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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漳平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委托运营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7-23 10:13 作者:漳平市商务局 来源:漳平市商务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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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成果,发挥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作用,持续营造县域电商发展氛围。拟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漳平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委托运营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公开征集漳平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委托运营商

  二、漳平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概况

  漳平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位于桂林街道商贸大厦二楼,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20223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心内设农产品展示区、电商运营区、公共直播间、公共休闲区、企业办公区、多媒体培训区等功能区。中心主要为应用电商企业或个人提供办公入驻、咨询、交流、营销等服务。

  三、项目运营内容、期限及相关政策

  (一)项目运营内容

  1.组建中心运营服务团队,负责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场所日常运营管理

  2.为创业人员、电商企业和人才之间搭建交流平台,不定期组织创业人员、电商企业和人才开展电商相关的论坛、沙龙、交流、营销等活动,营造中心电商孵化氛围

  3.做好农特产品体验馆展示与管理服务,为参观考察团队和个人提供接待、介绍等服务

  4.负责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用电、消防安全、环境卫生、治安防范、应急处理等保障和管理,确保公共服务中心场所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5.做好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使用登记台账

  6.做好中心招商工作,招商入驻的经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应用天猫、京东、抖音、快手、拼多多等知名电商平台销售的电商经营主体及营销推广、网店运营、淘宝摄影、设计美工、快递服务、管理咨询等电子商务服务经营主体。入驻中心经营主体经服务运营商初核后,报市商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入驻

  7.根据市电商办、商务局安排,配合做好县域电子商务发展等相关服务工作。

  (二)运营期限及政策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双方确认后正式起计年。

  (三)相关运营政策

  委托运营服务实行三个月过渡期,过渡期间实行一次性包干运营服务费3万元,主要用于形象墙装修、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营中心物业、公共电费、招商、人员工资等。过渡期后,受委托的运营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原则上收取入驻企业按实际办公面积+公摊面积收取不高于租金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用于保障中心正常运营服务。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资格条件

  1.意向运营管理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报名需提供有关企业资质文件,包括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提供企业简介企业最近三年经营情况、项目运营管理成功的业绩说明材料(如有)、截止报名前无信用不良记录并提供信用中国专项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版)。

  4.意向运营商有网络科技、电子商务、客服运营等管理经验的优先

  )报名地点及时间

  1.报名地点:漳平市行政服务中心8楼市商务局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发展股。

  2.报名时间:2024723日至29日止(工作日,每日900—18:00)。

  3.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7-7538236

  (三)其他

  报名意向运营商2家以上,经市商务局对运营能力进行考察认定后,签订委托运营服务合同

  漳平市商务局  

              202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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