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16-2500-2024-00011
- 备注/文号:漳官政〔2024〕18号
- 发布机构:官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26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官田乡人民政府关于官田乡和坑村村民申请建房要求使用林地的批复
漳平市官田乡人民政府关于官田乡和坑村村民申请建房要求使用林地的批复
漳平市官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官田乡和坑村村民申请建房
要求使用林地的批复
官田乡和坑村民委员会:
你村上报的村民陈龙河、陈李锰申请建房要求使用林地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村村民陈龙河家庭人口2人在和坑村(031林班07大班110小班)申请林地用地80平方米用于建房。
二、同意你村村民陈李锰家庭人口4人在和坑村(031林班03大班020小班)申请林地用地100平方米用于建房。
三、要求你村严格控制在本批复的面积内使用林地,不得超出。
四、请你村督促村民陈龙河、陈李锰按有关规定办理林地征占用有关手续,在未办理有关手续之前,不得先行动土建设。
漳平市官田乡人民政府
2024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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