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灵地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p.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址:漳平市灵地乡灵地街8号灵地乡人民政府
电话:0597-7630001 传真:0597-76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3 年,灵地乡严格依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灵地乡深入推行政务公开,为此健全了工作机制。一方面,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另一方面,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让人民满意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而言,灵地乡成立了专门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制定了详细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此外,灵地乡还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累计全年主动在漳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文件8条,同时移交至漳平市档案馆和漳平市图书馆,信息涉及教育、法治建设、水利工程等多个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乡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涉及政策法规、规划总结、公示公告等方面的每项上网主动公开信息均由乡主要领导事先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未出现不规范信息发布的情况。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体系,我乡明确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政办为责任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组织体系,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正常运行。同时,保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栏目更新的频率和质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有废止的信息及时删除。并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三是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做到主动、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及时跟踪监测政务新媒体相关网络舆情,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领域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四)平台建设
灵地乡本着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建设,在保持漳平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策信息的同时,着力加强灵地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同时通过LED显示屏、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多载体多途径发布公开各项重大惠民政策,打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定期向市委信息股、市政府办等重点信息单位报送信息。并设立了固定政务公开栏,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3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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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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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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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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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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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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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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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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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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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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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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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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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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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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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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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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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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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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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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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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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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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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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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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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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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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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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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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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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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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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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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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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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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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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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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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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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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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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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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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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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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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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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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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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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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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 政 复 议 |
行 政 诉 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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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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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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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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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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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由于工作人员变更频繁,新接手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有些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宣传仍显不足。由于群众对政务公开程序不熟悉,尚需进一步加强引导和培训。三是目前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够到位,公开形式单一,内容不够全面。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公开方法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和方式。二是充实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三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乡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灵地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