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2020〕3号
新桥镇人民政府关于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及《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我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如下: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p.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新桥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方式:漳平市新桥镇刘棠西路15号,新桥镇人民政府;邮编:364404,电话:0597-7661069,传真0597-32726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19年,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103件,依申请公开3件,不予公开3件,其中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如下:机构职能类信息7件,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4件,规划计划类信息1件,行政许可类信息1件,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6件,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5件,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件,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0件,其他类信息11件。
根据《条例》要求,我镇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公开,主要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度和上级最新发布的惠农信息,让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国家动态和关乎切身利益的事;通报镇政府的日常性工作:主要包括综治、计生、农业等方面的情况,以指导、监督领导干部发挥职能,做好日常工作;及时发布阶段性中心工作,对防汛抗旱、防火保安等特防期的紧急情况,通过信息平台,可以很方便快捷的发布第一手消息,在第一时间给予广大群众紧急预报,更好地发挥警示作用,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认真贯彻上级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我镇没有收到需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把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做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土地管理、拆迁安置、社会事业发展、财政收支情况等。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镇加强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完成及时性、信息公开季度报表完成及时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性、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等内容。
为了保证公开的真实性,本镇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程序,做到运转协调,责任明确。公布前,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计划公布的详细内容,然后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查核实,再提交镇党委政府审核,确保无误后才在网站上公布。此外,严格落实两馆送交制度,定时收集整理主动公开件,及时准确报送市档案馆、图书馆,确保按《条例》规定百分百送达,主动接受群众的查询。
(四)平台建设
我镇依托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本单位主动公开件,也可以通过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本单位主动公开件;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本镇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监督力量到位。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建设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实行量化考核,加强日常督查力度,强化网络在线检查,由党政综合办公室成员核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全面具体、及时更新,公开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等项目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规范、完整。同时,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环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精准扶贫、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等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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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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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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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24 |
24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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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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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 |
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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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9 |
0 |
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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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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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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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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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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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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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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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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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 |
9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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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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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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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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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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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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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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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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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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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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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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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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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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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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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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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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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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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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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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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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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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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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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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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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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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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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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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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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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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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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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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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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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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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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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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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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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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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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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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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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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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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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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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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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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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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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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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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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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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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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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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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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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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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深入,业务不熟悉等。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工作流程。在新的一年进一步整理镇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规范公开栏目,完善公开内容。结合镇政府的中心工作,适时选取热点问题,利用专刊、专版等形式,深化公开内容。
3.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针对群众参与率低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网站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9号
(此件主动公开)
新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9号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