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8-02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新政规〔2023〕3号
- 发布机构:新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3
- 内容概述: 新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小学:
现将《新桥镇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新桥镇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及《漳平市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阳光招生”要求,结合新桥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 和“随机派位阳光招生”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4.坚持“保证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00%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1.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缓、免学手续。
3.凡不及龄儿童任何小学不得招收其入学(含寄读一年级)。
三、招生区域的划分与条件
1.新桥中心学校(本部)
(1)第一批
①父母户籍在新桥村、易坑村;
②新桥镇直机关单位、基层所站等单位正式职工子女;
③新桥镇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子女;
第二批
④在新桥村(以南埔组为界)自建房或商购房(提供购房手续或水电缴费记录)全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⑤新桥镇直机关单位、基层所站等单位合同职工直系子女;
⑥新桥境内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漳平市新桥南埔胶合板厂、漳平市富莹矿业有限公司、龙岩市新德诺木业有限公司。
⑦新桥集镇经商户(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且有实体店正常经营者,不含地摊)直系子女(以南埔大桥为界)。
注:
当第一批、第二批招完且未招满90人时,根据实际经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可扩大招生范围。
1.招收麦元片区自建房或购买商住房的住户子女。
2.在麦元片区经商从业户(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且有实体店正常经营者,不含地摊)子女等。
(2)户籍要求。
①户籍指正式迁入,不含寄户、租房户。学儿户籍单独寄居(寄户)在亲友的适龄儿童,视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②适龄儿童的户籍应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户籍迁入时间在2023年7月1日(含)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建档。
(3)审核要求。
①在新桥村(以南埔组为界)外来人员的自建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土地证》登记时间截至2023年6月30日。
②集镇经商凭工商营业执照(须2023年6月30日前注册),新桥镇直机关单位、基层所站等单位聘用合同职工子女由单位开具证明、用工合同和近半年工资表等;龙岩市新德诺木业有限公司等招商引资企业务工子女由企业出具用工合同和工资表等材料;经新桥中心学校本部负责组织资格审核公示确认后方可注册报名。
2.西埔小学
(1)批次
第一批:全家户籍在西埔村(含麦园自然村)、产坑村、南丰村、秀溪村、城口村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在麦园地区自建房或购买商住房定居一年以上住户子女。
第三批:外来务工(指本镇户口以外)在麦园经商从业户子女。
第四批:外来务工子女(含外乡镇)。
(2)务工子女材料审核。
外来务工、麦元集镇经商凭用人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2023年6月30日前注册),经西埔小学负责组织资格审核公示确认后方可注册报名。
3.联兴小学
(1)批次
第一批:
户籍在漳平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墩村、仓坂村、双溪、城门、钱坂、高美等村适龄儿童。
第二批
①矿部市场个体经营者子女;
②矿区外来务工子女。
(2)务工子女审核。
外来务工、煤矿市场个体经营者经商随迁子女凭用人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2023年6月30日前注册),经联兴小学负责组织资格审核公示确认后方可注册报名。
4.和睦小学
①户籍在珍坂村、仓坂村、陈坑村、白泉村、义宅村、秀歧头村适龄儿童;
②外来务工子女。
四、小学开班数与班生规模(原则上每班控制在45人)
小学:新桥中心学校2个班、西埔小学1个班、联兴小学1个班、和睦小学1个班,其余4个单人校点各1个班,共计9个班。每班原则上控制在45人以内。
五、招生时间
1.新桥中心学校、西埔小学一年级新生预报名:8月30日;
2.各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报名:2023年8月31日。
六、有关规定说明
1.政策性照顾生条件
(1)烈士直系子女;
(2)龙岩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者直系子女;
(3)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直系子女;
(4)现役军人直系子女;
(5)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含漳平市级)表彰的劳模、优秀员工直系子女。
2.单人校点和办独立学前班的村校儿童就近入学。
七、其他事项
1.成立新桥镇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察,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
(1)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树明
副组长:郑春明
成 员:连正华、余孝立、刘琼惠、连金华、王新山
李明海、陈文全
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连金华同志兼任。
(2)小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组 长:黄佳炜
副组长:卢慧萍
成 员:王吕晶、廖梦怡、卢大春、苏艳萍
2.中小学学籍信息已全国联网,学生从小学一年级至高中毕业只有一个学号并和其身份证号相关联,凡提供错误信息均不予更改且后果自负。
3.本方案由新桥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原《新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2022〕2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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