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8-0200-2023-00004
- 备注/文号:新政规〔2023〕4号
- 发布机构:新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3
- 内容概述: 新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2024学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各村委会:
根据上级统筹安排,为了确保我镇招生工作开展公平有序,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健全招生工作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准则,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严格按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实施招生工作。
二、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树明
副组长:郑春明 黄盛建 陈发忠
组 员:连金华 曾金方 黄方松
下设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连金华兼主任,负责协调新中麦中具体招生事宜。
(二)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宣传我镇近几年教育教学情况,让社会、家长了解我镇中学的教育教学情况。积极动员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到新桥中学、麦园初级中学就读,营造良好的求知求学的氛围。
(三)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四)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新桥中学七年级招收3个班,麦园初级中学招收2个班。
(五)学校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其中,新桥中学招收新桥、西埔、云墩、产坑、南丰、秀溪、城口、易坑、双溪、产盂、武陵坑11个行政村的小学毕业生入学;麦园初级中学招收珍坂、逢湖、陈坑、仓坂、白泉、义宅、石码、坂尾、秀岐头、钱坂、城门、高美12个行政村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六)坚持平行编班,不办重点班,保证每个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原《新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桥镇2022-2023学年初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2022〕42号)同时废止。
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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