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5-0600-2023-00002
  • 备注/文号:芦政规〔2023〕1号
  • 发布机构:芦芝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11
  • 内容概述: 芦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芦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8-18 10:45
 芦芝中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漳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平市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有效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进程,全面实施免试入学、阳光招生,维护教育公平和初中招生的良好秩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芦芝镇人民政府    

                                 2023811

漳平市芦芝镇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漳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平市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有效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进程,全面实施免试入学、阳光招生,维护教育公平和初中招生的良好秩序,结合漳平市芦芝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一)招生工作小组

1.招生领导小组:

 长:卢文一

副组长:陈列东、吴永忠、陈庆泉

 员:陈丽芳、朱爱萍、林秀春

2.招生监察小组:

 长:孔新姿

 员:陈梦芳、张兴亮

(二)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组员在招生时应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对象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严格遵照“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原则,凡户籍在芦芝镇,生活能够自理的小学毕业生,均须全部招收至初中学校(漳平市芦芝中学)就读(三项残疾毕业生应跟班就读);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少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政策

1.以户籍(住址)为依据。

漳平市芦芝中学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具有芦芝镇户口的适龄儿少。

(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2)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3)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工作结束日为准;

2.特殊情况处理

(1)户籍在芦芝镇,学籍在外就读的适龄儿少,要求回芦芝中学就读的,应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招生报名表到芦芝中学审核建档报名。

(2)户籍在外县市,学籍在乡镇小学的适龄儿少,因特殊原因确需在乡镇中学录取的,须由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录取中学(经办人签名、盖公章)同意,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录取(原件交中教股、复印件由招生学校留存)。同时,还须提供外来务工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籍在城区小学,户籍关系在各乡(镇)且在菁城、桂林街道辖区内无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由原户籍乡(镇)中学录取。

(4)各乡(镇)中学原则上不得跨乡镇招生,因特殊原因确需跨乡镇录取的,须由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户籍地中学、接收学校同意,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录取(原件交中教股、复印件由招生学校留存)。

(5)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生报名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第一漳平工业园区务工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就读申请报告》(须有学生本人、学生家长签名);

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园区企业务工正式合同(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漳平人社部门缴交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的个人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中心及企业公章);

6个月银联工资转帐明细(加盖银行公章);

第二符合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以下材料:

《就读申请报告》(须有学生本人、学生家长签名);

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须签订半年以上)

近三个月工资证明(须有财务人员或法人签名、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须经办人签名、盖公章)

备注: 若经营者或法人是家长本人,只需提①②⑤供项。

备注:非漳平市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须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国学籍号。

(6)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入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学校报名登记,学校优先接收。

四、招生学片区域及计划

1.区域:芦芝镇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

2.按照漳平市教育局招生计划,七年级招收1个班,50新生。

五、登记建档时间

202381718

六、招生报名事宜

1.招生报名时间: 2023831

2.招生地点:漳平市芦芝中学

3.家长领新生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

1录取通知书。

2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1张【A4纸】。

3自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半身照片2张。

4寄宿生请自己带齐日常生活起居及日常用品。

七、联系电话:0597-777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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