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1-01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漳菁办〔2023〕4号
- 发布机构:菁城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14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菁城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公布权责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根据《中共漳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权责清单做好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漳委编办〔2022〕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街道权责清单进行重新调整。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共114项(详见附件),具体为:行政许可2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监督检查15项、其他行政权力41项、公共服务8项、其他权责事项40项。
附件:漳平市人民政府菁城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2023年版)
漳平市人民政府菁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14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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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民政府菁城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2023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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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行政许可(共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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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责事项 |
子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责任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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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动物和动物产品准调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签发 |
无 |
1.《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1号) |
行政许可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干事) |
市级 |
|||||||||||||||||
2 |
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出具 |
无 |
1.《动物防疫法》 |
行政许可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干事) |
市级 |
|||||||||||||||||
表二:行政强制(共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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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责事项 |
子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责任部门 |
备注 |
|||||||||||||||||
1 |
发生地质灾害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
无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4号) |
行政强制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应急安全干事、社区服务干事) |
|
|||||||||||||||||
2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置 |
无 |
《禁毒法》(2007年) |
行政强制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政法干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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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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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责事项 |
子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责任部门 |
备注 |
|||||||||||||||||
1 |
对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的照顾或救济,符合规定生育后接受绝育手术者的补助 |
无 |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2022年3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
行政给付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干事) |
|
|||||||||||||||||
2 |
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的给付 |
无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 |
行政给付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干事) |
|
|||||||||||||||||
3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给付 |
无 |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
行政给付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民政干事) |
|
|||||||||||||||||
4 |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的给付 |
无 |
《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 |
行政给付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民政干事) |
|
|||||||||||||||||
5 |
社会救助申请的审核(含5个子项) |
1.最低生活保障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国务院令第649号发布,2019年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
行政给付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民政干事) |
|
|||||||||||||||||
2.特困人员供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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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疗救助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国务院令第649号发布,2019年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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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房救助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国务院令第649号发布,2019年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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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临时救助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国务院令第649号发布,2019年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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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申请办理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 |
无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闽政办〔2012〕163号) |
行政给付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民政干事) |
|
|||||||||||||||||
|
|||||||||||||||||||||||
序号 |
权责事项 |
子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责任部门 |
备注 |
|||||||||||||||||
1 |
对父母或监护人允许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批评教育 |
无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国务院令第364号) |
行政监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干事) |
|
|||||||||||||||||
2 |
对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
无 |
1.《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2000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行政监 |
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干事) |
|
|||||||||||||||||
3 |
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
无 |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2022年3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
行政监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干事) |
|
|||||||||||||||||
4 |
对流动人口用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
无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5号) |
行政监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干事) |
已取消 |
|||||||||||||||||
5 |
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无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5号) |
行政监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干事) |
已取消 |
|||||||||||||||||
6 |
对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 |
无 |
1.《档案法》(2016年) |
行政监 |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政文秘干事) |
|
|||||||||||||||||
7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无 |
1.《消防法》(2019年) |
行政监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应急安全干事) |
|
|||||||||||||||||
8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
无 |
1.《安全生产法》(2014年) |
行政监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应急安全干事) |
|
|||||||||||||||||
9 |
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
无 |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行政监 |
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干事) |
|
|||||||||||||||||
10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日常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
|
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
行政监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社区服务干事) |
|
|||||||||||||||||
11 |
对湿地保护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
|
《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2016年9月30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行政监 |
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水利干事) |
|
|||||||||||||||||
12 |
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 |
|
1.《建筑法》 |
行政监 |
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干事) |
|
|||||||||||||||||
13 |
对非法采砂违法行为监督检查 |
|
《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2015年11月27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 |
行政监 |
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水利干事) |
|
|||||||||||||||||
14 |
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监督检查 |
|
1.《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1990年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
行政监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民政干事) |
|
|||||||||||||||||
15 |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监督管理 |
|
《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8年11月23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
行政监 |
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水利干事) |
|
表五:其他行政权力(共41项) |
||||||
序号 |
权责事项 |
子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对蓄滞洪区内居民登记财产、确定补偿金和发放补偿凭证 |
无 |
1.《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2000年国务院令第286号) |
其他行 |
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干事) |
|
2 |
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审核 |
无 |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闽政〔2005〕24号)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干事) |
|
3 |
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审核 |
无 |
1.《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干事) |
|
4 |
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核查认定 |
无 |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7号);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干事) |
|
5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核查认定 |
无 |
1.《民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干事) |
|
6 |
公共就业 服务 |
无 |
1.《就业促进法》(2015年) |
其他行政权力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干事) |
|
7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审核上报 |
无 |
1.《就业促进法》(2015年) |
其他行政权力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干事) |
|
8 |
就业失业登记的审核上报 |
无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干事) |
|
|
9 |
有关就业补助资金的审核 |
无 |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干事) |
|
10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情况调查核实 |
无 |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 |
其他行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民政干事) |
|
11 |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的审核转报 |
无 |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2002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干事) |
|
12 |
老年人优待证申领 |
无 |
1.《关于印发<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老龄办〔2004〕15号)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干事) |
|
13 |
对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待与奖励的审核 |
无 |
1.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2022年3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干事) |
含各有关优惠、奖励费、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补助等。 |
14 |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初审 |
无 |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令第162号)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干事) |
|
15 |
对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的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的核实 |
无 |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令第162号) |
其他行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干事) |
|
16 |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具体名单审查 |
无 |
《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2016年省政府令第177号) |
其他行 |
经济发展办公室、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干事) |
|
17 |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核 |
无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第9号令)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文体旅游干事) |
|
18 |
政府信息公开 |
无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2号发布,2019年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
其他行 |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政文秘干事) |
|
19 |
信访工作 |
无 |
《信访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31号) |
其他行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政法干事) |
|
20 |
组织实施农业普查 |
无 |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73号)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统计干事) |
|
21 |
组织实施经济普查 |
无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15号发布,2018年公务员局令第702号修订)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统计干事) |
|
22 |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 |
无 |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6号)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统计干事) |
|
23 |
组织参与土地调查 |
无 |
《土地调查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18号发布,2018年国务院令第698号第二次修订)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农业农村干事) |
|
24 |
组织参与污染源普查 |
无 |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8号发布,2019年国务院709号令修订)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统计干事) |
|
25 |
野生动物保护 |
无 |
《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 |
其他行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干事) |
|
26 |
对新生儿在医疗卫生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无 |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2016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号) |
其他行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干事) |
2022年取消 |
27 |
兵役登记 |
无 |
1.《征兵工作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85﹞125号发布,2001年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316号修订)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人民武装部(人武干事) |
|
28 |
对应征公民的初步审查、体格检查、政治审查 |
无 |
《征兵工作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85﹞125号发布,2001年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316号修订)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人民武装部(人武干事) |
|
29 |
建立民兵组织 |
无 |
《兵役法》(2011年)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人民武装部(人武干事) |
|
30 |
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时依法所需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的办理 |
无 |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令第2号) |
其他行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干事) |
已取消 |
31 |
参与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
无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3号) |
其他行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应急安全干事) |
|
32 |
依法及时处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 |
无 |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其他行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应急安全干事) |
根据省《条例》履行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职责 |
33 |
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
无 |
《环境保护法》(2014年) |
其他行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应急安全干事) |
|
34 |
临震应急期的检查及紧急处理 |
无 |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72号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
其他行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应急安全干事) |
|
35 |
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和对险情、灾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 |
无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4号) |
其他行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应急安全干事) |
|
36 |
民间纠纷调解 |
无 |
《人民调解法》(2010年) |
其他行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政法干事) |
|
37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 |
无 |
1.《人民调解法》(2010年) |
其他行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干事) |
|
38 |
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选举产生及其日常活动进行指导与监督 |
无 |
1.《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其他行 |
经济发展办公室、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社区服务干事) |
|
39 |
督促业主委员会按规定换届 |
无 |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其他行 |
经济发展办公室、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社区服务干事) |
|
40 |
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法违规作出决定的处理 |
无 |
《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9号发布,2018年国务院令第698号第三次修订) |
其他行 |
经济发展办公室、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社区服务干事) |
|
41 |
物业管理投诉的受理与调查处理 |
无 |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其他行 |
经济发展办公室、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社区服务干事) |
|
|
||||||
序号 |
权责事项 |
子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归侨身份认定工作中无工作单位人员申请出具归侨身份证明的办理 |
无 |
1.《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2009年) |
公共服务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统战干事) |
|
2 |
居民公约备案 |
无 |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 |
公共服务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民政干事) |
|
3 |
业主委员会备案 |
无 |
《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9号发布,2018年国务院令第698号第三次修订) |
公共服务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干事) |
|
4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 |
无 |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
公共服务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干事) |
|
5 |
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就业失业登记 |
无 |
《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2018年修订) |
公共服务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人武干事) |
|
6 |
生育登记 |
无 |
1.《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2022年3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
公共服务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干事) |
|
7 |
食品摊贩登记 |
无 |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公共服务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干事) |
|
8 |
小餐饮登记 |
无 |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公共服务 |
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责任岗位:市场监管干事) |
|
表七:其他权责事项(共40项) |
||||||
序号 |
权责事项 |
子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
无 |
《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2018年省政府令第200号) |
其他权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应急安全干事) |
|
2 |
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无 |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其他权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应急安全干事) |
|
3 |
汛前检查、监测与汛期防汛准备 |
无 |
《防汛条例》(1991年国务院令第86号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二次修订) |
其他权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水利干事) |
|
4 |
汛期对群众安全的保障 |
无 |
《防汛条例》(1991年国务院令第86号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二次修订) |
其他权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水利干事) |
|
5 |
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
无 |
《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2013年省政府令第128号) |
其他权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水利干事) |
|
6 |
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
无 |
《防震减灾法》(2008年) |
其他权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水利干事) |
|
7 |
制定地震应急预案 |
无 |
《防震减灾法》(2008年) |
其他权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水利干事) |
|
8 |
地震预报意见发布后的应急防范和抗震救灾准备工作 |
无 |
《防震减灾法》(2008年) |
其他权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水利干事) |
|
9 |
组织地震灾后恢复生产 |
无 |
《防震减灾法》(2008年) |
其他权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水利干事) |
|
10 |
组织做好抗旱工作落实 |
无 |
《抗旱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2号) |
其他权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水利干事) |
|
11 |
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具体工作 |
无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其他权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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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水域治理和管理保护 |
无 |
1.《福建省河长制规定》(2019年省政府令第210号) |
其他权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水利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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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有关落实工作 |
无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6号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
其他权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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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组织做好动物强制免疫工作 |
无 |
《动物防疫法》(2015年) |
其他权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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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无 |
《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其他权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政法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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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督促辖区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 |
无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7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2012年修订) |
其他权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交通运输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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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
无 |
1.《禁毒法》(2007年) |
其他权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政法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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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
无 |
《精神卫生法》(2018年) |
其他权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政法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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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依法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
无 |
《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1999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2016年第二次修订) |
其他权 |
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应急安全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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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落实拥军优属有关具体工作 |
无 |
《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2018年修订) |
其他权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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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妇女权益保障 |
无 |
《妇女权益保障法》(2018年) |
其他权 |
菁城街道妇女联合会(妇联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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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老年人权益保障 |
无 |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其他权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民政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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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
无 |
《义务教育法》(2018年) |
其他权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科技教育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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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
无 |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国函﹝1991﹞66号批准,1991年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
其他权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卫生健康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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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负责辖区社会科学普及的相关工作 |
无 |
《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其他权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科技教育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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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开展实施统计工作与调查 |
无 |
《统计法》(2009年) |
其他权 |
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统计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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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建立税收协助工作机制 |
无 |
《福建省税收保障办法》(2013年省政府令第125号) |
其他权 |
经济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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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
无 |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 |
其他权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民政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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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教育,协调解决电梯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
无 |
《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其他权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应急安全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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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协助和有关监督工作 |
无 |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其他权 |
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社区服务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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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依法参与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定和调整 |
无 |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其他权 |
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社区服务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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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对无物业服务或未实行业主自主管理的住宅小区的帮助指导或组织实施基本物业服务 |
无 |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其他权 |
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社区服务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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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参与组成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 |
无 |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其他权 |
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社区服务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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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召集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
无 |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其他权 |
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社区服务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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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接收建设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有关物业承接查验资料的复印件或电子文档的存档 |
无 |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其他权 |
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社区服务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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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协调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交接 |
无 |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其他权 |
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社区服务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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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 |
无 |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其他权 |
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社区服务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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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负责小街巷的清扫保洁工作 |
无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994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
其他权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菁城街道社区建设发展中心(宣传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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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汛期结束后组织土地复垦和补种林木 |
无 |
《防洪法》(2016年) |
其他权 |
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水利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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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完成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无 |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菁城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20〕5号) |
其他权 |
相关内设股室、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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