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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湖镇党委关于龙岩市委机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2-19 16:38 来源:象湖镇党委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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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20日至6月9日,龙岩市委机动巡察七组对象湖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象湖镇党委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扛起政治责任,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镇党委高度重视,扎实推动整改,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黄必焕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蒋志伟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刘佛保,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颜倩倩及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陈涛任副组长,各相关所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分析存在问题,深挖问题症结根源,制定整改方案举措,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严肃对待、拉出清单、明确责任,即知即改。2024年9月1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举一反三、对照检查,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深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党委书记黄必焕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对照整改时间表和任务书,逐条逐项“拉单子”“过筛子”。自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传达反馈意见,组织整改责任人“自我体检、对号入座”,通过面谈、实地走访等方式,督促相关人员依规按时推进整改。同时,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面

  1.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长塔村加工棚业主正在进行用地报批手续,待疫木处理完后拆除复耕;其他4宗图斑正在进行村庄规划修编,待修编后办理用地报批手续。二是长塔、灶头、上德安、禄前、下地5个村已于2024年9月30日签订了高标准农田管护协议书,加强高标准农田的管护利用,灶头、禄前村撂荒的高标准农田已复耕,2025年春季种植粮油作物。下地村水稻生产功能区内“非粮化”地块已成林地,林木较大,加上缺乏水源,整改成本高,又易再次撂荒,将采取异地占补形式整改。强化督查考核。健全考核办法,把耕地保护、图斑整改、高标准农田管护、撂荒耕地整治等工作纳入村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并开展检查督导,确保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源头把控。各村建立网格化常态化巡查机制,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及时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地问题,同时强化政策宣传,提高群众耕地保护和依法用地意识。

  2.关于乡村振兴资金迟拨滞拨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结余30万元,资金用于杨美村民宿建设乡村振兴项目,现项目已完工,待验收结算后拨付。二是经2024年8月26日党委会研究决定用于建设象湖村仓储展销中心,项目已于2024年10月完成招投标,于2024年11月开始施工,待项目建设完成后支付。三是因文物保护工作特殊性,项目谋划、施工周期较长,现项目已于2024年12月17日组织人员到场验收,预计2025年1月完成结算审核,届时将依据施工方报销申请拨付资金。针对文物保护补助资金结余14.55万元。2022年1月到位文物保护补助18万元,象湖镇2023年8月支付奇和洞遗址2名管护员2020年8月至2022年6月管护工资3.45万元,文物保护补助资金仍结余14.55万元。因象湖镇2016年1月-2020年7月累计支付奇和洞遗址管护员工资16.5万元,故将该笔补助资金作为文物管护工资补助,因此未及时安排支出。下一步,象湖镇将依据实际需要,用于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维护、安全管护、补足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等支出。加强管理。建立专项资金定期清查制度,加强财务人员与业务部门沟通,督促完工项目及时申请用款,避免专项资金滞留。同时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项专用,提高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3.关于村集体经济收入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拓宽收入来源。针对象湖镇产业特点,争取香菇生产种植、仓储等方面的资金,持续完善基础设施,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象湖村新建食用菌仓储冻库,预计增加村集体收入5万元;宽田村新建“菌稻轮作”示范基地26亩,增加村集体收入5.72万元;杨美村食用菌冻库,每年租金6万元;科山村、龙门村、宽田村联合打造“畲乡冻库”,每年租金5万元;科山村冻库,每年租金1.5万元,进一步实现农民和村集体收入“双增收”。二是规划发展目标。摸清各村现有村集体资产底数,开展党建富民强村三年行动,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逐步壮大村财政收入。三是加强组织引领。2024年9月10日向漳平市委组织部推荐第七批省派驻点村为灶头村、市派驻点村为杨美村、下德安村,申请下派第一书记,注入乡村振兴的活水,并以灶头村为带动作用较强的跨村联建村,示范带动杨美村、宽田村、半华村、象湖村,引导传统农业转型升级。

  4.关于镇村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原金马造纸厂料厂、漳平市象湖镇废弃菌棒处理厂、机制环保碳厂、机制环保碳厂及周边场地、农产品展示木屋、榨油机设备、科山龙门共建的冻库、灶头村老人活动中心等已于2024年10月12日前完成固定资产登记,杨美村长者食堂、科山龙门共建的冻库正在协商产权归属和资产分配比例,待达成协议后登记。二是杨美村温控大棚已和承租方达成初步意向并收到订金。民宿、红军广场露营基地正与漳平新丝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洽谈合作事宜。镇敬老院由市民政局统一委托德亨仁厚公司运营,下地村三星幸福院已对村里老人开放。碾米机、色选机已于12月17日和漳平市象阳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签订承包协议,由合作社负责运营。长者食堂拟采用“村集体投入一点、社会捐赠一点、老人自费一点”的模式运营,正在和意向运营方洽谈。三是灶头村奇和水电站2023年管理费及分成2400元,已于2024年5月25日上缴。针对龙门村养鸡场和象湖村尾洋场地租赁合同等问题,象湖村尾洋场地租赁合同于2024年9月9日补签订租赁合同;龙门村于2024年9月10日补签订租赁合同。四是镇经管站于2024年10月15日对13个村完成“三资”底数录入;杨美村冻库租赁合同2024年10月15日已在“农村集体三资”平台录入,龙门、科山村冻库于2024年8月25日已在“农村集体三资”平台录入。加强管理。2024年10月14日,我镇组织财务人员、采购经办人员认真学习《漳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镇村固定资产台账制度,固定资产发生变动严格执行调拨、移交、报废手续,定期清查盘点,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建立镇村固定资产台账,定期清查盘点,及时查缺补漏,做到账、卡、物相符,防范资产流失风险。

  5.关于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核实情况。经核实,存在拆分项目招标问题,因项目决策不够科学,2023年杨美村旅游民宿及长者食堂建设工程实施后,市民政局相关人员指出长者食堂入口从房屋后面通道进入,存在安全隐患,需从村幸福院通过进入,故杨美村再次申请附属设施建设工程进行招投标。镇老店安置区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存在虚假招标问题,每年的4月至10月是香菇菌棒制作养菌过程,老店安置区一楼毛坯店面因闲置常年被周边群众占用存放菌棒养菌,养菌期间无法移动菌棒,象湖村在项目实施前先将拟施工毛坯店面砌砖围起来,避免项目招标后无法施工、造成群众食用菌棒损失。已对象湖村支部书记詹某某党内警告处分。二是举一反三。对我镇2019年以来工程项目招标进行全面摸排,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加强学习。2024年10月14日组织村两委和镇财务人员学习了《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漳发改〔2020〕17号)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责任意识,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6.关于项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目前杨美红军广场景观工程和杨美历史建筑群修缮工程均已完工,进入结算审计阶段,待项目结算审计后付清尾款。二是2023年象湖村基础设施工程存在2座凉亭未按图施工的问题,亭下砼基础、青石板台阶和亭内青石板铺地改为木地板铺地。现由刘佛保副书记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重新进行项目审计结算,按审计结果追回多支付款项。已于2024年10月18日对象湖村支部书记詹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三是2022年下德安村村民休闲文化活动广场工程,设计树池为荔枝面石板材涉及面积较小,根据普通瓷砖的实际费用和施工方协商,结算时按实际支出下调并支付工程结算金额。四是2022年宽田村农综路基建设与村部护坡建设工程竣工图与实际不符问题,2022年宽田村农综路基建设与村部护坡建设工程已重新结算送审,于2024年9月27日退回44338元,同时宽田村村支书陈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验收人员有村委会副主任王某某、村支部组织委员尤某某、村支部纪检宣传委员苏某某等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五是2024年10月10日,对漳平市奇和足球场项目进行梳理,项目审后造价821614元,已支付工程进度款(80%)628691元,2020年11月竣工验收。目前,积极联系项目设计公司进行材料补充,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质量检测,补齐送审材料后送审结算。加强管理。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前期设计研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杜绝随意变更设计和不按设计施工现象发生,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符合规范。

  7.关于合同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杨美村支部书记詹某某未对合同内容认真审核把关,导致施工合同违背招标文件精神,现已于2024年10月18日对詹某某进行批评教育。现项目已完成初步验收,针对项目未实施部分进行核减,核减后报结算审计并支付剩余工程款。针对超合同工期未处罚,工期逾期原因是象湖村村民洪某某以大桥打桩产生震动影响其房屋安全为由阻扰施工导致,并非施工方原因造成逾期,2024年9月18日经党委会研究,我镇不扣取施工方工期延误违约金。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对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灶头村奇和溪新建拦水坝灌溉渠及奇和古寨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集镇公厕建设工程、镇道路“白改黑”提升改造工程因工作不细致造成合同签订出现误差,2024年10月9日已按实际重新签订相关合同。二是加强学习。10月14日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培训工程合同等相关专业知识,努力提升干部业务水平与能力,要求认真仔细查看工程合同每一项条款,确保所有相关人员对合同内容和条款有统一的理解和认识‌,杜绝此类失误发生。

  (二)聚焦民生痛点难点方面

  1.关于生态环保整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科山村张某某猪场经核实实为苏某某猪场,已于2024年9月19日前清栏并拆除隔栏。杨美村陈某某猪场和禄前村郑某某猪场已于2024年8月25日前清栏并拆除隔栏。12345平台24件有关生猪养殖污染相关事宜,我镇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查,依法关闭无证养殖场,并拆除群众多次投诉的晾晒猪粪场。针对水质超标问题较严峻,2024年1-10月,东坑溪水质类别均为Ш类水,象湖与溪南交界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二是举一反三。我镇成立农业面源(食用菌)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动员全镇食用菌种植户积极采取闷烧、堆肥回填、播撒石灰静置处理等方式对废菌棒进行处置,总体处置率93%,有效助力水质提升工作。三是加强治理。严格落实“五积分制”管理,实行养殖场周巡查制度并监控用电量及安装液位刻度计,确保养殖场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2.关于人居环境整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9月26日杨美村对漳平象湖红色革命旧址群AAA级景区开展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沿线道路、场馆内部的杂草、枯枝败叶以及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清扫;二是2024年8月23日已组织灶头、龙门、下地等相关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2024年9月5日象湖镇开展象湖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2024年9月27日动员沿街店铺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11月份以来,我镇持续开展象湖村人居环境整治,集镇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三是针对河道“四乱”整治不彻底,2024年9月11日已对象湖、杨美村河道养鸭搭棚统一拆除、倾倒的垃圾统一清理。2024年9月30日举办河长制培训会,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及责任。加大宣传。不定期利用微信公众号与景区宣传栏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爱护环境教育宣传,定期开展景区开展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巡查,持续提升景区环境卫生质量。持续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明确公厕、河道专人负责,加强日常保洁及巡查,防范此类现象再发生。

  3.关于民生领域不正之风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农村住宅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四到场”。组织相关部门对已完工房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及时退还建房保证金。龙门村支部书记兰某某建房存在超面积现象,已对其进行党内警告处分,因禄前村驻村干部、村干部未能及时巡查,阻止村民郑某某1发生建房超高一层现象,已于2024年10月18日对支部书记郑某某2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经核实,因象湖村五保户洪某某1跟哥哥洪某某2共同生活,未分户,有符合文件规定的厕所及厨房,无需再建。禄前村五保户郑某某3与张某某系母子关系,且共同居住、生活,目前已有消防自救设备,设备登记在张某某名下。苏某某2023年第一季度低保户电费补贴巡察期间已发放到位。三是2024年9月13日充分利用“象湖镇人民政府”等微信公众平台及各村微信群,推送移风易俗正面案例;2024年9月12日以中秋节为契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组织志愿者深入适婚适龄家庭,面对面宣讲文明婚俗的价值,并发放“抵制高价彩礼”倡议书,2024年9月18日联合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妇联等部门,充分利用圩天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案释法,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在各村党务、政务公开栏张贴“抵制高价彩礼”倡议书,筑文明新风尚。二是今后将定期组织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巡查建房情况,提高民政资金发放管理,做好特殊群众的台账,定时入户了解掌握群众实际情况,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加大帮扶力度,确保低收入群体能够及时获得帮助。

  4.关于学校学生膳食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4年9月2日,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留死角、全面整改,现象湖中学、中心校、幼儿园食堂均设置有挡鼠板,厨房设施均合理设置,学校加强对食堂的监管,坚决杜绝购买高油高盐食品;加强学习。2024年8月31日,组织象湖辖区内中小学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漳平市中小学食堂膳食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制度》和《学校食堂禁用、慎用食品清单》等,提高思想认识和安全意识,了解、掌握相关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三是加强管理。2024年9月2日,镇分管领导对象湖中学总务处主任陈某某进行口头批评教育,并要求学校强化校务公开,严格落实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严格餐费管理,杜绝个人账户经手餐费,做到及时将餐费缴入学校账户。

  (三)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0月18日,镇党委已对支部书记陈某某、詹某某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10月21日,由乡村振兴中心主任陈涛组织“空心房”户主詹某某1、施工方詹某某2、象湖村支部书记詹某某3以及干部实地开展核实工作。根据原始验收材料和原始照片比对,与时任领导、干部、村主干核实,发现原主厂房前的三间砖混工棚已拆除,部分基础已倒塌、部分已形成现有道路,拆除面积385.5平方米属实,不存在多丈量面积的情况。二是完善机制。要求镇村网格化分片包干责任人员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定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实行周报告、零报告制度,再次出现违建现象,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对各项补助严格验收程序和质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9月5日举办河长制培训会,在培训会中强调巡河过程中不可流于形式,切实做好巡河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对未能认真履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问责。2024年9月16日,对辖区内河道垃圾进行清理,养鸭大棚共有3处已全部拆除。针对一肩挑村主干办公室未整合问题,灶头、长塔、下德安等村,于2024年9月完成整合支部书记办公室和村主任办公室,明确落实一肩挑责任。二是全面查摆。2024年9月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清理村级乱挂牌现象,明确部门和干部职责。

  3.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9月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政府会计制度》以及象湖镇人民政府财经有关内控制度,明确象湖镇财政所、象湖镇人民政府2个预算单位的年报编报分别由总会计、政府会计负责,确保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告、资产年报按规定完成。二是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考核补助资金,属于人社局对镇村的奖补资金,用于支付村级农保协理员工资以及乡镇社会保障相关业务运转经费,因乡镇社会保障相关业务运转经费已由乡镇的财政支出,收到款项后列为收入;2022年,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我镇向厦门丝柏科技有限公司租赁e龙岩自助服务一体机,租金14900元/年,租期5年,到期后设备归象湖镇所有。2022年1月我镇先通过镇财支付第1年租金14900元,2022年7月上级下拨第1年租金补助(即e龙岩自助服务一体机项目款)14900元。在会计核算过程中,2022年1月已将镇财支付的第一年租金列为业务支出,在2022年7月收到e龙岩自助服务一体机项目款时,因第1年租金支出在1月已列为业务支出,因此将上级的租金补助列为收入,导致虚增收入问题,将于2024年12月31日做调账处理。三是经自查,农产品检测样品费用转入镇农技站干部陈某某个人账户后,已由陈某某发放至农户,相关发放材料已收集。今后规范资金发放至农户,避免存在廉政风险。四是2024年8月29日,2名驾驶员已全数清退2021-2022年度安全奖共3600元。举一反三。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廉政、业务知识教育,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加强与部门沟通,明确资金用途,规范资金拨付流程,提高会计核算准确性。

  4.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四级主任科员李某某已于2024年6月19日退出股份,陈某某已于2024年8月29日退出漳平市永福青野花卉培育专业合作社。二是加强管理。于2024年10月21日通过召开干部例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下发个人事项登记表,开展全面核查,加强内部管理。

  (四)聚焦扫黑除恶方面

  1.关于打诈劝返形势严峻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自2024年7月以来,我镇加快滞留境外涉诈人员核减进度,邓某某、苏某某已核减;截至11月30日,市反诈办对各乡镇2024年1-11月考评中,象湖镇合计51.27分,全市排名第二名,一类乡镇第一名,成效较好。二是加大劝返力度。针对20名滞留境外涉诈人员,各劝返专班持续入户开展劝返工作,全力动员家属配合敦促劝返对象在限期内回国;三是强化人员管控。针对我镇回流、前科等重点人员,定期组织镇村干部、网格员通过见面走访、电话联系、微信位置共享等方式加强人员访查跟踪,并结合夜间讲习堂常态化开展反诈宣传,提高群众反诈意识;四是强化督导考核。对劝返工作完成不力的责任人和相关干部及时约谈,并适时启动相应的追责问责机制。

  (五)其他方面

  巡察期间,收到边巡边改事项1件,已整改1件。

  1.关于道路存在涵洞堵塞、边坡溜方等问题清理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象湖镇党委、政府迅速启动清险应急预案,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并调集机械设备赶赴现场对涵洞口进行清理,保障排水畅通。二是对象湖镇Y042双科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溜方碎石3处,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龙岩市委机动巡察七组巡察象湖镇党委期间,共移交信访件9件。象湖镇党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4年10月20日,已办结9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基本完成问题6

  1.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时限: 2025年6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卫片整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尚未整改完成,长塔村加工棚业主正在进行用地报批手续,待疫木处理完后拆除复耕;其他4宗图斑正在进行村庄规划修编,待修编后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2.关于乡村振兴资金迟拨滞拨的问题

  整改时限: 2025年6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示范点补助资金拨付不到位和以奖代补资金未足额发放尚未整改完成。一是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结余30万元,资金用于杨美村民宿建设乡村振兴项目,现项目已完工,待验收结算后拨付。二是经2024年8月26日党委会研究决定用于建设象湖村仓储展销中心,项目已于2024年10月完成招投标,于2024年11月开始施工,待项目建设完成后支付。

  3.关于镇村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时限: 2025年6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固定资产未登记和固定资产闲置问题尚未整改完成,杨美村长者食堂、科山龙门共建的冻库正在协商产权归属和资产分配比例,待达成协议后登记。长者食堂拟采用“村集体投入一点、社会捐赠一点、老人自费一点”的模式运营,正在和意向运营方洽谈。

  4.关于项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时限: 2025年6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项目推进缓慢和结算审计办理不及时问题尚未整改完成,一是目前杨美红军广场景观工程和杨美历史建筑群修缮工程均已完工,进入结算审计阶段,待项目结算审计后付清尾款。二是2023年象湖村基础设施工程存在2座凉亭未按图施工的问题,亭下砼基础、青石板台阶和亭内青石板铺地改为木地板铺地。现由刘佛保副书记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重新进行项目审计结算,按审计结果追回多支付款项。已于2024年10月18日对象湖村支部书记詹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三是2024年10月10日,对漳平市奇和足球场项目进行梳理,项目审后造价821614元,已支付工程进度款(80%)628691元,2020年11月竣工验收。目前,积极联系项目设计公司进行材料补充,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质量检测,补齐送审材料后送审结算。

  5.关于民生领域不正之风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时限: 2025年6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以收代管问题尚未整改完成。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农村住宅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四到场”。组织相关部门对已完工房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及时退还建房保证金。龙门村支部书记兰某某建房存在超面积现象,已对其进行党内警告处分,因禄前村驻村干部、村干部未能及时巡查、阻止村民郑某某1发生建房超高一层现象,已于2024年10月18日对支部书记郑某某2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打诈劝返形势严峻的问题

  整改时限: 2025年6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存量多、劝返率低问题尚未整改完成。针对20名滞留境外涉诈人员,各劝返专班持续入户开展劝返工作,全力动员家属配合敦促劝返对象在限期内回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7750011;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平市象湖镇象新路1号,邮政编码:364400;电子邮箱:zpxh20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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