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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5 16:15 来源:漳平市人民法院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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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漳平市人民法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 漳平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承包服务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漳平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承包服务

  项目编号: 中达利漳采字(2025)第035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02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02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2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漳平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承包服务

1.00

102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盘点交接结束后签订正式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合格的证书复印件。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时间: 2025-08-16至 2025-08-2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平分公司(漳平市菁城街道富山社区佰益大厦6A11)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平分公司(漳平市菁城街道富山社区佰益大厦6A11)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平分公司(漳平市菁城街道富山社区佰益大厦6A1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漳平市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漳平市菁城街道东环路898号

  联系人: 许女士

  联系电话: 0597—7533516

  2、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平分公司(漳平市菁城街道富山社区佰益大厦6A11)

  联系人: 小吴

  联系电话: 0597-7537277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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