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保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
市工改成员单位:
根据省工程审批改革办《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闽建审改〔2021〕1号)和市政府办印发的《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实施意见任务清单分解表》文件要求,相关审批部门通过取消、合并、核准转为备案等方式,进一步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清理后的任务清单已经各单位法规股室审核,并已报龙岩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现将清单正式公布。
各审批服务部门对本部门涉及的事项在“福建省事项管理系统”和“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相应模块录入或调整。
附件:漳平市保留的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漳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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