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芦芝乡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芦芝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特向社会公布漳平市芦芝乡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联系方式:漳平市芦芝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97-7773966,传真:0597-7771041。
一、概述
根据《条例》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加强对芦芝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芦芝乡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芦芝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芦芝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统一编码规则,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我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从2010年度起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有力保障;信息编制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经审核后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动态公布本单位最新进展情况。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乡按照市政府要求,紧密结合本乡工作实际,规范我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工作,特别是以芦芝乡政府名义制发的公文、乡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芦芝乡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五)加强学习宣传培训。为深入贯彻《条例》,进一步开展工作,芦芝乡一方面派信息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室举办的《条例》培训工作会议,全面开展学习《条例》;另一方面对本乡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实施办法等。这些都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1年我乡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情况:我乡公开的信息中,工作信息类6条,占42.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类8条,占57.2 %。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公众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可查阅我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众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我乡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同时,还及时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发布、公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乡目前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一是需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广播电视的作用。完善乡档案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七、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末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4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4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请数 |
件 |
0 |
芦芝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