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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抽查单位 |
检查内容 |
抽查时间 |
抽查结果 |
1 |
漳平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
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巡查检查 |
2023年8月28日 |
对漳平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的是否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是否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是否有恶意抬高出库价格、变相提高出库费用,设置出库障碍阻扰出库等“出库难”问题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未发现问题。 |
依据 |
1.《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经贸〔2012〕1520号)第五条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进行监督检查。 2.《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3年第123号)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以下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四)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入库以及原粮出库销售中的质量安全。 3.《关于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19〕218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和加工转化监管督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20〕295号) 现将检查情况结果公布,接受监督,联系电话:0597-3278951,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1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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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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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漳平市发改局(粮储局 ) 填报人:陈明达 填报日期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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