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办〔2020〕4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综合示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结合我市产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在总结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工作的基础上,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抓手,持续发挥漳平农村电子商务的产业、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的优势,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销对接,探索数据驱动,构建普惠共享、线上线下融合和农产品进城畅通的农村现代流通和市场体系,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市场为主,政府引导。政府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驱动和企业主导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资源协作统筹,建立完善以社会化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推动电子商务应用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2.因地制宜,靶向发力。结合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进一步挖掘农村电商发展潜力,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推进示范县建设,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电子商务与特色农业、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地方优势产业的有机融合,形成农村电商可持续的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全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资源整合,规范发展。充分调动和发挥邮政、电商、物流、金融等行业在电子商务进农村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整合优势资源,围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环节,重点解决物流、人才、品牌等问题,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农村现代化流通水平。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加强示范项目绩效管理,确保项目资金支出程序合规、成效明显,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4.典型示范,打造品牌。对标示范县要求和发达地区农村电商发展的好的经验、好的做法,紧密结合漳平产业特色和地域优势,壮大优势产业、总结提升好的经验、突破瓶颈着力补短板。注重项目落地实施绩效评估,充分发挥示范企业和重点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及时总结经验,遴选重点乡镇作为试点,将部分优秀业态推广示范,不断提升示范效应,形成推广复制机制,打造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品牌。
(二)发展目标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以聚焦农村产品上行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与政府合力,调动各方积极性,着力促进农产品上行服务、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和农村电商人才培育,通过国家级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使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产生活、助力扶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双向便捷高效物流体系基本形成,产业融合更加深化,力争将我市打造成为农村电子商务典型示范县。
1.农村电商对县域经济带动能力持续增强。通过创建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县,力争到2022年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覆盖率达50%,县域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10%以上,促进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成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强劲动力。
2.农村电商和物流服务全覆盖基本实现。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发展农村共同配送,统筹协调县域物流运输体系,力争到2022年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配送覆盖率达到100%,县域快递业务量同比增长20%以上,农村流通效率明显提高。
3.特色产品电商化销售供应链初步形成。通过电商机制的引入,将漳平优势特色农产品的供应链进行整合,建设和完善农产品分级、包装、营销、产品标准化、质量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形成特色农产品电商化供应链。力争到2022年打造产销一体化的特色农产品供应链至少1条,标准化生产并商品化上行的农产品至少1种。
4.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日益健全。力争到2022年,构建多层次、多类型的电商培训服务体系,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电商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健全,网商队伍持续扩大,人才结构更加合理,电商培训人数达3000人次以上。在做好电商基础人才孵化培训的基础上,拓展大数据运用、跨境电商、电商运营等专题实操类培训,努力聚集一批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网商队伍。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促进农产品上行服务体系建设
1.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1)实施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建设以“县级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为轴心的物流服务体系,“县级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整合市内现有物流、配送、快递等企业资源,合理规划和布局物流基础设施,发挥集中配送和仓储的作用,实现由县级配送至“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的物流功能,切实提升物流效率;下行网购商品在“县级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统一分拣后,由物流车辆统一向镇、村级服务站点配送;上行网销农特产品通过物流车辆由镇、村级服务站点直接送至“县级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再分拣至快递公司;实现县乡村物流“双向流通”,企业与群众双受益。在一定期限内,政府对企业建设农村物流仓储和运输设施,实施以奖代补,并在物流场地租金、上行快递包裹物流费用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
①建设县级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建设1个县级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建筑面积约5000㎡,包括物流快递区、普通商品仓储区、低温冷藏区、分级分拣区等,开展仓储物流、仓储分拣、农产品分级加工、电商多渠道收单等公共服务,集收件、仓储、分拣、配送、流通等功能于一体,进一步提升物流配送的开放度和共享水平。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整合邮政、四通一达、京东、顺丰等快递公司业务,开辟县乡村物流线路,形成规模快递,降低物流成本。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供销社、市邮政公司
②建设乡镇、村物流配送站点。鼓励现有物流快递、商贸仓储、物流运输资质的企业,整合原有邮政乡镇、村级物流配送站、村淘服务站、农村超市、便民服务站、村民活动中心等已有资源,配备快递收发、电商服务、商品贸易等功能,实现电商物流配送服务网络辐射全市所有行政村。初步建成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双向物流配送体系。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上行物流快递价格与省会城市基本持平。鼓励在人口聚集区或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智能快递包裹柜,进一步完善物流末端配送服务。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邮政公司、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2.实施公共品牌打造和品牌培育工程
(1)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以开发网货产品和旅游伴手礼为重点,以整合供应链、重构区块链、打造透明链和提升价值链为导向,征集和打造漳平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制定区域公共品牌准入标准、合作规程和激励约束机制,对符合资质条件和准入标准的农产品进行甄选把关和质量背书,构建以区域公共品牌为驱动、以优质地产品为支撑的品牌体系,建立有效的利益衔生和共建共享机制。
(2)培育农特产业品牌。重点围绕漳平水仙、永福高山茶、花卉、食用菌等优势农特产业,进行产品品牌开发培育,大力推广漳平农产品公共品牌、国家地理标志和漳平特色农产品。支持本地企业、专业合作社转型发展,运用互联网营销手段打造企业品牌。
①茶产业:支持漳平水仙茶、永福高山茶龙头茶企加强产品开发、包装文创和品牌打造,鼓励新型茶业商业模式创新,促进茶叶电子商务规范发展,加快实体店功能转型。支持开设品牌专卖店、连锁营销、电子商务和现代茶馆茶楼等经营网点。
②花卉产业:积极打造花卉苗木产业的区域品牌、产业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创立漳平名牌花卉产品。以花为媒,助推“产业+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打造花卉旅游经济圈和综合性花卉博览区,加快建立花卉设施、栽培、销售体系等方面的线上线下综合平台,提升花卉市场竞争力。
③食用菌产业:构建食用菌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物流、销售一体的全产业链,鼓励企业建立自有电商平台,打造线上线下互动营销的产销模式。支持举办或参与大型食用菌展销会和评优活动,进行产品宣传与推介。
至2022年,打造推广区域公共品牌1个,培育漳平特色产品品牌3个,培育企业品牌5个,项目实施期内实现农产品网络销售大幅增长。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局、林业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供销社、茶叶协会、花卉协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3.实施农产品供应链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发挥行业协会和农业合作社的作用,推进农特产品的标准化和质量保障机制建设。支持建立农特产品的统一标识、统一包装、统一质量认证和统一流通标准等,引进质量检测机构对农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依托“县、乡(镇)、村”三级运营服务体系以及农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提供农特产品质量控制服务,指导开展农特产品标准化及产品溯源工作。支持建设以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产业链为基础,集科技创新、休闲观光、种养结合、线上线下销售融合一体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通过发展农产品检测、包装以及仓储保鲜等服务,支持建设农副产品(重点支持我市花、茶、木竹等特色农产品)的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培育壮大一批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生产管理规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自主农产品品牌。
(1)农产品标准化建设。一是制订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程和采后商品化规程;二是向产销经营主体推广使用标准;三是建设标准化使用管理制度,引导和督导企业、专业合作社使用质量标准,对使用质量标准的企业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至2022年,力争制订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程和采后商品化规程3个以上,推广使用企业10户以上,建设标准化使用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
(2)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一是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依托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对农产品品类建设质量追溯系统,起到对全市农产品标准化、规范化种植、养殖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农产品品牌追溯制度,完善品牌追溯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本地网销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配送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采集应用,对典型产品进行“三品一标”认证。二是建设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利用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管局现有资源建设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两年内对贫困村和贫困户农产品提供免费检测服务。三是建立质量抽查奖惩制度。建立质量抽查奖惩制度,不定期对本地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户、贫困户等电商经营主体展开产品质量抽查。对质量意识、标准意识、诚信意识强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扶持;对质量意识、标准意识、诚信意识薄弱的经营主体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不再给予扶持。四是鼓励本地企业取得资格认证。鼓励本地专业合作社、创业青年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等资格认证,提升产品附加值。
至2022年,力争建设5个以上农产品品类质量追溯系统,建立农产品品牌追溯制度,推动培育一定数量的“质量安全可追溯+远程视频系统+物联网技术应用”的高标准示范企业或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立质量抽查奖惩制度,支持本地专业合作社和创业青年企业等取得各类资格认证5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财政局
4.实施农村电商营销体系建设
(1)支持电子商务线上线下销售。一是鼓励本地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农副产品,根据销售业绩给予一定奖励;二是支持在城区打造1个知名电商平台的漳平特产馆,鼓励永福镇、南洋镇、溪南镇、双洋镇等地建设集旅游、购物、公共品牌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特色产品线下体验店,支持线上直播带货,扩大线下销售。对建筑面积100㎡以上的特色体验店、展示馆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另行制定(奖补对象不包含打造农产品公共品牌承办企业)。
至2022年,打造1个知名电商平台的漳平特产馆,建设乡镇特色产品线下体验店2个以上,对市内有电商销售实绩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给予适当奖励;支持本地企业建设特色体验店、展示馆2个以上并给予适当奖励。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永福镇、南洋镇、溪南镇、双洋镇
(2)支持设计、印制电商产品包装。设计印制3款以上公共品牌包装,按部分成本价提供给本地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使用(本地企业需向项目承办企业支付部分包装印制成本费),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带动贫困户数达10户以上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上行的,在项目实施期内予以免费使用公共品牌包装。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科技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
(3)支持企业参加区域内外展销推介活动,推广漳平特色产品。组织漳平市内企业、专业合作社参加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展销活动,对参展企业差旅进行适当补助,补助标准另行制定,优先支持带动贫困户的企业。至2022年,组织市内企业参加各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展销活动8次以上,累计参展企业30户次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4)开展全媒体宣传。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宣传。制作宣传视频、手册、传单、横幅等,通过新媒体、报纸、电视等渠道,宣传推广漳平农特产品品牌。积极与各大电商平台对接,推动建立漳平品牌农特产品的全网营销体系,树立质量优、价格好、信用好的漳平电商形象,提高产品品牌知名度。至2022年,制作宣传推广视频2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农业农村局、供销社
5.实施电商农旅融合发展
坚持农旅融合协同发展,引导并推动漳平特色旅游景点与旅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和推广,提升县域特色旅游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加强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通过拓展线上下单、线下体验的O2O业务,打造旅客线下体验的“新版途”;复制推广乡村旅游驿站模式,引导更多旅游企业开展集旅游咨询、地接、客服、展示、预订、交易于一体的电商服务平台、APP或小程序运用,逐步建立智慧旅游体系。
促进乡村旅游营销电子商务化。深入挖掘漳平红色文化、景弘文化、奇和洞文化、非遗文化等地方风情,抓好永福台湾小镇建设,积极开发旅游特色文创商品与伴手礼,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大农民画、漆画等手工艺品、休闲农业以及乡村旅游产品、线路的宣传营销力度;通过线上线下互动方式,举办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农事节会等乡村旅游活动。有序引导乡村特色民宿、研学教育实践基地等业态的发展建设。
至2022年,将部分景点游客服务中心改造提升为乡村智慧旅游和电子商务中心,打造漳平农旅IP形象,引入专业团队,设计推广漳平特色文创产品和系列伴手礼。鼓励特色民宿企业打造自主农旅品牌。
牵头单位: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发改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6.实施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程
做好电商精准扶贫及对接乡村振兴工作,确保焦点不散、靶心不变、力度不减,有效推动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发展和贫困乡村整体发展,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动员全社会共同助力贫困地区产业升级和乡村振兴。鼓励百企联百村、共建促共赢,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组织媒体集中力量宣传推介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
至2022年,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物流企业、电商平台等市场流通主体,“走进山村、走进市场”,启动“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不少于2次。鼓励挂村企业安排适当产品、适当岗位帮助低收入人群、残疾人实现就业,探索“贫困村(户)+企业(合作社)+电商”模式,辐射带动更多贫困群体。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商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构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1.完善漳平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重点扶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升级改造。改造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漳平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内设1个宣传展示区、1个培训孵化中心、1个电商运营区、1个众创空间,涵盖漳平农特产品展示、电商企业及个体入驻、电商公共服务、电商直播、创新创业孵化等多个功能,开展电商培训推广、运营指导等基础服务。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国投公司、工信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发改局、统计局
2. 支持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和改造。根据《关于实施〈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设置与服务要求〉规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7〕5号),支持乡(镇)、村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点)。至2022年,力争建成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14个,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30个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及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站点。鼓励在人口聚集区或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智能快递包裹柜,进一步完善物流末端配送服务。对符合省标要求的,根据服务绩效评价予以一次性资金补助,并授予 “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牌匾。
(三)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1.电商管理人才培训。以政府采购方式委托当地职校或具备培训资质的机构对基层党政干部、合作社社员、驻村第一书记、三支一扶干部等开展电子商务管理培训,重点围绕电子商务业态发展、区域电子商务发展管理等基础业务开展培训。
2.电商人才孵化培训。对有意向在电商平台拓展业务的传统企业、农村致富带头人、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返乡创业青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开展电商人才孵化培训。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程跟踪辅导,为农村电商创业及就业奠定良好基础。主要培训内容包括:网店开设、产品选择、详情页制作、运营推广、包装发货、客户维护、企业管理、数据分析等。
3.电商实战技能培训。组织正在从事电商行业的青年群体、有一定电商基础知识的人员或农村电商致富带头人开展电商运营、美工、产品设计、文创、直播、短视频制作等专业技能培训,培养能够运用网络技术开展电商销售的农村电商带头人。重点围绕我市茶叶、花卉、食用菌等特色农副产品上行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与电商企业合作,努力将线下培训活动延伸至生产经营第一线,重视能够直接在生产经营第一线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训方式,为学员提供实操平台,提升学员实战技能。
4.跨境电商人才培训。组织有意向在跨境电商平台拓展业务的生产型出口企业、传统外贸企业经营团队、有意向拓展跨境业务的电商创业者、有意向从事跨境电商的自然人等开展跨境电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跨境电商概念、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模式、出口产品商检流程、跨境电商政策解读、跨境电商平台开店流程、产品上传、营销推广、发货设置、页面优化等。
至2022年底,每年举办1-2期电商管理培训,每年举办3-5期电商孵化人才培训,每年举办3-5期电商技能培训,每年举办1-2期跨境电商培训。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团市委、漳平职专,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四)其它
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实施开展其他服务于电商产业发展的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0年8月-2020年12月)
1.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调研力度,为开展综合示范工作
打好基础。拟定《漳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工作方案》。根据综合示范县工作方案、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本地媒体和网络公示,并报省商务厅、财政厅、省扶贫办。
2.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充实漳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进机构,建立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按全市三级会的规模组织召开动员启动会,明确职责分工,安排部署综合示范实施工作。同时,按照实施方案,启动项目建设。
3.利用新闻、网络、广播等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工作相关政策、重要目的和意义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1.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实施方案,围绕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等重点建设内容,各牵头单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选择确定项目承办主体,加强政策指导和支持,按计划督促项目承办主体推进项目实施,确保示范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开展业务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人员培训,提高政府机关、涉农企业、工业企业、农村创业青年和农民等各行业人员了解电子商务、使用网络平台、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3.加强督导检查。市商务局、财政局定期对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分层级式督导检查,做好对示范项目建设的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抓好责任落实。
4.组织项目验收。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严格按有关程序和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对计划实施的项目进行审核验收,确保项目执行效果和示范目标的实现。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
适时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根据上级审计组(专家组)绩效评估结果,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完成整改提升。在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总结,总结经验,打造电子商务亮点,建立促进全市电商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推进落实,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漳平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会议,不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根据福建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资金使用指引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8〕14号)和福建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闽商务〔2019〕218号)等相关文件,由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组织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各责任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要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建设运营主体评审、公示中标单位、签订建设运营协议的程序,选择承办单位;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和资金安排情况在当地媒体和网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进度时限。严格项目资金申请、审批和拨付程序,实行专户专账,自觉接受纪检、审计、财政、商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对照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做好内业资料的收集归档,国家专项资金的安排将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情况的变化按文件要求再做相应调整,以推动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三)建立督查机制。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督查考核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督查制度,市大督查办、财政局、商务局、工信科技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示范项目的动态监管,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将此项工作纳入市政府年终考核范畴,定期开展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措施等方面的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情况。
(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市内外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重要
意义和工作内容,提高全社会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及时发现、培育和宣传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扩大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激发全民电商创业热情,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漳平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附件
漳平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胡 滨 市政府市长
副 组 长:张慕智 市政府副市长
张慧敏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陈锡贵 市政府办副主任
曾仙芳 市委办公室室务会成员、市大督查办
常务副主任
陈炳荣 市发改局局长
陈平超 市工信科技局局长
陈红星 市财政局局长
杨长德 市人社局局长
卢永恒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庆钫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琳 市商务局局长
陈祖丰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俞仁花 市统计局局长
徐炳清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 芳 团市委书记
游华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出版
广电局局长、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连正南 邮政公司漳平分公司总经理
郑 炜 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郭融冰 移动分公司总经理
钟可发 联通分公司总经理
李成可 市供销社经济发展股股长
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局长李琳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商务局副局长陈允龙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另行研究,从相关单位统筹抽调3~5名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日常事务。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部署和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各项工作,审议决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发展的重大事项,研究部署全市农村电子商务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乡(镇)和成员单位有关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协调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筹备及各成员单位日常协调、沟通等工作,制定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文件。协调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大事项,牵头推进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整理、发布各乡(镇)和部门有关电子商务的工作信息。开展有关调研并提出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督促各乡(镇)和成员单位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协调落实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做好综合示范县电子商务工作。
市发改局:支持综合示范县电子商务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规范农村电子商务交易价格行为,协调出台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
市工信科技局:引导工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促进我市工业产品下行。
市财政局:研究完善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市人社局: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培训,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库。
市交通运输局: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发展物流快递,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快递物流企业。逐步形成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
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设,打造一批具有漳平特色的农产品。协助开展农特产品电子商务的推广与人才培训,扶持培育农特产品电子商务网商。牵头推进农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
市商务局:负责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日常工作,确定国家级综合示范县各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建议。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建立和完善旅游领域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进电子商务在文化、体育和旅游等行业的推广应用。
市统计局:负责电子商务交易额、网络销售额数据的统计、认定,强化监测分析体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统计、研究、预测等服务。
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基层社、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应用,负责联合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创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农村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培育扶持农村网上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团市委:开展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和农村电商知识普及等工作。
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利用信息渠道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的宣传推广,并跟进报道后续推进工作。
邮政公司:做好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指导和支撑,加快解决贫困村、贫困户电商包裹出村进户难题,提高电商扶贫物流配送能力。
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做好农村电子商务技术支撑,加快农村信息化基础建设,铺设农村服务站点网络,并在资费、服务上给予优惠政策。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指定专人负责电商业务工作,落实村级电商服务站选址任务,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宣传、培训人员的组织和其它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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