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政〔2015〕84号
关于聘用刘天欣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镇直各部门:
根据漳平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漳平市新一轮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漳人发〔2013〕50号文件精神,进行新一轮岗位竞聘工作,按镇直各部门岗位实际情况,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聘用刘天欣同志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聘期时间从2015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
芦芝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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