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政〔2021〕12号
漳平市南洋镇人民政府
关于聘用李智同志事业岗位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9]8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聘用李智同志管理岗位九级,聘期从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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