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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湖镇党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2-19 16:53 来源:象湖镇党委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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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17日至7月16日,漳平市委巡察一组对象湖镇党委及所辖的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象湖镇党委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扛起政治责任,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镇党委高度重视,扎实推动整改,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黄必焕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蒋志伟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刘佛保,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颜倩倩及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陈涛任副组长,各相关所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分析存在问题,深挖问题症结根源,制定整改方案举措,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严肃对待、拉出清单、明确责任,即知即改。2024年9月1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举一反三、对照检查,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深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党委书记黄必焕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对照整改时间表和任务书,逐条逐项“拉单子”“过筛子”。自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传达反馈意见,组织整改责任人“自我体检、对号入座”,通过面谈、实地走访等方式,督促相关人员依规按时推进整改。同时,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即知即改。我镇于9月18日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例会等方式组织全镇干部学习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等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9月11日组织陈某某、蔡某某等二人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报告原文自学,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并对陈某某、蔡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举一反三。巡察以来,我镇进一步完善学习计划,确保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落下,先后召开两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偏差的问题

  1)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经济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已摆脱末尾的局面,排名上升至全市第7位。持续加大“四上企业”培育力度,不断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2023年培育限上商贸业2家,培育规上服务业1家,工业招商1家。2024年镇主要领导积极外出开展招商活动,跟踪对接龙岩市秦风气体有限公司二期生产项目、福建百泓炭素有限公司等生产性工业项目,总投资3.9亿元。2024年培育限上商贸业2家,培育规上工业1家,完成生产性工业招商项目1个。2024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投资完成率100%。二是溪南溪流域农业面源(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象湖段)项目于2024年8月9日完成招标,现已完成大部分工程量。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现已全部完工。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灶头村3号管道已修复通水。三是龙门、科山、禄前等村加大食用菌种植户等致富能人带领,积极学习其他知名村“一村一品”的地方经验,探索村民增收的途径,强化学以致用,引导产业提质增效。龙门、科山联合打造“畲乡人家”农产品品牌,禄前“天岩山”茶叶、茶油品牌正逐步推向市场,扎实推进“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对标一流、争先进位的意识,坚持挂图作战和每周会商研判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在认清差距中补齐短板,迎难而上,确保各项经济指标稳步增长。

  2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下德安村邓某某1处已于2024年8月20日拆除猪栏并复垦,今后将持续开展生猪养殖整治工作,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和查处生猪“复养”现象。二是2024年9月,半华村、上德安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土坑、下德安村均聘请保洁人员对公厕进行保洁维护。同时组织人员制定措施定期开展公厕清洁,明确专人负责。加大监督力度,我镇约谈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其严格按照合同清运路线进行清运,落实日产日清的工作要求,完善清运保洁公司考评机制,指定专人开展巡查。三是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已对杨美、半华的新建裸房进行登记造册,积极发挥村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动员新建房屋尽快装修。四是今年我镇辖区内未发生火宅,2024年林长制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巡山加密,及时处理松材线虫疫木,森林防火应急道路、森林防火瞭望塔等一批林业项目建成,今后加强林长制管理,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定期开展培训和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截至10月20日,半华村倾倒建筑垃圾、宽田及长塔等村乱围养鸡鸭等已整治完成。于9月底举办河长制培训会,再次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及责任。在核查过程中对乱围养鸡鸭、垃圾倾倒等行为的群众进行批评教育。我镇于9月3日组织人员对溪南溪象湖集镇河段上游存在违法采砂现象到现场核查,实为九龙江(北溪)生态廊道项目建设料场,该项目由水利局做业主,江苏准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完工后该公司对料场推平整理,将剩余混合石料回填于河道。五是对长塔村民詹某某1、半华村民张某某的旱厕和空心房所附照片一样的问题进行核实,2024年10月9日,经村干部现场重新核实并拍照,2024年10月18日对长塔村支部书记詹某某2进行提醒谈话。经核实,上德安村民邓某某2旱厕已进行封堵并改造为畜禽养殖棚,已无法作为旱厕使用。六是2024年7月,省、龙岩市开展了“平安三率”测评,我镇通过推送平安建设短信,每周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与“平安三率”相关的主题内容、入户宣讲、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加大宣传,积极入户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力争获得群众满意。今后积极联合各部门,利用墟天上街、下村入户宣传,提升群众安全环保意识。制作“平安三率”宣传品,组织镇村干部、网格员入户宣讲,提高群众对“平安三率”的知晓率。

  3.关于安全与重大风险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9月底已组织村级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有效强化村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力与执行力;2024年9月底各村组织党员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村级会议议程。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全面查漏补缺;对2023年在公众号发布的24篇审批单未附发文底稿,已组织专人补充完善,确保每篇文章均有完整可追溯的审核流程记录。二是2024年9月10日已对2023年以来公众号发布的所有文章进行全面排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建立分级审批制度,加强不定时监督管理与自查自纠,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抓在平常落在日常。

  2)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机制,要求项目相关所站负责人全称参与项目,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于2024年9月5日制定“象湖镇工程现场管理制度”,确保各环节有效控制和协调;同时于2024年9月12日对公路站干部进行了培训,切实提高在项目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专业能力。水利站在9月底前已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整改,同时积极学习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便后续工程实时监管跟进。二是通过财政所座谈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加强财务制度及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学习,严格执行政府询价采购制度规定。加强对各项费用报支材料审核,对于未按规定执行、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采购支出,不予审核。三是经自查核实,2020年12月25日支付美食节摊位费2600元时使用收款收据列支,2024年9月6日对方已退回2600元相关费用,于2024年9月18日规范相关报支材料重新支付。四是2024年8月31日,经包村干部现场核实上德安村、长塔村村内现有防汛物资,已建立登记台账,长塔村避灾点牌子已重新拟定内容并张贴。8月31日我镇对液化气站进行检查,电路、监控、气体监测仪器已重新检修,同时长塔村组织人员清理幸福院楼道堆放的液化气罐。9月3日该食用菌材料店负责人对存放的6个液化气罐进行处置,未发生安全事故,并对店主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五是2024年8月26日上午干部例会再次学习保密工作相关知识,提升外网办公危害的认识;已于2024年7月18日调整象湖镇保密领导小组成员,于2024年8月26日建立密件借阅台账、完善计算机台账标识粘贴、严禁外网办公。六是通过干部例会、财政所干部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清单》《福建省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严格执行政府询价采购制度规定,在询价审核中,充分运用“企查查”等网络工具,加强三方询价报支材料的审核,对于未按规定执行、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采购支出,财务将不予审核。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我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逐一检查,对存在相关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2025年6月份前进行整改,到期未整改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10月18日,已对7个村支部书记批评教育。今后严格落实农房审批“四到场”机制,加强对房屋审批后的全程监督管理,杜绝超面积、超层数等情况出现。2024年10月,镇乡村振兴办组织人员实地开展“五化提升工程”核实工作,对存在卫生间铝合金窗、条形基础未建等工程不实问题进行详细核对。目前,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进入后期统计阶段,最终将统计结果通知施工方进行清退。二是镇长蒋志伟、镇人大主席陈康多次到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对接项目和争取资金,并申报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选址,正在加快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禄前村农户在巡察期间已收到赔偿款,今后镇农技站积极落实督促保险公司落实水稻保险理赔工作。三是党政办干部于2024年9月再次学习发文审批程序,对2023年以来发文存在先发后批、发文会签时间早于拟稿时间、定密时间早于拟稿时间、审稿、核稿栏未签字问题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今后严格按照程序发文,并要求各审批人员认真填写发文审批单。四是已完善2019年至今工程项目情况统计表,对经办人曹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今后进一步规范表格填报。五是截至2024年12月18日,镇级14个项目材料已全部收集,村级7个工程在账套均有相关工程材料,已复印佐证。六是灶头、长塔、下德安等村,已于2024年9月整合支部书记办公室和村主任办公室,规范村级挂牌。2024年9月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清理村级挂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好工程材料的收集。要求财务人员以此次巡察填报表格为范本,在项目支出审核时及时登记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合同实施管理、竣工验收、款项支付等基本情况,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工程项目查缺补漏,做好台账基础性工作,夯实工程项目管理根基。

  2.关于攻坚克难精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联合司法所、林业站等相关部门核查情况,4块地块均有群众承包,不存在群众之间界限争议,但对属于哪个行政村一时无法解决。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和包村领导干部对4块争议地进行调解,下村入户与村民沟通。三是对无法调解的争议地,建议走司法程序。争议地未处理之前搁置争议维持现状,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截至2024年8月30日,10名在职干部已经全数清退借用、挂职、外出学习领取乡镇补贴31800元。二是组织镇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组织办开展全面清查,针对全镇领导、干部借用、挂职、外出学习领取乡镇补贴问题开展自查整改,截至目前,除上述10名干部外,尚未发现其他干部存在此类情况。三是组织财务人员、人事干事加强沟通,及时对接干部外出情况,每月核对全镇干部乡镇补贴发放情况,按规定及时停发借用、挂职、外出学习干部的乡镇补贴。

  2关于违规报支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截至2024年8月29日,苏某某、许某某1、许某某2、林某某已经全数清退违规报支差旅费159元。二是通过干部例会、青年论坛,由财务人员解读《关于印发〈漳平市行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漳委办〔2015〕27号)、《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漳委办〔2016〕26号)、《关于转发市财政局调整市内交通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漳政办〔2017〕153号)和《关于印发市直单位部分差旅费补贴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标准的通知》(漳政办〔2019〕71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 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和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漳政办〔2023〕14号)等有关文件,明确差旅费报销最新标准与报账程序要求,严格落实文件规定,杜绝违规报支差旅费问题。

  3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9月底前已对近年来公务接待进行排查,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8〕255号)文件精神,不存在其他超标准接待客商、违规上酒水问题;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岩委2号、3号精神,严格接待费用和报销审核,规范接待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象湖镇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将接待标准、报批、审核等流程再明确;三是2024年9月16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2024年9月13日印发的关于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标准提醒函,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杜绝违规接待问题发生。

  4.关于财务把关不严,审批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自查,发现2021年1月37#、2021年1月39#、2021年11月25#凭证会议费支出中会议费预算、结算单财务未审核,2022年12月16#复印费支出财务未审核,已于2024年9月12日全部完成财务补审批手续。2024年12月18日,由镇主要领导对镇财政所全体4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完善象湖镇财务内控制度,在经费报销规定中明确日常办公费用支出、项目支出的报销材料要求,明确报销签批流程。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提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会计人员加强对报支单据的审核把关,出纳负责检查审批手续是否完整,对无领导签批的不予支付。

  5.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拆分项目规避招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经核实,该项目原计划分别在宽田村、杨美村实施,宽田村项目进展顺利,杨美村因无法落实用地,项目无法实施,故调整到宽田村实施菌稻轮作示范片。二是组织村两委及代理会计学习龙发改法规〔2022〕1号《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相关指引的通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今后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举一反三,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2项目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经核实,14个未达到设计强度就进行工程合格认定的情况属实,系验收人员业务不精造成,我镇对当时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14人次,今后我镇加强相关业务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强化竣工验收严谨性,确保工程质量。经核实,上德安村老人活动中心工程报表钢质花饰大门预算为13436.79元。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上德安村两委应群众建议,扩大老人活动中心面积,在幸福院左右两侧各增加1个大门。经咨询市场价,钢质花饰大门750元/平方米,镀锌钢管焊接大门470元/平方米,因镀锌管焊接大门比钢质花饰大门便宜且更为牢固,考虑到价格、材质等因素,上德安村两委决定使用镀锌管焊接大门,最终,老人活动中心做了3个镀锌钢管焊接大门。经现场测量核实,正大门长9米,高2米,面积18平方米;左侧大门宽2米,高2.7米,面积5.4平方米;右侧大门宽2.4米,高2.3米,面积5.52平方米,3个镀锌管焊接大门总面积为28.92平方米,总价约为13592元。二是针对无监理、无工程质量检测,经核实是因人员业务不熟,且对于招投标及财务政策不够了解造成。今后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验收质量把关。三是今后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设计单位履行职责。四是于2024年9月4日制定“象湖镇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于2024年9月9日制定“公路工程验收流程”,于2024年9月12日对分管领域的干部进行项目管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确保在今后的工程施工过程中有甲方人员在现场监督;确保实时监督、强化验收程序,杜绝施工方使用砂石混合料进行施工。组织全镇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漳平市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漳农联规〔2024〕1号)文件学习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明确不同类型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3合同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排球场施工合同已验收完成,并支付相应工程款,同时组织财政所落实专人对已经签订合同再次进行清理,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不规范合同完善手续。二是对镇村两级实施的10个工程项目进行核实,因时间久远,多种原因造成延期,现项目已完工验收,无法扣除工期延误违约金。三是镇级共有6个未退质保金,经核算中心、财政所自查梳理,已逐一明确整改方式,其中已退还2个、2024年9月18日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因质量问题不予退还1个、待再次验收通过后再行研究1个、因工程款未完全支付届时质保金与工程款一同支付2个。村级共有31个,已退还18个,剩余13个待施工方补齐材料后退还。今后财务人员审核项目支出时,建立项目工程台账,记录项目合同约定完工时间、实际完工时间、支付进度、质保金提取情况、质保期等关键信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执行,定期清查盘点质保金退还情况,对到期未退的工程,及时通知业务部门、施工方办理退还手续。

  4)制定的管理办法不完善、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漳平市象湖镇人民政府雪亮工程视频监控项目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代理费用3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因该项目已于2022年10月竣工结算且招标代理费用不由象湖镇人民政府支付,因此无法重新签订合同。半华村护坡建设工程经核查,未支付招标代理费,与代理公司沟通,已重新签订招投标代理合同。漳平市象湖镇奇和居南岛语文化馆装修及展陈工程,其代理费未支付,已经与代理公司沟通,进行招投标代理合同变更。二是今后财务人员及业务经办部门将加强对新修订《象湖镇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学习,明确招标代理费用标准,调整质保金为3%,确保不再出现超规定支付代理费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从2024年起,按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我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个人材料严格把关,要求各党委委员充分分析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在“杨美飘香”党建品牌的基础上,依托科技特派员漳平食用菌示范工作站、食用菌冻库等,2024年11月,我镇打造“象”前进党建品牌,提升党建品牌内涵,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凸显我镇特色品牌效应。2024年10月,我镇重新确定镇经济项目分管领导为非公企业联合党支部党组织联络员,今后由其进行调阅。针对发展党员档案材料有误等问题,党委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档案材料指导审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如,对林某某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发展对象备案、审批预备党员的请示时间与原始会议记录时间进行核实,系工作人员登记错误,已如实更正备案表时间;对林某某同志入党志愿书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的党委人数进行核实,召开党委会集体审查时应到会党委委员9人,实到会党委委员9人,已将党委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如实更正;经核实,苏某某、陈某某、李某某、兰某某等四位同志的思想汇报未体现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已要求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截至2024年10月20日,已收到上述四位同志的心得体会。我镇于2024年9月对所有党员活动阵地进行摸排,截至2024年10月,13个村党支部的党员活动场所已更新党员义务制度牌内容,并规范使用流动党旗,我镇各支部党建联络员已全部到挂钩党支部上廉政党课。于2024年9月24日党委会上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提高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会上加强问题剖析,对形势分析提供更为具体的解决方案,少说成绩,多看问题。由组织办牵头,定期组织查看党组织活动记录簿调阅情况,对新发展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排查,实地走访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不断完善规范档案材料。每年举办2次村支部党务工作者培训班,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业务知识,进一步规范我镇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经自查,2020年7月28日,支付众悦保洁有限公司垃圾清运费5.71万元。依据2020年4月8日象湖镇党委扩大会〔2020〕13号研究决定,因恒洁保洁有限公司合同3月份到期,建议我镇保洁工作由本地的富德保洁有限公司负责,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后再进行签约;2020年5月10日,因富德保洁有限公司无意续签,由众悦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承包,未经党委会研究决定。2020年6月30日,我镇与漳平市善勇保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与众悦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的合作已结束。2024年5月,漳平市农村环卫运营县域市场化一体化正式实施,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镇垃圾清运服务由漳平市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与漳平市善勇保洁有限公司合同已结束。2024年10月18日由镇领导对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进行集体约谈。二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决议事项必须有讨论过程,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未上党委会议研究,支出大额资金问题。即知即改。我镇于10月14日干部例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关于象湖镇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工作的方案》《象湖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但未上党委会议研究的报支,将不予审核。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按要求进行谈心谈话,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指定专人认真记录。2024年10月,各相关党支部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的相关内容;经核实,宽田村党支部2024年评议优秀党员人数超出规定人数系记录成参会党员数,已于2024年9月19日如实更正;针对非公企业联合党支部2022年第四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因干部调整未能如实记录,已于2024年9月19日如实补充完善;针对派出所党支部未按要求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系记录人员党务不熟,2024年9月26日已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并做好记录。2024年10月18日由镇分管领导及相关支部经办人进行集体约谈。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始终坚持把以“三会一课”制度为主要形式的党内组织生活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最基本途径,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四是组织各党支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五是强化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由组织办牵头,不定期对各支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4.关于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核实林某某《入党志愿书》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党龄计算时间,已如实更正;上德安村、下德安村已确定发展对象邓某某1、邓某某2,于2024年9月4日至9月7日参加漳平市发展对象培训班,目前已将材料送至市委组织部审核;针对党委指派人员与发展对象谈话无谈话记录本,已要求相关党务人员今后按相关要求做好谈话记录;经核实,下地村党支部邓某某3于2020年2月25日递交入党申请书,受疫情防控影响,下地村党支部推迟谈话,于2020年3月28日派人谈话;2024年10月18日对上德安、下德安、下地支部书记共3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经核实,象湖村党支部经办人将2023年2月党费转入党委账户时,因网络原因未转账成功,但误以为转出成功,组织办经办人2023年6月整理半年党费收入支出票据时发现未缴交成功的情况,要求2023年7月补缴,现已对经办人批评教育;经银行流水对账核实,土坑村党支部于2024年5月16日成功向党委账户交纳党费45.2元,不存在未及时缴交由党委先行垫付的情况;针对部分村两委未按工资基数测算党费,相关党支部和党员已于2024年7月补缴党费。三是于2024年9月底前全面摸排发展党员材料、党费收缴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已逐项进行排查,并进行整改。四是定期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的程序合规、材料规范、质量更高。并要求各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发展党员材料归档和党费收缴。

  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经核实确认任免林某某等三名股级干部任免事宜于2022年1月4日党委会〔2022〕1号研究确定通过;截至2024年9月28日,2024年第一季度干部平时考核登记表中分管领导意见建议栏考核等次已全部补充完整。二是由镇组织办牵头,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对今后干部上交的平时考核登记表认真审查核对,对不符合填写要求的予以退回修改。三是利用2024年9月2日干部例会向全镇干部传达学习《中共漳平市委组织部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漳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漳委组〔2022〕45号)《中共漳平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漳委组2023〕27号)文件精神,重点强调填写平时考核登记表的规范性、严谨性。

  6.关于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0月底前对全镇干部2024年1-6月考勤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对先请事假再请公休现象进行确认,在例会上对6名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该六位同志已认识到错误,并表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二是根据我镇实际情况,重新修订《象湖镇干部职工考勤制度》,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执行;三是于2024年9月18日干部例会上组织全镇学习新修订的《象湖镇干部职工考勤制度》,按要求落实好考勤制度,每周通报,每月清点,严肃处理迟到早退、脱岗溜岗等现象,加强干部考勤管理。

  7.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镇党委书记带头开展廉政教育,9月24日给全镇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1次;镇党委通过班子会、干部例会以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通报典型案例3次10起;各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常态化纪律教育共7次;有党员受处分的党支部均通过党员大会及时通报受处分党员情况,做到以案说纪。二是已督促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严肃认真的廉政谈话,2024年下半年已谈话一次,并对廉政谈话内容和质量进行把关。三是镇纪委干部坚持每周至少一次到市纪委各科室沟通学习业务知识,每周至少一次下村入户走访,积极挖掘自办案源。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整改措施基本完成整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岩委2号精神,严格接待费用和报销审核,规范接待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象湖镇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将接待标准、报批、审核等流程再明确;9月初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内公务接待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充分运用追责问责,对当前仍存在违规公务接待的情况进行追责问责。经财政所、核算中心自查梳理,截至目前共有交通、农业农村、水利、环保、民宗、文体旅、住建等7个部门部分专项资金未拨付,现已针对每笔资金后续使用制定方案,下一步,我镇将依据项目进度、财政情况统筹安排,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确保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周边环境进行提升改造,及时更新提炼漳平象湖红色革命旧址群的室内展板内容,维修破损物品,更换临期灭火器,加强革命史迹和红色资源保护。二是组织学习《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来规范对专项资金、往来款项的管理。建立应收款项清理台账,逐一制定清理方式,逐步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对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周边环境进行提升改造,及时更新提炼漳平象湖红色革命旧址群的室内展板内容,维修破损物品,更换临期灭火器,加强革命史迹和红色资源保护;持续打造讲解服务队伍,培育讲解人才10余人,不断提高线下红色文化宣讲服务质量,为弘扬红色文化不断注入新活力,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小视频、抖音等新媒体渠道讲好“26斤大米”故事,加强对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的宣传力度,每年接待参访人数上万人,其中漳平市象湖杨美红色劳动教育基地开展研学活动8000余人次。

  (五)其他方面

  巡察期间,收到边巡边改事项3件,已整改3件。

  1.关于2020年在13个村实施的“五化提升工程”,其中1户卫生间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召开村两委会,组织人员对该卫生间进行实地勘测,设计重建方案,重砌墙体,灌注牵梁,对照明设施重新布置,并于7月11日完工并投入使用,切实排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杜绝此类似情况再发生。

  2.关于禄前村一农户2023年水稻受灾后保险公司赔偿款至今没有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核实发现郑某某水稻受灾后保险公司赔偿款至今没有到位问题属实。二是通过与保险公司联系,因前期数据录入存折账号停用或错误,导致赔偿款无法正常支付,郑某某重新提供账号后已于7月11日收到赔偿款500元。三是为避免还存在此类问题,督促保险公司对2019年以来群众报灾理赔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核实,确保每一户受灾农户赔偿到位。

  3.关于部分村两委未按工资基数测算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实,村干部的工资按照干部分工和工作量发放,大多数当年工资的报销账单在年底统一报销,无法在每年1月进行党费测算,经巡察组指出问题后,相关党支部和党员已于2024年7月补缴党费。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一组巡察象湖镇党委期间,共移交信访件3件。象湖镇党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4年10月20日,已办结3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问题1

  1.关于攻坚克难精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3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因该问题历史遗留久远,目前正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包村领导干部对4块争议地进行调解,下村入户与村民沟通,了解争议点及村民的具体诉求,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基本完成问题4

  1.关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已对杨美、半华的新建裸房进行登记造册,积极发挥村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动员新建房屋尽快装修。

  2.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我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逐一检查,对存在相关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2025年6月份前进行整改,到期未整改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10月18日,已对7个村支部书记批评教育。今后严格落实农房审批“四到场”机制,加强对房屋审批后的全程监督管理,杜绝超面积、超层数等情况出现。2024年10月,镇乡村振兴办组织人员实地开展“五化提升工程”核实工作,对存在卫生间铝合金窗、条形基础未建等工程不实问题进行详细核对。目前,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进入后期统计阶段,最终将统计结果通知施工方进行清退。二是镇长蒋志伟、镇人大主席陈康多次到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对接项目和争取资金,并申报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选址,正在加快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

  3.关于合同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镇级共有6个未退质保金,经核算中心、财政所自查梳理,已逐一明确整改方式,其中已退还2个、2024年9月18日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因质量问题不予退还1个、待再次验收通过后再行研究1个、因工程款未完全支付届时质保金与工程款一同支付2个。村级共有31个,已退还18个,剩余13个待施工方补齐材料后退还。

  4.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整改时限:2025年3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经财政所、核算中心自查梳理,截至目前共有交通、农业农村、水利、环保、民宗、文体旅、住建等7个部门部分专项资金未拨付,现已针对每笔资金后续使用制定方案,下一步,我镇将依据项目进度、财政情况统筹安排,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确保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7750011;通信地址:漳平市象湖镇象新路1号,邮政编码:364409;电子邮箱:zpxh20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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