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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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4号及《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容缺受理审查的通知(龙建审改〔2021〕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对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公布,特此通知。
附件1: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2:容缺受理承诺书
附件3:容缺受理通知书
附件4: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书
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5日
附件1: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要申请材料 | 可容缺受理材料 |
1 |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 2.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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