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907-0700-2023-00014
- 备注/文号:拱政〔2023〕12号
- 发布机构:拱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20
- 内容概述: 拱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拱桥镇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拱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拱桥镇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基层所站:
根据《2023年漳平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漳平市普法责任主体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结合2023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和重点学法普法要求,现将《拱桥镇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拱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拱桥镇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镇直各部门、基层所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责任部门: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责任部门:拱桥中心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责任部门: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执法队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治理办公室、综合执法队
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治理办公室、综合执法队
8.《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治理办公室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办公室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治理办公室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派出所
二、龙岩市地方性法规宣传
1.《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责任部门:党政办
2.《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派出所
3.《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
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执法队
三、单位内部学法活动
1.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2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责任部门:党政办
2.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机关干部学法活动
责任部门:司法所
四、面向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1.《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责任部门: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责任部门: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责任部门: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所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防洪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办公室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责任部门: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7.《森林防火条例》
责任部门:林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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