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洋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5 08: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务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于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1]17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双洋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双洋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双洋镇城内村交通巷11号;邮编:364402;电话:0597-7670011;传真:0597-7670007)。

一、总体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文件要求,对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结合双洋镇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梳理完成我镇社会救助、安全生产、扶贫等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2021年我镇通过“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17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工作动态(含原创、转发等)59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镇没有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结合保密工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规范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把好信息审核、发布规范等流程,进一步规范发文审批流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时严格执行“三审三核”制,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内容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人员保障情况,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由本机关的党政综合办公室组成,由1名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发布。二是平台运维情况,目前,我镇依托“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的乡镇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政府主动公开文件;利用“双洋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双洋镇日常工作、重点工作等信息。三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我镇依托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了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上墙,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有效推进辖区政务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以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制度以及《条例》规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督促立即整改,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两性作用,期间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同时,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活动,公众评议满意度99.3%。

由政务公开小组成员督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准确填报福建省政务公开统计报表报送系统的统计数据。同时,由专人将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版、电子版送交市档案馆和图书馆,供市民查阅。此外我镇还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热线等,畅通监督渠道,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形式比较单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规定,学懂弄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主动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沟通,遇到问题积极寻找解决办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会,提高全镇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1年全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双洋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