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908-0600-2021-00039
- 备注/文号:新政〔2021〕58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0
- 内容概述: 新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桥镇高龄老年人年度申报及复核统计工作的通知
新政〔2021〕58号
新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新桥镇高龄老年人年度申报及复核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是一项保民生惠老年工程,关系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做好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现将关于做好2021年高龄老人申报及核实统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新增人员申报
户籍在漳平市新桥镇,1942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止出生的老年人(不含离退休人员)。新增高龄人员要求实行年度总申报,不申报不发放。新增人员需填写《漳平市老年人高龄津贴申报表》,一式两份,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复印件。
(二)已享受人员年度复核
当年度在册已享受高龄津贴人员80-89周岁每月50元,90-99周岁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月300元,高龄津贴每季度发放,当年度在册已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实行每年复核一次,健在者在“是否健在”栏填写健在,已亡故人员注明死亡日期。
二、工作要求
请各村民政协理员按照文件要求,入户调查核实,做到客观、真实、诚信,并提供有 效证件原件,做到不漏报、不错报。相关表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签名加盖公章),于2021年12月18日前上交相关材料。
附件:漳平市老年人高龄津贴申报表
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1
漳平市老年人高龄津贴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
身份证号码 |
|
健康状况 |
|
|||||||||
户口所在地 |
|
居住方式 |
|
|||||||||
居住地 |
|
|||||||||||
赡养人(或委托人)姓名 |
|
性别 |
|
与申请人关系 |
|
电话 |
|
|||||
村(居)委会 初审意见 |
经核实,申请人健在,身份证号码与其居民户口簿相符,同意呈报。
村主任: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意见 |
经复核,情况属实,同意呈报。
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民政局 审批意见 |
经审核,该申请人符合享受高龄津贴待遇条件,同意发给每月高龄津贴。
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格由本人的赡养人填写,没有赡养亲属的由本人委托当地村(居)帮助申请填写;2.申请表需另附该老人身份证复印件;3.“健康状况”栏可按:健康、一般、半自理、瘫痪、失聪、失明、残疾等来说明;4.居住方式:与配偶、独居、与子女(孙辈)、入住机构;5.赡养人与老人关系:可指亲属和养老机构;6.此表一式二份,乡镇(街道)民政办、市民政局各执1份。
户籍在漳平市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不含离退休人员。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