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7-02-16 14:17
新政2017〕3
新桥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如下: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联系电话:0597-7661069,传真0597-3272610.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顺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基层所站负责人为组员,以党政办为主要联系机构,并适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公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更新完善指南目录。按照省、市政府办公厅(室)的规范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更新完善《漳平市新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及时补充各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既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查阅场所依法获取、检索政府信息,又便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类与操作。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镇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并指定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
    (四)加强学习宣传。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情况。截止2016年12月份,新桥镇政府及所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公文类信息14条,在镇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60条,村()、基层所站公开各类信息14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在网站上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7.14%;工作业务类信息8条,占57.14%,其他类别5条,占35.71%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和各村(居)及基层所站等各级政务公开栏、广播、LED宣传屏幕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镇未受理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镇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全镇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组织引导工作仍显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信息公开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村(居)和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深入等。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基本通过网站、各级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条例》和省、市的有关要求,针对我镇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
  2、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3、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新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7
附件: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6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4
26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4
26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