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况】拱桥镇地处漳平市西南部,距市区14公里,国土面积106平方公里,其中森林面积13.4万亩,森林覆盖率84.28%,耕地面积6738亩。辖拱桥、梧地、下界、上界、罗山、岩高、高山、隔顶8个行政村44个自然村,户籍人口8433人,常住人口约3000人(含矿山企业务工人员约1500人)。现有党组织14个,其中党委1个、党支部13个,党员473名。
【地理优势】拱桥镇政府驻地拱桥村,距漳平市区14公里、距国家4A级景区龙崆洞14公里、距省道203线7公里、距双永高速公路漳平出口约15公里、距永安至漳州高速公路漳平出口15公里、距杭广高速铁路漳平站10公里。县道X602线贯穿南北,全线8个行政村均通水泥路。
【资源优势】新安溪穿镇而过,河长22.2公里,属九龙江北溪支流,主要水源为新安溪中游的大坂三级水库,该城区饮用水源地实际取水量为平均每日1.3万吨,主要供应菁城、桂林片区约2.2万居民日常饮用水。2007年经省政府批准,划定了一、二级保护区,总面积分别为0.44平方千米和63.33平方千米,梧地村桥头为省控断面取水点。共有2个煤矿,箭竹坪煤矿隶属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煤炭储量1538.30万吨,年设计生产规模30万吨;石笋坑煤矿煤炭储量228.19万吨,年设计生产规模15万吨。4个石灰石矿,储量1.115亿吨;2家建筑用砂岩矿,储量382.93万立方米;1家石英石矿,储量100万吨;1家石墨矿,储量57.6万吨。
【经济社会发展】现有规上工业企业12家(其中石笋坑煤矿产值由市工科局统计),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4家,规上服务业企业6家。2024年,财政收入1749.28万元,地方级财政收入497.81万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02亿元、同比增长20.5%;限额以上商贸业商品销售额5.18亿元、同比增长13.14%,限额以上商贸业零售额1.4亿元、同比增长-5.77%。
【文旅产业】自然景观多,境内有上界荷园、下界龙孝岩漂流、岩高乌龙峡谷、罗山梯田、罗山红色文化资源、蕉山自然保护区、龙子山等自然及人文景观,是省级生态镇、漳平市饮用水源保护地,常态化开展“荷花节”“漂流节”,吸引了各地游客前来观光旅游。2015年拱桥镇“福上界莲子”获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拱桥番鸭汤名声在外,2022年11月获评龙岩首届文旅“客家美食宴”大赛银奖,素有“闽西第一汤”之美誉。
一、领导分工
陈礼明(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练长华(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林炳水(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工作;分管教育、文体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其他工作;
曾绍斌(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主抓政法、综治(龙岩12345);分管应急(安全生产、防震减灾)、水利(河长)、社工;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其他工作;
林明杰(纪委书记):主抓纪检监察、督查;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其他工作;
林珈羽(组织委员):主抓组织、党建、人社(机关社保)、人事(编制)、老干部、团委、关工委;分管党政办文字材料、自然资源、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其他工作;
陈巧萍(宣传委员):主抓宣传、精神文明;分管经济目标考评(招商)、招商、统计;
陈轶源(统战委员):主抓统战(工商联、商会);分管环保、住建(集镇管理、家园清洁)、“两违”、政协、卫健、工会、妇联;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其他工作;
黄佳斌(武装部长、副镇长):主抓武装;分管交通(道安)、新农合、新农保、三农保险、科协、红十字会、供电,联系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其他工作;
李驾云(派出所负责人):主持派出所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其他工作;
余昕(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主抓乡村振兴(脱贫);分管农业(农技、农机、畜牧水产)、经管(宅基地审批)、项目招投标管理、消防;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其他工作;
陈长极(综合执法队队长):分管林业(森林防火)、防汛;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其他工作;
陈建勇(三级主任科员):分管民政、残联、便民服务中心;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其他工作。
张静(司法所所长):主管司法(普法、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分管信访维稳;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基层党建办公室牌子)
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政务公开、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全面深化改革、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台事务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绩效考核、人事、机构编制、老干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残联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开展自治;负责指导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综治、信访、维稳、道路交通安全、河道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民情处理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防范、打击邪教组织,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协调管理、指导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森林公安)、司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等派驻机构有关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防震抗震、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消防及突发公共应急事件处理等应急管理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财政所牌子)
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研究制定全镇乡村振兴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产业发展、项目开发、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精准扶贫、水利建设、动植物防疫等管理工作;负责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实施管理统计事务。
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监管村级财务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村镇规划建设、集镇市场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动迁、征地、清偿等工作;负责辖区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等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利建设、河(湖)长制、移民开发、水土保持、林政、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定的环境监管职责;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大、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和群团组织机构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群团组织章程设置。
拱桥镇设3个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为相当副科级,经费渠道由财政核拨,实行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市直相关部门的指导。
(一)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加挂拱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划分为公益一类。
承担行政审批事务性职能,建立受审分离的政务服务模式,做好各项审批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信息公开、督查整改工作;指导村庄(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和网上服务点的建设。承担退役军人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承担乡(镇、街道)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争议调解、文体、卫生健康、科技推广、科普培训等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协助财政所做好辅助性事务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拱桥镇综合执法队
承担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权力,以镇政府名义行使;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有关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集镇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管理、河道管理、护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事务性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拱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划分为公益一类。
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落实;负责扶贫开发、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企业服务等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水利、农机农技、畜牧兽医水产、农村经营服务、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