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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家庭农场项目扶持对象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30 11:06 作者: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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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和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1〕45号)及《关于印发漳平市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和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农[2021]72号)精神,在符合申请条件基础上,坚持以下原则:1.从事果茶种植的,有实施绿色防控技术的优先推荐。2.近一年已获得同级的财政补助的经营主体原则上不推荐。3.同一生产基地不得以不同经营主体重复申报财政资金补助。4.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及“一品一码”日常管理的经营主体优先推荐。5.农场主有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优先推荐。6.农场主及其家庭成员有参与涉毒、涉诈违法犯罪活动的不参与评选。7.优先扶持我市特色产业和新增长点项目。在各乡镇(街道)推荐的家庭农场名单基础上,经2021年6月21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推荐扶持漳平市退伍兵家庭农场等6个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6月30日-7月6日),投诉电话0597-7538105。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附件: 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扶持对象名单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30日

 

 

 

 

  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扶持对象名单

  (6家)

  1. 漳平市退伍兵家庭农场

  2. 漳平市象湖镇通甲家庭农场

  3. 漳平市梅龙山农场

  4. 漳平市赤水镇雲雾家庭农场

  5. 漳平市许燕农场

  6. 漳平市永福绿谷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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