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溪南镇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的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6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溪南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漳平市溪南镇南洲东路,邮编:364408,联系电话:0597-7710456)。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09年,溪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持续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全面展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所站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和协调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宣传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公开形式方面,我镇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依托具有高点击量的市政府门户网站,更新网站部分后台程序,扩充网站前台版面和空间,及时公开政府工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09年溪南镇主动公开信息共32条,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工作信息、政策解读、财政信息、惠民信息及其他需主动公开的信息等多个方面。
(二)公开方式。
1、通过政府政务网进行公开;
2、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
3、下发文件或宣传纸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因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流量较大,内容较全面,公开渠道也很便捷,2009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群众提出其他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公开申请情况,不存在按照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我镇未发生针对有关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
3、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1、公开范围:我镇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漳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办公地址:漳平市溪南镇南洲东路45号或是到市档案局查阅。
2、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镇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zp.gov.cn/ 。
3、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我镇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公开。
4、查询方法:公众可以在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阅场所、设施查阅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还可以从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p.gov.cn/)上,通过政府公开信息栏目查阅,或使用信息索引检索、全文检索方式获取自己需要的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并递交《漳平市溪南镇信息公开申请表》,向受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表。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漳平市溪南办公室,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咨询电话:0597-7710456,传真:0597-7713746,电子邮箱:zpxn7710456@163.com ,通讯地址:漳平市溪南镇党政办(漳平市溪南镇南洲东路45号),邮政编码364408。
2、申请方式:(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2)当面申请。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我镇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答复:(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政府信息公开是实行“阳光行政”的重要内容,是强化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今后必定还会发现许多新的问题,我镇将根据市政府的部署,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优化公开目录与公开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漳平市溪南镇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表
漳平市溪南镇人民政府
2010年1月20日
附件
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年末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2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32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
行政申诉数 |
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