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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优化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 21:31 来源: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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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根据《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指导意见》(闽建审改﹝2020﹞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实施范围。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范围调整为:实行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且高度不大于24米且地下不超过一层的办公和公共服务设施、小型普通仓库和厂房等房屋建筑项目。其中,办公和公共服务设施仅限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小型普通仓库和厂房仅限跨度小于18米的单层厂房或仓库,以及跨度小于9米且楼盖无动荷载的三层及以下多层厂房或仓库。具体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清单为准(见附件2)。

  涉及化学或生物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化工品等影响安全、生态环境,以及位于生态保护红线、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除外。

  二、关于分期建设。对宗地内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分期建设的工业、仓储(包含配套用房)项目,最后一期项目(以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为准)满足上述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条件的,除免收外线敷设接驳费用、免于办理岩土测试和需整体性办理项目审批服务手续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享受《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 》(龙建综〔2020〕41号)相应的优惠政策措施,已缴纳或产生的费用,不予退还、不予补贴。

  三、关于优惠政策。工业、仓储(包含配套用房)类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的优惠政策措施按《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 》(龙建综〔2020〕41号)的规定执行;办公和公共服务设施(含变配电工程)类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的优惠政策措施按《关于印发<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建审改﹝2020﹞7号)的规定执行(见附件1)。

  四、关于确认单位。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由属地发改(工信)牵头,自然资源、住建、环境生态、应急管理部门按各部门职责配合共同确认(见附件3)。

  附件:

  1. 关于印发《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建审改〔2020〕7号);

  2.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

  3.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性质确认表。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岩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年3月19日

  附件2:

  龙岩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

  建筑物性质

  用途限定条件

  位置

  建筑物规模和形式

  办公

  未设置化学或生物实验室

  位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内,市政管网配套健全,管线接入不需要破坏城市主、次干道车行道或快速路;未位于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等生态保护红线和文物保护范围、地下文物埋藏区等风貌保护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的环境敏感区;未位于用途变更为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区域;未涉及生态公益林;未位于机要单位和名木名树30米范围内。

  宗地内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且高度不大于24米且地下不超过一层

  仅限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

  公共服务设施(含变配电工程)

  不含幼儿园、学院、医院、养老院、影剧院、体育场馆,未设置化学或生物实验室。

  小型普通仓库、厂房(含配套用房)

  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化工品且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备案制社会投资项目。

  跨度小于18米的单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于9米且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及以下多层厂房或仓库。

  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除外。

  附件3: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性质确认表

  编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项目规模

  年综合能耗

 

  宗地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

 

  单层建筑高度(米)

  

  有无地下室

 

  建筑总高度(米) 

 

  项目建设内容

  

  发改部门意见

  

  自然资源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环境生态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建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工改办 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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