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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举报须知
发布时间:2023-06-06 11:27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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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通并负责统一管理,面向全社会受理对涉嫌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或其他粮食流通、国家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法规政策行为的举报。

二、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实行统一受理、分级负责、实事求是、便民高效的处置原则,通过热线电话和网络、微信平台接收举报,不接待来信、来访。热线接收的线索将按有关规定分办处理。

三、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电话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13:00-17:00;网络、微信平台全天24小时接收举报。

四、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提倡实名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二)无明确被举报对象、诉求目的描述不清等举报基本要件不全的;

(三)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已经解决、正在解决,或者已由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六、举报人应当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虚构问题、歪曲事实、诬陷他人的,由举报人承担一切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漳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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