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为芦芝境内历史遗留废物处置,总量约为35吨,招标单位为漳平市芦芝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已落实。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5年4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漳平市菁城街道和平中路497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30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CGDL(2025)001
项目名称:芦芝境内历史遗留废物处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价(人民币):98000元
采购需求:芦芝境内历史遗留废物处置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②.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特别说明:a.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b.在服务采购项目中,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中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 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3)若供应商选择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尚未完成2024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已完成2024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平市菁城街道和平中路497号2楼;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需邮寄的企业邮费由收方支付。
售价:¥3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平市菁城街道和平中路497号2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30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平市菁城街道和平中路497号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平市芦芝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建省漳平市芦芝镇芦芝村芦芝路17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18050453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平市万祥西路15号万成A2-13幢1梯401室
联系方式:邓先生 13799076595
3.项目联系方式:邓先生 1379907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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