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林业)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为适应各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需要,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活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指导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使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
2016年8月8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目 录
申 请 书 类 5
仲裁申请书 6
口头仲裁申请书 8
第三人参加仲裁申请书 10
回避申请书 11
反请求申请书 12
撤回仲裁申请书 13
变更开庭时间(地点)申请书 14
先行裁定申请书 15
财产保全申请书 16
证据保全申请书 17
通 知 书 类 18
受理通知书(送申请人) 19
受理通知书(送被申请人) 20
选定仲裁员通知书 21
仲裁员回避通知书 22
不予受理通知书 23
仲裁答辩书 24
举证通知书 26
第三人参加仲裁通知书 27
开庭通知书 28
证人出庭通知书 29
变更开庭时间(地点)通知书 30
仲裁程序恢复通知书 31
裁 决 (定) 书 类 32
仲裁裁决书 33
仲裁调解书 37
裁决补正书 39
先行裁定书 40
准许撤回仲裁申请裁定书 41
仲裁延期决定书 42
仲裁程序中止裁定书 43
仲裁程序终结裁定书 44
内部文书类 45
卷宗封面 46
卷内备考表 47
案 卷 目 录 48
立案审批表 49
延期审批表 50
调查取证笔录 51
开庭笔录(含调解笔录) 52
其 他 类 54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55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有关事项提示 57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0
授权委托书 61
委托鉴定函 62
财产保全移送函 63
证据保全移送函 64
送达回证 65
仲裁裁决(调解)执行申请书 66
仲裁建议书 67
申 请 书 类
仲裁申请书
申 请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代理人
姓名: 性别: 单位: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仲裁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名称: 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 联系方式:
附件:1.申请书副本 份
2.其他有关材料 份
3.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复印件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 月 日
口头仲裁申请书
申 请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代理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仲裁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名称: 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 联系方式:
以上记录经本人核对,与口述一致。
附件:1.申请书副本 份
2.其他有关材料 份
3.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复印件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记录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人参加仲裁申请书
×××仲裁委员会:
你委受理的 与 纠纷一案,处理结果与我方有利害关系。为保障我方的合法权益,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九条规定,现向你委提出以本案第三人的身份参加本次仲裁活动。
理由: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代理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 月 日
回避申请书
×××仲裁委员会:
你委受理的 与 纠纷一案,因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特申请其回避。
(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 )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
( )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 月 日
反请求申请书
反请求申请人
姓名: 住所: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反请求被申请人
姓名: 住所: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反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附件: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 月 日
撤回仲裁申请书
×××仲裁委员会:
本人申请撤回 年 月 日向你委提请的
纠纷一案的仲裁申请。
理由: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 月 日
变更开庭时间(地点)申请书
×××仲裁委员会:
兹向你委提出变更 纠纷一案开庭时间(地点)申请,变更为 。
理由: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 月 日
先行裁定申请书
×××仲裁委员会:
本人于 年 月 日就 纠纷一案向你委申请仲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现申请先行裁定被申请人
(维持现状、恢复农业生产以及停止取土、占地等破坏性行为) 。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仲裁委员会:
本人于 年 月 日就 纠纷一案向你委申请仲裁,现有证据证明因 (有损毁、隐匿、转移、挥霍、出卖财产等行为),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申请财产保全。如果因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损失,由我方负责赔偿。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 月 日
证据保全申请书
×××仲裁委员会:
本人于 年 月 日就 纠纷一案向你委申请仲裁。为确保证据完好,保证仲裁活动顺利进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申请证据保全。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 月 日
通 知 书 类
受理通知书(送申请人)
×××农仲案[×××]第×××号
×××(申请人):
你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已收到。经审查,仲裁申请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本委予以受理。现将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通知书和授权委托书送你。请自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选定仲裁员,并将选定仲裁员通知书送本委。如委托代理人,应填写由你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于 年 月 日前提交本委。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受理通知书(送被申请人)
×××农仲案[×××]第×××号
×××(被申请人):
申请人 与你 纠纷一案,本委已受理。现将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通知书和授权委托书送你。请自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选定仲裁员,将选定仲裁员通知书送本委,并于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如委托代理人,应填写由你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于 年 月 日前提交本委。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选定仲裁员通知书
×××仲裁委员会: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相关规定:
1.我方在《仲裁员名册》中选定 为仲裁员;选定 为首席仲裁员;
2.( )我方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3.( )我方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
申请人(被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 月 日
说明:如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请在相应的选择项前的括号内打“√”确认。
仲裁员回避通知书
×××农仲案[×××]第×××号
×××(申请人、被申请人):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审查,仲裁员 确有必须回避的情形,本委决定其回避。
请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于 工作日内重新选定仲裁员。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决定不予回避的,修改为:
×××(提出申请的当事人):
你提交的回避申请书收到。经审查,仲裁员 不具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必须回避情形,本委决定其继续参加该案的审理和裁决。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不予受理通知书
×××农仲案[×××]第×××号
×××(申请人):
你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已收到。经审查,该仲裁申请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本委决定不予受理。
理由: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仲裁答辩书
答 辩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现就申请人 与我 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事实和理由:
附件:1.答辩书副本 份;
2.证据清单;
3.证人情况。
答辩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 月 日
证据材料清单
编号 |
证据名称 |
证据种类 |
证据来源 |
原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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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情况
编 号 |
姓 名 |
住 址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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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通知书
×××农仲案[×××]第×××号
×××(当事人):
……(写明案件名称)一案,本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指定本案的举证期限至__年__月__日届满(或者你方与×××协商一致,确定本案的举证期限至__年__月__日届满,本委予以准许)。你方应当在__年__月__日前向本委提交证据,逾期提交的,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特此通知。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人参加仲裁通知书
×××农仲案[×××]第×××号
×××(第三人):
你于 年 月 日提交的参加仲裁申请书已收到。经审查,同意你作为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
如委托代理人,应填写由你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于 年 月 日前提交本委。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如果不同意参加仲裁活动,修改为:
你于 年 月 日提交的参加仲裁申请书已收到。经审查,不符合参加仲裁的条件,不同意你作为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
理由: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开庭通知书
×××农仲案[×××]第×××号
×××(当事人、第三人、其他参与人):
本委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开庭审理 与 纠纷一案。由 、 、 组成仲裁庭, __担任首席仲裁员。请准时出庭,并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证人出庭通知书
×××农仲案[×××]第×××号
×××(证人):
与 纠纷一案, 向本委提出申请,由你作为本案证人出庭作证,本委已准许。请你于 年
月 日 时 分到 出庭作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证人作证注意事项如下:
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二、证人应当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证人不得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证言。
三、证人应当如实作证,并如实回答庭审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作伪证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证人不得旁听审理,不得与当事人和其他证人交换意见。五、证人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变更开庭时间(地点)通知书
×××农仲案[×××]第×××号
×××(当事人、第三人、其他参与人):
于 年 月 日向仲裁庭提出变更开庭时间(地点)申请。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有关规定,经审查,仲裁庭同意其变更开庭时间(地点)的请求,开庭时间(地点)变更为 。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不同意变更请求修改为:
×××(提出变更申请的当事人):
你于 年 月 日向仲裁庭提出变更开庭时间(地点)申请,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有关规定,经审查,仲裁庭不同意你提出的变更开庭时间(地点)请求,请按照原定开庭时间、地点准时出庭。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仲裁程序恢复通知书
×××农仲案〔×××〕第×××号
×××(当事人、第三人):
本委受理的 与 纠纷一案,仲裁程序中止原因已消除,自 年 月 日起恢复仲裁程序,请于 年 月 日到仲裁庭参加仲裁活动。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裁 决 (定) 书 类
仲裁裁决书
×××农仲案[×××]第×××号
申 请 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代理人
姓名: 性别:
被申请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代理人
姓名: 性别:
第 三 人(其他参与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代理人
姓名: 性别:
申请人×××为与被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向本委申请仲裁。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或依法由仲裁员×××独任仲裁),于×××年×××月×××日开庭审理了此案。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下同)与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到庭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陈述了各自的观点,分别对对方提出的证据予以质证并进行了辩论,同时还回答了仲裁庭的提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称:……(概述申请人提出的具体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在举证期限内,申请人×××为了证明其主张的事实,提供了如下证据:
××(证据名称,有的要加上日期),证明……(拟证事实);
被申请人×××辨称:……(概述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辨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在举证期限内,被申请人提供了如下证据:
××(证据名称,有的要加上日期),证明……(拟证事实);
申请人×××辨称:……(概述申请人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在举证期限内,第三人提供了如下证据:
××(证据名称,有的要加上日期),证明……(拟证事实);
申请人×××辨称:……(概述申请人答辩的主要内容)。
被申请人×××辨称:……(概述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内容)。
经庭审质证,对各方提供的证据认定如下:
……(概述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相互质证的情况和仲裁庭认定的结论。可分组或逐项质证和认定)。
仲裁庭经审理查明,……(写明仲裁庭认定的事实)。
综上所述,……(前段内容较多时,可简要概括)。
本庭认为:……(写明仲裁庭认定事实)
依照……(写明裁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裁决如下:
1.……
2.……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首席仲裁员
仲 裁 员
仲 裁 员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书记员
仲裁调解书
×××农仲案[×××]第×××号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编:
被申请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编:
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 就 纠纷一案,申请人提出 (写明申请人的具体仲裁请求)
。
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审理此案。仲裁庭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 请 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被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首席仲裁员
仲 裁 员
仲 裁 员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书记员
裁决补正书
×××农仲案〔×××〕第×××号
本庭 年 月 日对 纠纷一案作出的仲裁裁决(×××农仲案[×××]第×××号)中,因 (文字、计算错误或者遗漏事项) ,现补正如下:
。
本裁决补正书是裁决书的一部分,具有与裁决书同等法律效力。
首席仲裁员
仲 裁 员
仲 裁 员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书记员
先行裁定书
×××农仲案[×××]第×××号
×××(申请人、被申请人):
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向本庭提出先行裁定申请,申请 (写明请求的具体内容)
。
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本庭裁定如下:
(写明先行裁定的内容、时间和方式)
。
如被申请人不履行本裁定,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首席仲裁员
仲 裁 员
仲 裁 员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书记员
准许撤回仲裁申请裁定书
×××农仲案[×××]第×××号
×××(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
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就
纠纷一案提出撤回仲裁申请。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有关规定,准许其撤回仲裁申请,仲裁程序终结,本案不再审理。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仲裁延期决定书
×××农仲案〔×××〕第×××号
×××(当事人、第三人):
本委受理的 与 纠纷一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五十四条规定,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决定仲裁期限延长 日。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仲裁程序中止裁定书
×××农仲案[×××]第×××号
×××(当事人、第三人):
本委受理的 与 纠纷一案,经审理,因 ,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决定中止仲裁程序。仲裁程序中止原因消除后,本委将通知你们恢复仲裁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仲裁程序终结裁定书
×××农仲案[×××]第×××号
×××(当事人、第三人):
本委受理的 与 纠纷一案,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有关规定,决定 年 月 日起终结仲裁程序,本案不再进行审理。
理由: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内部文书类
卷宗封面
×××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案件 卷 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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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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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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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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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 裁 参 与 人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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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 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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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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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席 仲 裁 员 |
仲 裁 员 |
仲 裁 员 |
书 记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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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
年 月 日 |
结案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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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日期 |
年 月 日 |
归档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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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内备考表
本卷情况说明
立 卷 人: 检 查 人: 立卷时间: |
案 卷 目 录
序号 |
文 书 名 称 |
日期 |
承办人 |
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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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审批表
申 请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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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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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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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情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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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案 人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仲裁委员会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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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审批表
案 号 |
×××农仲案[×××]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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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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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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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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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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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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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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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 期 理 由 |
(首席仲裁员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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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主任意见 |
(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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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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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取证笔录
×××农仲案〔×××〕第×××号
时 间: 地 点:
调 查 人: 记 录 人:
被调查人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工作单位: 职 务:
住 所: 联系电话:
调查内容:
。
被调查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注:被调查人首页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其他各页均应按指印,涂改处按指印。)
开庭笔录(含调解笔录)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 点:
首席仲裁员:请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代理人及相关人员是否到庭。
书记员:报告首席仲裁员,申请人、被申请人、代理人及相关人员均已到庭,身份已核实无误,仲裁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报告完毕。
首席仲裁员:请书记员宣布仲裁庭纪律。
书记员:(宣布仲裁庭纪律)。
首席仲裁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本庭依法对申请人提请的土地承包纠纷一案进行开庭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
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仲裁庭组成情况)。
首席仲裁员:向当事人及第三人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答:……
首席仲裁员:告知当事人及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答:……
首席仲裁员:现在进行庭审调查。当事人应对申请书的申请内容进行发言、询问和举证,不得起哄、诱证和进行人身攻击。
首席仲裁员:下面请申请人宣读申请书。申请人宣读申请书……
首席仲裁员:申请人,你是否还有补充的。答:……
首席仲裁员:下面请被申请人进行答辩。被申请人答辩……
首席仲裁员:下面由委托代理人提问。代理人提问……
首席仲裁员:下面进行举证质证。申请人进行举证……
首席仲裁员:下面请被申请人进行质证。被申请人进行质证……
首席仲裁员:下面请被申请人进行举证。被申请人进行举证……
首席仲裁员:下面请申请人进行质证。申请人进行质证……
首席仲裁员:举证完毕,下面进行辩论。
申请人发言: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发表意见:
被申请人发言:
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发表意见:
第三人发言:
第三人委托代理人发表意见:
首席仲裁员:下面由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第三人:
首席仲裁员:下面进行调解。当事人,你们是否同意调解?(调解过程)
首席仲裁员:现在休庭。(仲裁庭进行合议,作出裁决)。
注:庭审结束后,由当事人、第三人和其他参与人对庭审笔录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第三人和其他参与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其 他 类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一)当事人权利
1.申请人有变更和撤回仲裁请求的权利,被申请人有答辩、提出反请求的权利;
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
3.有依法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权利;
4.有请求传唤证人,请求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权利;
5.有进行辩论,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
6.有查阅开庭笔录并申请补正的权利;
7.有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先行裁定的权利;
7.有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8.有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的权利。
(二)当事人义务
1.有遵守仲裁程序和仲裁纪律的义务;
2.有按时到庭参加开庭庭审的义务;
3.有按规定期限提供证据的义务;
4.有履行生效的裁决、裁定、调解书的义务。
(三)第三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参加仲裁庭审的权利;
2.有在庭审中陈述意见、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的权利;
3.有遵守仲裁程序和仲裁纪律的义务;
4.有协助履行生效的裁决、裁定、调解书的义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有关事项提示
为方便人民群众仲裁,帮助当事人减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现将有关仲裁事项提示如下:
一、申请不符合条件将不予受理
申请人不适格、纠纷与申请人无直接利害关系、无明确的被申请人、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受理范围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仲裁请求不适当将不予支持
仲裁请求不明确、无事实和理由支持,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不予支持。
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反请求,超过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受理。
三、对代理不明确授权的将不予承认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未明确特别授权的,如委托代理人代为承认、撤回、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请求等事项,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将不予承认。
四、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将承担举证不利后果
当事人提出仲裁请求或者反请求,不提供证据、证据不真实或者与事实无关的,将承担举证不利后果。但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除外。
当事人超过规定期限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的,需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并在庭审中质证。但属于法律规定的新的证据除外。
当事人不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提供证据原件或原物的,将影响证据的证明力,可能不被采信。但特殊情况下经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核实的复印件或者复制品除外。
当事人有证人但不能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的,所提供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五、申请鉴定、财产保全、执行先行裁定将承担经济风险
当事人申请专业性问题鉴定的,鉴定费用自理。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当事人申请执行先行裁定有错误的,应当赔偿被执行人因执行先行裁定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六、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将承担相应后果
申请人收到开庭通知书,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委许可中途退出仲裁庭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将按自动撤回申请处理,仲裁程序终止。但被申请人有反请求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将对反请求的内容做出缺席仲裁。
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正常进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以缺席裁决。
七、拒绝接收仲裁文书
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拒绝接收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送达仲裁文书时,通过留置送达,具有与直接送达相同的法律效力。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仲裁委员会:
兹推选 作为我方参加 与 纠纷仲裁活动的代表人,其参加仲裁活动的行为,对全体推选人发生效力。
特此证明。
推选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 月 日
附:代表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住址 邮编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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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仲裁委员会:
兹委托 作为我方代理人,参加 纠纷仲裁活动。其代理权限为(请在以下权限中选择,可多选):
( )提出、承认、变更、撤回、放弃仲裁请求;
( )进行答辩,提出、承认、变更、撤回、放弃仲裁反请求;
( )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定仲裁员;
( )参加开庭审理、陈述事实及代理意见并参加调查、质证活动;
( )接受调解、和解;
( ) 其他 。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 月 日
委托鉴定函
×××农仲案[×××]第×××号
×××(鉴定单位名称):
我委审理的 与 纠纷一案,现委托贵单位对 材料进行鉴定。请于 年 月
日前将鉴定结果回复我委,送去的鉴定材料,也请一并退还。
鉴定事项: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仲裁委员会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财产保全移送函
×××农仲案[×××]第×××号
×××人民法院:
我委受理的 与 纠纷一案, 当事人 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财产保全申请书、受理案件通知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情况等材料提交你院。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证据保全移送函
×××农仲案[×××]第×××号
×××人民法院:
我委受理的 与 纠纷一案,当事人 提出证据保全申请,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将证据保全申请书、受理案件通知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情况等材料提交你院。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受送达人 |
文书名称 |
份 数 |
送达地点 |
送达日期 |
受送达人签名 (盖章或按指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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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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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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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受送达人是自然人,但本人不在场的,由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2.留置送达的,应在“备注”栏内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将仲裁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 |
仲裁裁决(调解)执行申请书
×××人民法院:
我与 纠纷一案已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调解)(×××农仲案[×××]第×××号),因对方当事人逾期未履行裁决书(调解书)中规定的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申请贵院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
。
被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附件:仲裁裁决书(调解书)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 月 日
仲裁建议书
(××××)……号
×××(主送单位名称):
本委在审理……(写明案件名称)一案中,发现……(写明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提出建议的理由)。为此,特建议:
……(写明建议的具体事项)。
以上建议供参考,方便时请将处理结果告知我委。
抄送:……(抄送机关名称)
附:×××农仲案[×××]第×××号裁决书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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