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三农工作专栏 > 粮食工作信息
漳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贯彻落实 《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7 10:57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漳粮储〔2024〕2号
局各股室、粮食发展服务中心、各粮食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提高粮食安全监管效能,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现将新修订的《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学习并做好贯彻落实。

一、重视粮食安全追溯

局各股室、粮食发展服务中心、各粮食企业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追溯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监督、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坚持最严肃的问责这“四个最严”要求,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实现粮食质量安全顺向、逆向可追溯及风险可管控的目标。

二、落实保障追溯责任

局各股室要明确职责分工,切实督促粮食经营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与义务,在原粮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粮食加工和销售等环节落实追溯责任,在原粮销售交付时要通过省原粮追溯系统平台实施源头赋码,并将追溯信息推送给购粮方。录入的追溯信息要准确、规范、完整,如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及时更新补录。

三、加强宣传培训力度

局各股室要组织干部及涉粮企业人员认真学习《办法》,增强对《办法》的认知,贯彻执行相关工作要求,通过网络、报纸、微信、宣传单等各类媒体和传播方式扩大宣传范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培训力度,有针对性的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并做好原粮追溯系统的推广应用。

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局各股室要根据《办法》的相关要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定期巡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原粮、政策性粮食经营企业履行粮食安全信息追溯的检查工作,对未按照《办法》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者,要依法予以处罚。

 

附件:《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漳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3月25日

分享
收藏 取消收藏打印 关闭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