该电站于2018年12月完成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设施的改造,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并联入省环保监控平台实施在线监控。2020年5月份起,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数据不合格每月通报的情况,电站均正常按照核定的流量下泄最小生态流量。未发现信访件反映的会造成河道断流,影响下游村民安全和生态平衡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1.鉴于该电站拦河坝加高后,需新增用地征用手续尚未办理。漳平市政府要求漳平市水利局责令漳平市龙洋水电有限公司温坑一级水电站于2020年11月30前拆除新加高部分的坝体,现正在拆除中,此工作由双洋镇政府督促业主提供整改报告及坝体撤除过程影像资料。 2.漳平市政府要求漳平市水利局责令漳平市龙洋水电有限公司温坑一级水电站不得蓄水超过原来的蓄水位,以确保不新增淹没土地,并严格按照核定的流量下泄最小生态流量。 |
正在办理 | 无 |
2 | SD2LY20201021D007 | 投诉村居民区的张某某养猪场,污水直排流入河沟,养殖生猪约100来头,夏天蚊子苍蝇特别多,臭气熏天,窗户都不敢开。 | 漳平市 | 水、大气 | 经调查核实,张某某养殖场所在区域为禁养区,在2017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前,该生猪养殖场已关闭。去年以来,市场生猪价格大幅上涨,受利益驱使,今年9月,张某某先后购买6头母猪和16头乳猪在场内复养,累计复养生猪22头。养殖场猪粪采用人工清理到空地堆放作为肥料,猪尿水用管道引到附近的沼气池,然后再抽到养殖场上面的山场灌溉树林,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河沟现象。信访件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已责令溪南镇政府督促立即进行清栏。10月23日,溪南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核实,被信访人已将猪场内养殖的生猪全部清栏。 2.漳平市溪南镇党委对生猪养殖业巡查管控不到位、污染防治履职不力的包村干部及行政村予以通报批评。 3.漳平市政府要求溪南镇政府举一反三,对辖区生猪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坚决制止违规养殖行为,指导合规养殖场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减少生猪养殖污染对环境的影响。 |
正在办理 | 给予1名包村干部及1个行政村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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