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5-0500-2014-00001
  • 备注/文号:芦政〔2014〕21号
  • 发布机构:芦芝乡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3-17
  • 内容概述: 关于聘用杨玲等二十六位同志岗位等级的决定
关于聘用杨玲等二十六位同志岗位等级的决定
时间:2014-03-17 00:00
 

芦政201421

 

关于聘用杨玲等二十六位同志岗位等级的决

 

各中心: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漳平市新一轮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漳人发〔201350号文件精神,按芦芝乡新一轮事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岗位竞聘评价标准量化,进行新一轮事业岗位竞聘工作。经研究,决定聘用杨玲等二十六位同志下列相应岗位等级:

一、专业技术岗位(共13位)

1.九级岗位(3位):杨玲、黄丽琼、刘幼玲;

2.十级岗位(3位):刘天欣、李晓晖、叶幼兰;

3.十一级岗位(3位):刘秀玲、刘玉欣、陈银钗;

4.十二级岗位(3位):陈桂珍、谢卫凤、刘春燕;

5.十三级岗位(1位):刘香清。

二、管理岗位(共11位)

1.九级职员(10位):王碧珍、曹子海、刘文云、付启堂、陈振奋、林栋梁、陈钰玲、陈丽萍、陈惠英、吕彩霞;

2.十级职员(1位):苏志烽。

三、试用期岗位(共2位)

试用期(2位):郑锦斌、陈永宝。

新一轮聘用聘期原则上3年,时间从201371日至2016630日。

新聘人员:黄丽琼、刘幼玲、刘玉欣、陈银钗,聘期从201411日至2016630日止。

聘用人员兑现工资所需经费按原渠道执行。

 

 

 

 

芦芝乡人民政府

201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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