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漳平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民推进基层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打造模式新颖、特色鲜明的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于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0年11月15日前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并对照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2023年基本建成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确保政务公开覆盖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国家、省级标准指引,结合部门权责清单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在2020年10月30日前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二)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要求。坚持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做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坚持“全目录、全流程”分类梳理编制,全面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标准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至少明确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
(三)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各部门、各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市数字漳平建设中心负责对照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
(四)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全面提升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促进政府信息广泛传播、政务服务便捷可及,努力建设利企便民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进一步用好传统媒体,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播渠道的重要作用。
(五)加强线下阵地建设。依托档案馆、图书馆、市行政服务中心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六)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要及时公开。
(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八)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九)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围绕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加大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真正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民生。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注重对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针对企业和群众关切,积极开展解疑释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十)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有效衔接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要对应一致,通过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
(十一)大力弘扬“马上就办”优良作风。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编制“办事一本通”,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途径向社会全面公开,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让线下“最多跑一趟”成为常态。
(十二)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联通和数据互联共享。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加强信息精准推送,推行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企业和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开卷式”审批、“一件事”办理集成套餐等系统,加强掌上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e龙岩“政企直通车”服务企业效能,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亲自部署、检查、督促。市政府办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推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强化工作职责,配齐专职人员,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全力开展工作,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有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请各乡镇(街道)、26个试点领域责任单位要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名单于2020年9月15日前报送至市政府办(数字漳平建设中心)内网邮箱(zp_szb@ly.fj.cn)。
(三)强化监督检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已纳入绩效考核。下一步,市政府办将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考核力度,加强跟踪督办,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1.漳平市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分解表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定稿模板(以农业补贴领域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