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2021〕4号
漳平市永福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永福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p.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我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永福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7-7881010 传真:0597-788765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永福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系列部署,结合《条例》《办法》和《福建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等相关文件规定,全面推进我镇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建设,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不断健全完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体系,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打造特色鲜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格局。现对我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镇2020主动在“漳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19条,同时移交至漳平市档案馆和漳平市图书馆,信息涉及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教育民生等多个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镇2020年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镇党政办,并制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并不断健全完善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做到主动、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为进一步规范我镇信息公开程序,消除泄密隐患,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制度后才予公开。及时跟踪监测政务新媒体相关网络舆情,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领域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四)平台建设
2020年我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发挥现有平台作用。紧紧围绕重大民生领域、社会关切等热点问题,充分利用“漳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漳平永福”微信公众号平台、微信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务公开栏等媒介,大力宣传及发布我镇相关工作信息,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具实效性、主动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扩宽公开渠道,建设政务公开专区。依托我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配置政务信息查询专用电脑,方便群众轻松获取政务信息、享受政务服务,切实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化程度,增强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一项重要绩效考核指标内容,制定考评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信息督查检查制度,强化监督,促进工作的规范运作,使政府信息公开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监督效果。设立固定政务公开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597-7881010),方便群众进行监督。2020年永福镇政府未发生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8 |
0 |
85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7 |
0 |
|
行政强制 |
0 |
7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 |
3501494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 政 复 议 |
行 政 诉 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够深入、掌握不够透彻,一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二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
下一步我镇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一是组织学习,强化意识。依托我镇青年干部讲坛,定期组织学习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如《条例》等,不断强化我镇干部的信息公开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能力,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认真梳理,扩宽内容。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准则,把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这一关,做到能公开的及时、主动公开,逐步扩宽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丰富载体,提质提效。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积极学习借鉴其他乡镇的先进做法,推动在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力求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上更加深入、效果上体现需求、渠道上更为便民,切实打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漳平市永福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