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3-07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和政〔2023〕5号
  • 发布机构:和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10
  • 内容概述: 和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平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树典型、开小灶”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平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树典型、开小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4-10 10:53

  

 

  

  

  

  

和政〔20235号 

  

  

和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和平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树典型、开小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继续深入推进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和平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树典型、开小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漳平市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3410 

  

和平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树典型、开小灶”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多起重大安全事故教训,继续深入推进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时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切实解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真正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推动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整治消除重大隐患的重要手段,扎实推进和平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本次“开小灶”集中整治的对象是突出“整个辖区、重点行业领域、所有企业”,“整个辖区”是指夯实辖区整体安全基础,“重点行业领域”是指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所有企业”是指辖区内所有企业开展全面性自查自纠,具体任务为: 

  (一)夯实辖区安全基础 

  1.健全完善责任体系。深化网格化机制运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领导、专项牵头单位、网格干部、村干部、安监队伍的监管责任;组织修订《和平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实行安全生产“四联单”和“三本台账”工作机制:一是以一企一档为基础,建立企业主体责任档案;二是以领导定期督查、网格按期排查、重点巡查等三查为措施,督促企业更新完善责任档案;三是以联合执法为保障,定期联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树立典型,倒逼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下发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建立工作运行机制。每月定期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清单台账,按照整改闭环要求落实整改。 

  3.落实隐患闭环治理。一是全面落实“发现问题、整治问题、整治验收、复工复产”等全链条管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排查整治;二是以“检查一家、提升一家、促动一片”为工作目标,全面落实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安办综合运用预警、督办、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督促落实整改;三是实行红、橙、黄、蓝分级分类常态化管理,定期滚动更新,主动摸排查清安全风险隐患点,建档造册,闭环管理。 

  4.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全面统筹、严密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和《龙岩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暂行)》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横幅、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多途径宣传手段渲染安全氛围,通过培训教育、领导带队检查、消防演习和专项执法等多载体活动进一步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二是畅通社会舆论监督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规生产行为。 

  (二)强化重点行业安全整治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按照上级安委会《“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结合和平镇实际,重点要抓好景区非景区景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燃气、工贸、特种设备、商贸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动态日常监管、推进常态化安全检查。 

  1.非景区景点方面。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建工作团队,明确目标任务,全面普查辖区内景区、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以及人员易聚集临水区域等底数,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全面排查分析危险区域风险点等级,确定高、中、低风险点,分级采取树立警示牌、加固安全栏、设置硬隔离、封停危险区域等针对性防控措施;二是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三是发挥村网格化治理作用,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探索实行“片长制”,加大安全巡察力度,加强智能化防控体系建设,健全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增强应急救援力量,及时接收并推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有效处置各类突发状况。加强安全宣传培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2.道路交通方面。一是排查治理辖区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完善警示标志、安全标牌,采取隔离措施,实行人车分道行驶,打牢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二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扎实开展路面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专项行动、非法营运车辆整治专项行动,三是推进源头安全隐患治理,深入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严格查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行为,四是扎实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依法查处货运源头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等违法运输行为,严查非法营运、超载30%以上、疲劳驾驶、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肇事肇祸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3.危险化学品方面。一是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履行安全职责、强化安全领导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企业要充分识别管控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强化变更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并履行变更管理程序,分析变更过程的风险,建立完善变更管理档案,三是企业要严格落实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特别要防止出现重内业轻现场情况,作业票要与现场相符,严格落实现场作业方案、现场监护、现场警戒。四是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不断提升企业从业人员技术能力。 

  4.工贸方面。一是深化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专项整治。二是紧盯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重点风险,加强对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监管,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推动企业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有效消除违法行为。四是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联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是推动企业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5.消防方面。一是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各类消防工作制度,组织培训演练,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情况。二是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聘请社会消防服务机构维护保养。三是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用作隔热保温层。四是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6.建筑施工方面。一是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保监手续,市政工程项目(依法免办的除外)应在开工之前,必须依法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质量安全保监手续)后方可动工,在工程投入使用前应依法进行竣工验收和联合验收并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二是严把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按“一令两细则”要求,办理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对于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擅自施工、未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或消防验收(备案)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三是强化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关键建筑机械设备等内容,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把隐患当事故对待的要求,加大对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四是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以及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五是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 

  7.燃气方面。重点整治无证经营燃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整治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使用是否存在隐患,对该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区域是否有按规范设置。 

  8.特种设备方面。督促涉及特种设备的有关企业严格落实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重点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充装现场安全管理、压力容器检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输送燃气压力管道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9.商贸流通领域方面。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严防死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辖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覆盖检查辖区内市场、超市、餐饮场所、加油站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废品回收站)等商贸流通领域场所,其中餐饮场所按照《餐饮场所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进行检查。 

  (三)指导企业全面自查自纠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3.一线员工安全素质情况。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开展情况;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含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4.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察、监察、督察、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三、进度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9月30日前)。组织各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按照“开小灶”集中整治方案要求,全面动员部署,组建专班,制定方案,明晰任务,全面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 

  (二)集中攻坚(10月1日-11月20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定期会商、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坚决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对拒不配合敷衍了事的要严肃问责。推动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巩固提升(11月21日-12月20日)。安办牵头成立工作督查组,重点督导集中整治方案制定落实情况、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监管检查执法情况、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情况等,安办有关部门要及时开展业务指导及“开小灶”集中整治“回头看”,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针对风险隐患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的需确定整改时限,总结集中整治经验教训,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和平镇安全生产“开小灶”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邓李伟任组长、副镇长郑文棋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推进提升工作,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提升工作,及时解决“开小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隐患整治。要将“开小灶”集中整治与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一并进行,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开小灶”期间排查发现涉及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的缺陷等方面的突出隐患要分门别类地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等“三张清单”,做到“一企一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确保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格依法处罚;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并从严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三)大力宣传推动。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突出重点、抓住典型,集中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开设曝光平台,对屡查屡有、反复性强的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查而不改、拒不整改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等进行重点曝光。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先进典型和经验要进行交流推广,对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加强示范引领和宣传教育。 

  (四)加强信息报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将本行业领域整治情况月小结于月底前报送安监站,12月25日将本行业领域整治情况总结报市安办。 

  

  

  

  

  

  

  

  

  

  

  

  

  

  

  

  

  

  

  

  

  

  

  

  

  

  

  

  

漳平市和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4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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