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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2-19 15:18 来源:中共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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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3日,市委巡察二组对中共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发改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单位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发改局党组书记陈平超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迅速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中共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关于反馈巡察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情况的意见>整改任务分解方案》逐条明确整改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改革相关职能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粮食安全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范畴,2024年共组织学习5次,进一步增强了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提升粮食储备能力。加快推进漳平市粮食直属库南洋中心库改扩建项目建设。该项目从2022年9月开展前期工作,主体工程已于2023年12月正式动工建设,目前4#仓已封顶,进入仓库屋面通气廊道施工阶段;5#仓库施工基本完成,进入地面施工阶段,外墙饰面施工过程中,预计2025年1月底前5#仓库可完工。项目按计划可在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三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龙岩市委、龙岩市政府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要求。8月26日已通过党组(扩大)会学习《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近期举措》,并研究落实举措。四是发挥营商环境工作牵头作用,梳理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召开营商环境指标推进会议,及时跟踪督促指标工作进展情况,推进营商环境指标争先进位。2021-2023年连续三年营商环境考评在龙岩市排名第二。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党组每年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党委督促指导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10月份已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已制定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机制,细化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措施。二是漳平市发改局公众号已于2019年12月关停,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政府信息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问题;完善并严格执行《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对外宣传信息报送的审核工作。

  3.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把党史学习教育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二是班子成员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分管领域开展调研,通过实地走访,科学分析等多种方式形成切实有效的调研报告,2024年完成抽水蓄能项目调研报告一篇,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并将调研成果运用于实践;为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加强抽调科级干部的教育管理,已将抽调的1名科级干部纳入学习教育对象,参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

  4.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1)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存在弱项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认真履行发改“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的职能;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目标的跟踪落实,力争“十四五”规划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根据省、龙岩市组织安排,组织“十四五”规划纲要总结评估、“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二是加强与中央台办、省委台办等对口支援单位对接,发挥对口支援政策优势,加快推进漳平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海峡两岸青少年研学基地、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交流中心、漳平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处级领导带队赴京32批次,上省84批次。严格按照《漳平市2024年深化拓展“三争”行动进一步推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漳平市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在对口合作方面,与广州市南沙区、花都区签署合作协议86份,签约对口合作项目10个、总投资70.57亿元,推动两地三市区8所学校、5家医院、26个乡镇(街道)建立合作关系,广州南沙·龙岩漳平对口合作馆顺利开馆。在新时代山海协作方面,双方共开展互访活动43批次,签署合作协议16份,签约新时代山海协作项目9个、总投资7.2亿元。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漳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目标任务,按省、龙岩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要求,做好牵头抓总,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完成任务,力争考评加分项多得分;四是根据精简临时议事协调机构相关精神,漳平市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已于7月取消,相关工作机制已不再运行。发改局高效组织开展全市每月经济运行分析会,按月起草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举措,从工业、农业、投资、商贸业、重大项目、服务业等多维度开展分析,主动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参考决策。同时在每季度的经济运行分析会上,提出下一季度的发展目标和举措。每年度根据经济指标的构成以及本年度的工作重点,科学起草年度经济目标考评办法,及时根据上级部署,出台首季开门红工作方案,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2)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事业领域改革有欠缺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目前省、龙岩市尚未梳理出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并且“互联网+监管”职能已至司法局,本级无法单独梳理相应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待省、龙岩市梳理出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我局将积极完成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工作。二是已根据《中共漳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权责清单做好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漳委编办〔2022〕21号)文件精神,梳理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数据管理局、军民融合办、民营经济股职责,将其列入市发改局权责事项清单,2024年10月16日已调整并发布《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权责事项清单》。三是菁和源人防功能间堆放杂物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已对万和大厦和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整改通知单,但其尚未整改到位,2024年9月我局已联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前往万和大厦督促物业公司加快整改。已于9月对全市41处人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要求物业公司、开发商加强对人防工程的建设及后期使用的监督管理。

  (3)部分指标跟踪协调不到位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狠抓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额、批发业销售额、住宿业营业额等薄弱指标,推动服务业各行业均衡高质量发展。2024年上半年我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排名居龙岩第5,指标绩效得分居龙岩首位。1-11月,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额(错月)增长7.7%,比去年同期增速高8.1个百分点;限上批发业销售额增长12.4%(居龙岩第2),限上住宿业营业额增长14.4%(居龙岩第1)。

  (4)综合协调督促项目推进有差距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通过自查,对南洋镇以工代赈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严格监督,要求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对灵地乡工程项目未按要求带动当地劳动力投工投劳情况,认真总结分析,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宣传工作,讲解以工代赈政策要求,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提高群众务工技术水平和就业能力。截至目前南洋以工代赈项目工程共打水泥路约3000米,已经完成约2400米,当前已完成工程;灵地以工代赈目前已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宣传,发放劳工报酬并做好劳工台账。一期完成约340米河边道路平整及生态护坡建设,二期已完成约500米的生态护坡建设,人工湿地建设项目京口村已纳入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PPP项目(二期),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预计2025年8月完成。二是认真学习《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关于规范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全流程的通知以工代赈管理办法》(闽发改区域〔2023〕486号)精神,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的原则,持续探索“项目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的赈济模式,积极向上争取更多以工代赈项目。三是全面统筹推进。持续完善以工代赈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以工代赈项目各级责任,督促项目实施单位科学制定项目推进计划,履行好相关程序,确保从可研到竣工验收都符合以工代赈相关要求,并定期对项目进展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项目按计划按规定进行。四是多参加各级各类“双碳”专业知识培训,吃准吃透相关政策,积极组织申报绿色低碳发展项目。加强与龙岩市发改委沟通对接,瞄准国家和省的项目资金投向,与部门联动,策划相关项目,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内业材料质量,提高申报项目的通过率。五是拓宽谋划渠道,积极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做法,紧跟上级政策走向、资金投向,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谋划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大项目、好项目,充实项目储备库。定期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评审,在项目评估和筛选机制中,把可操作性强、转化性大的项目作为入库标准,提高入库项目的质量和转化率。同时,将政府性投资项目策划、转化纳入考评内容,定期通报各单位完成情况,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截至2024年9月,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论证通过132个,占年度总任务120个的110%,目前正在收集第四季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和项目转化相关材料。六是紧紧围绕我市“3+N”产业布局,抓住“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山海协作”宝贵机遇,明确招商方向和重点,2024年完成新签约现代物流也项目1个。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4月对陈某某进行谈话,强调保密工作重要性,该同志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二是2022年10月,已对全局电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相关问题。于2024年7月1日召开发改局保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保密工作,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完成2024年度保密教育线上培训。2024年8月修订局保密管理制度,加强涉密岗位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将以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违规外联为检查重点,以查促管,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三是2024年12月已完成仓库全方位监控安装工作,共安装12台监控设备,今后可通过管理员账号对救灾物资仓库进行实时查看,实现云监管;2024年4月组织人员对物资仓库进行全面清洁、整理,确保通道畅通。物资上架重新分类摆放,并在存放位置进行标记和标识;四是严格执行《龙岩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2024年9月以来共审批政府投资项目21个,对其中8个情况相对复杂、外部影响性较大、涉及面较广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过与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回访等方式,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进行再次确认,确保属低风险后方予审批,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加强与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和第三方的协作,确保信息准确全面。加强内部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风险意识。建立监督机制,对风险等级评估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保障整改情况的有效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主要领导就漳平市粮食直属库南洋中心库改扩建工程对陈某某、陈某某进行谈话敦促,当前2024年度申请的专项债券资金1154万元已全部到位,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已支付完成,目前4#仓已封顶,进入仓库屋面通气廊道施工阶段;5#仓库施工基本完成,进入地面施工阶段,外墙饰面施工过程中,预计2025年1月底前5#仓库可完工,项目按计划可在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二是严格督促永福镇按福建省《关于规范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全流程的通知以工代赈管理办法》(闽发改区域〔2023〕486号),全流程加快推进永福杜鹃花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对相关人员立即进行专业培训,强化对“三到场”重要性的认识,制定严格的到场规定,包括到场时间、频次和工作内容。截至2024年12月,永福以工代赈项目中的3个子项目,其中西山十里花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已于6月28日开工,8月5日完工;永福镇西山村机耕道硬化工程已于8月7日开工,11月初完工;花圃节点提升改造工程于10月28日开工,2025年1月份工程全面完工。三是8月31日前已组织干部重新对物资进行盘点和台账造册,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三是遗属人员曹某某多发放的生活困难补助款于2024年11月15日退回单位账户,今后将加强生存认证监管工作,采取每半年对遗属人员进行一次生存认证,认证完毕再发放生活补助款。

  2.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照《福建省定价目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定价,对相关部门的定价咨询,及时进行书面答复,经协调后本级部门无权限处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二是未发放遗属补助13530元已于2024年4月全部补发且后续按新标准执行发放,将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并执行最新政策及标准。三是已将漳发改价〔2022〕16号等4份文件在漳平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对于收费项目批复文件定期开展自查,根据信息公开时限,及时履行公开程序,向社会公开,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四是对市发改局12345平台负责同志进行业务提升培训,平台所有不满意诉求件再次进行梳理核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分析查找不满意原因,建立与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渠道,共同分析研判,商讨解决方案,2024年以来满意度100%。五是于2024年7月9日发函督促具备行政处罚权责的主管单位指导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信息修复。印发《漳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的通知》,督促行政处罚机关根据已被行政处罚且仍在公示的企业信息,及时通知失信主体修复途径,并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信用修复。通过诚信宣传进街道、进企业等方式宣传信用信息修复办法。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讲解信用信息修复相关知识;向企业宣传讲解《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告知企业信用信息修复途径,将借助工科局、工业园区、企联会等企业平台,做好信用建设政策宣传。截至2024年10月,根据龙岩反馈,近三年行政处罚修复数占行政处罚的90.27%,在各县市区中排第一。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8月23日退休干部李某某已退还多发放生活补贴2917元。二是2024年8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当前退休干部生活补贴进行排查,未发现问题。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加强对补贴等政策文件的学习解读,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通过发函、电话告知等方式督促黄某某、李某某、李某某、陈某某等4人清退补贴166934.27元,明确清退期限。成立清退专班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部分班子成员直接挂钩,严格执行上级文件,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奖金发放及清退工作。

  4.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接待控制,严格按照漳平市出台的相关接待文件要求,合理控制接待次数,降低人均接待标准,减少接待经费支出,并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增加的情况,及时与财政局沟通调整预算。二是由于第三方公司清查未及时将资产数据录入,导致固定资产账账不符。2024年9月通过调整2023年12月第36号凭证,已将资产调整完成,现财务账套与资产卡完全相符;三是由于工会发生业务较为简单明了,在确保年度财务数据准确的条件下,局财务按季度做账一次。今后将改变以往工会账套的做账方式,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工会账套做账方式。四是对于电信通讯费问题,我局与电信费用签订了代扣协议,财务于2022年9月发现多出代扣费用,由于相关费用需从专项经费支出,即通知电信公司退还代扣费用。因电信公司工作拖延,于2023年才将该年费用返还我局。对于工会经费问题,由于当时单位经费紧张,且工会委员沟通工会费用尚有余额,故2021年10月未及时拨付,至2022年5月拨付。2022年6月,由于工作交接问题,工会经办人员认为每年工会开展活动基本一致,且年初已做预算,将2021年原报告作为申请报告。该笔经费已作为当年度工会经费补充,用于工会日常开支。对于租金问题,由于中行租金需预付后才提供发票,我局于2023年4月及5月支出2-8月租金费用,后于9月收到中行发票,因为人秘股工作人员于8月提前生产休假,未交接清楚,后续工作人员又将该发票提供给财务作为支出审批,恰逢需支付2023年9月-2024年2月租金,财务误认为是预付2023年9月-2024年2月租金进行支付。经与中行沟通,要求中行在租金支付当月提供发票,今后将加强会计凭证审核,确保报销材料规范齐全,规范财务审批及支出制度,加强财务和经办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经办人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以避免再次出现相关问题。五是2019年12月了解到邓某某培训距离较短,往返途中统一提供午餐,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财务核减伙食费200元,因财务之间未进行及时沟通,出纳出账时按照1550元报销,符合文件标准。六是于2024年3月将少发放陈某某、陈某某公务通讯费1600元补发到位。发改局已全面排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做到能省则省、应省尽省。进一步完善局《公务接待制度》及《派车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面落实好“过紧日子”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政策文件学习,严格依据最新文件,发放补贴。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严肃财经纪律,落实财务制度。

  5.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到位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收回劳动服务公司所属三间店面,店面收回后移交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管理。二是经市领导同意,将182.41万元银行存款作为漳平市直属库南洋中心库改扩建项目本级配套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序时拨付。三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制度等方面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7月1日已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通过班子成员分工及建立班子成员AB岗制度,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畅通工作环节,避免出现脱节现象。二是目前省、龙岩市尚未梳理出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并且“互联网+监管”已移出至司法局,本级无法单独梳理相应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待省、龙岩市梳理出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我局将积极完成梳理出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经分工调整后,当前副局长赖某某已不再分管第三产业相关工作,相关工作由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某某接任,并要求干部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分管领导定期对分管领域进行监督指导。三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派驻纪检组监督质效,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干部任免工作将严格遵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及上级文件要求,细化股级干部推荐考核任免流程。

  2.关于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会增加党建相关议题,研究落实党建重点工作。二是强化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吸收优秀青年干部加入党组织,建好发展党员“五类台账”,并梯队式管理,发改局党支部于2022年、2024年分别发展1名党员。三是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于2024年5月至7月三次组织支部党员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交流研讨。9月已组织全体党员撰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个人心得体会,并开展交流研讨,确保学习入脑入心。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按上级党组织要求,组织党员每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适时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交流研讨。四是2024年3月27日已制定并印发本年度干部学习培训计划,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省、龙岩市级各类培训,定期召开本单位内部业务培训会议,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针对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对学习进度慢或停滞的干部进行提醒,将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班子成员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规范党组议事程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明确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要求,相互批评必须一针见血,直面问题,切实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蓝某某同志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3.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已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将张某某经济体制改革股股长调整为人秘股股长,固定资产投资股负责人调整为邹某某,其余人员将逐步向市委编办申请使用股级职数进行调整。二是2020年发改局股级任命文件《中共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陈某某等11名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发改党组〔2020〕7号)落款时间为11月16日,任前公示时间为11月17日-11月23日,在公示无异议并报组织部门批准后,于12月17日行文印发,符合《中共漳平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漳委组〔2018〕26号)要求。且经询问组织部相关股室,该份文件落款时间及印发时间符合相关规定。三是邓某某、陈某某、朱某某、陈某某、陈某某等5人将于2年内陆续退休,已调整年轻干部进行跟岗学习,逐步接手相关业务。郑某某某接替陈某某担任粮油加工厂法人代表,从事相关工作。郑某某已调整至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从事相关工作。将于2025年1月免除陈某某漳平市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对其进行调整。今后将加强干部轮岗交流,逐步提升干部综合能力。

  4.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0月29日,已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发改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各股室具体职责。二是已将警示教育融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大会的学习,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龙岩市警示教育片”等反腐警示教育片。常态化开展节前廉政谈话,党组书记于2024年2月4日、6月3日与9月14日召开集体廉政谈话,强调节假日期间廉洁纪律,过好“节日关”。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各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中心)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醒岗位廉政风险。要求各班子成员每年度对廉政风险点岗位人员开展苗头性、针对性谈话,筑牢廉政思想防线。三是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廉政谈话制度,要求分管领导对重要岗位干部实行每年度2次廉政谈话,对新任股级和新录用同志进行任职前谈话,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监管。

  (2)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同时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更新了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廉政风险进行排查和监督。二是当前已对物资储备工作进行重新分工,由粮储局财务人员邓某某负责日常报表工作,漳平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仓库保管员张某某负责救灾物资日常管理及进、出库工作。发改局财务人员林某某已于2024年4月收回外借炒股账号,账号当前余额为零。今后将每年针对局财务室及粮储局财务室等重点岗位干部进行2次以上廉政谈话,加强重点岗位干部廉洁教育和监督管理,明确岗位高压线。三是制定《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制度,对于公章使用人、使用原因、具体时间进行登记,加强公章日常管理。

  (3)制度建设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最新要求,修订完善《中共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文件,按程序在党组会议研究,并经领导审批后印发。今后将规范发文程序和文件管理,各类制度文件必须上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相关业务领域文件必须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签发。二是已对6份文件进行重新审查和规范,明确正确的日期顺序。同时,对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加强审批各环节的衔接和监督。开展审批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文件审批的复核机制,在审批完成后进行再次核对,确保日期等关键信息准确无误。定期对审批文件进行内部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类似问题,杜绝此类不规范现象再次发生。三是2024年7月1日已将苏区中心4名干部纳入考勤系统。已制定《发改局考勤制度》,并在干部大会、局微信工作群强调干部工作纪律,及时通报干部考勤情况。将加强考勤管理,健全考勤台账,并将考勤情况纳入平时考核评分标准。四是用好干部激励机制,结合干部岗位特点、工作实绩等内容进行二级绩效分配,提升干部工作积极性。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针对上轮巡察提出的“往来账长期未清理”问题。截至2020年6月,原会计已对巡察组提出的“往来账长期未清理”问题进行查找、核对、梳理,并形成“漳平市粮储局往来账清理情况汇报”和“关于申请核销漳平市粮储局往来账的报告”,2020年6月11日漳平市发改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原则上同意进行核销处理。因金额较大,无相关权威性指导文件或批复,因此财务人员未进行账务处理。经济责任审计时,再次提出该问题,经咨询财政和审计部门,根据党组会议纪要〔2023〕2号决定,建议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公司做审计,出具相应审计报告,作为往来款处置依据。因往来账存在时间久远,经手人员、会计人员都已经退休,会计事务公司接洽中,尚未有公司接手该项工作。二是针对2022年审计监督检查中提出的“菁城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项目已完工未使用”问题。经核实,菁城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项目于2021年11月竣工,2022年3月已投入运营。三是针对2022年审计监督检查中提出的“灵地乡京口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未建设人工湿地,与2021年第二批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进度不相符”问题。灵地乡京口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609.89万元(省级以工代赈补助资金150万元,其余资金自筹),项目业主为灵地乡人民政府。项目规划对灵地乡京口溪流域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污水处理站尾水人工湿地1.1亩,生态护坡2696m,河湖缓冲带2亩。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完成约340米河边道路平整及生态护坡建设;二期完成建设污水处理站尾水人工湿地1.1亩,生态护坡约2.2公里、河湖缓冲带2亩。该项目于2022年2月开工建设,根据项目建设实际,省级以工代赈补助资金150万元先行用于项目一期约340米生态护岸建设,于2022年7月全面竣工。二期人工湿地建设项目京口村已纳入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PPP项目(二期),目前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等项目前期工作,下一步进行项目招标工作并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8月完成。四是针对2022年审计监督检查中提出的“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问题。漳平市2023年度第三次国有资产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同意将原信息综合楼第7层移交市国投公司,由市国投公司择机拍卖。为节省相关手续费用,市国投公司建议不进行移交,由市国投公司择机拍卖后由发改局直接移交至买家。五是针对2022年审计监督检查中提出的“固定资产毁坏、划拨、捐赠未及时核减,导致账实不符”问题。1993年5月购买的皮卡车(闽F70056),价格10万元,该车于2000年赠予新桥镇政府,经多次与漳平市交警大队、新桥政府沟通对接,因时间久远材料寻找困难,后续将继续跟进。我局将继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闲置资产效益,针对固定资产毁坏、划拨、捐赠及时核减,实现账实相符。六是针对2022年粮食领域风险防控专项审计监督检查提出的“市粮储局违规雇佣临时人员,3人均未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及自聘人员未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问题。根据中共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会议纪要〔2023〕8号决定,2名劳务派遣人员已于2023年7月31日解除聘用关系。1名自聘人员于2023年7月31日合同到期,自动解除聘用关系。出于粮食小区安全考虑,与应急局会商,拟继续聘用1名自聘人员,目前已根据(漳委办发明电〔2020〕18号)文件规定,经过发改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七是针对2022年粮食领域风险防控专项审计监督检查提出的“2022年6月,市粮储局店面资产计172.88万元、土地资产计19.38万元。以上资产已移交漳平市金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粮储局未及时办理资产调拨手续且未进行相关账务处理”问题。固定资产有关房产分解工作已经完成,财政国资管理部门资产管理软件数据也已完成迁移,下一步将根据有关文件依据,完成资产调拨及账务处理。八是针对2022年粮食领域风险防控专项审计监督检查提出的“市粮储局收到市民政局无偿调拨救灾物资仓库1幢,未办理房产所有权变更手续”问题。经核实,救灾物资仓库所用地块处于民政局下属救助站土地证,且尚未办理房产证。经咨询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需由民政局先行办理救灾物资仓库房产证,再报市政府同意后划转或调拨给粮储局。该事项办理程序需要一定时间,目前正在推进当中。

  (五)其他方面

  巡察期间,收到立行立改事项2件,已整改2件。

  1.遗属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款发放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4月2日全面完成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款工作。

  2.少发放公务员通讯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3月27日完成发放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问题6个

  1.部分指标跟踪协调不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与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细化考评监督,挖掘各行业潜力,加强政策衔接,精准施策。二是狠抓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额、批发业销售额、住宿业营业额等薄弱指标。加大对拟培育重点企业跟踪帮扶,主动跟踪指导,引导企业达规纳统。

  2.综合协调督促项目推进有差距

  整改时限:2025年2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的原则,持续探索“项目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的赈济模式,积极向上争取更多以工代赈项目。二是通过自查,对南洋镇以工代赈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严格监督,对灵地乡工程项目未按要求带动当地劳动力投工投劳情况,认真总结分析,提高群众务工技术水平和就业能力。三是全面统筹推进。持续完善以工代赈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以工代赈项目各级责任,督促项目实施单位科学制定项目推进计划,保证项目按计划按规定进行。四是多参加各级各类“双碳”培训,积极组织申报绿色低碳发展项目。加强与上级沟通对接,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提高申报项目的通过率。五是紧跟上级政策走向,充实项目储备库。定期组织评审,提高入库项目的质量和转化率。将政府性投资项目策划、转化纳入考评内容。六是紧紧围绕我市“3+N”产业布局,抓住“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山海协作”宝贵机遇,明确招商方向和重点,深入企业调研,力争签约落地更多项目。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8月23日退休干部李某某已退还多发放生活补贴2917元。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当前退休干部生活补贴进行排查,对存在不足的问题进行及时改正。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加强对补贴等政策文件的学习解读。通过发函、电话告知等方式督促黄某某、李某某、李某某、陈某某等4人清退补贴166934.27元,明确清退期限。严格执行上级文件,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奖金发放及清退工作。

  4.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收回劳动服务公司所属三间店面。二是店面收回后移交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管理。三是经市领导同意,将上述累计银行存款作为漳平市直属库南洋中心库改扩建项目本级配套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序时拨付,四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制度等方面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5.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已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将张某某经济体制改革股股长调整为人秘股股长,固定资产投资股负责人调整为邹某某,其余人员将逐步向市委编办申请使用股级职数进行调整。二是2020年发改局股级任命文件《中共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陈某某等11名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发改党组〔2020〕7号)落款时间为11月16日,任前公示时间为11月17日-11月23日,在公示无异议并报组织部门批准后,于12月17日行文印发,符合《中共漳平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漳委组〔2018〕26号)要求。且经询问组织部相关股室,该份文件落款时间及印发时间符合相关规定。三是邓某某、陈某某、朱某某、陈某某、陈某某等5人将于2年内陆续退休,已调整年轻干部进行跟岗学习,逐步接手相关业务。郑某某某接替陈某某担任粮油加工厂法人代表,从事相关工作。郑某某已调整至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从事相关工作。将于2024年12月陈某某免除漳平市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对其进行调整。今后将加强干部轮岗交流,逐步提升干部综合能力。

  6.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针对上轮巡察提出的“往来账长期未清理”问题。截至2020年6月,原会计已对巡察组提出的“往来账长期未清理”问题进行查找、核对、梳理,并形成“漳平市粮储局往来账清理情况汇报”和“关于申请核销漳平市粮储局往来账的报告”,2020年6月11日漳平市发改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原则上同意进行核销处理。因金额较大,无相关权威性指导文件或批复,因此财务人员未进行账务处理。经济责任审计时,再次提出该问题,经咨询财政和审计部门,根据党组会议纪要〔2023〕2号决定,建议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公司做审计,出具相应审计报告,作为往来款处置依据。因往来账存在时间久远,经手人员、会计人员都已经退休,会计事务公司接洽中,尚未有公司接手该项工作。针对2022年审计监督检查中提出的“灵地乡京口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未建设人工湿地,与2021年第二批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进度不相符”问题。灵地乡京口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609.89万元(省级以工代赈补助资金150万元,其余资金自筹),项目业主为灵地乡人民政府。项目规划对灵地乡京口溪流域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污水处理站尾水人工湿地1.1亩,生态护坡2696m,河湖缓冲带2亩。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完成约340米河边道路平整及生态护坡建设;二期完成建设污水处理站尾水人工湿地1.1亩,生态护坡约2.2公里、河湖缓冲带2亩。该项目于2022年2月开工建设,根据项目建设实际,省级以工代赈补助资金150万元先行用于项目一期约340米生态护岸建设,于2022年7月全面竣工。二期人工湿地建设项目京口村已纳入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PPP项目(二期),目前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等项目前期工作,下一步进行项目招标工作并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8月完成。针对2022年审计监督检查中提出的“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问题。漳平市2023年度第三次国有资产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同意将原信息综合楼第7层移交市国投公司,由市国投公司择机拍卖。为节省相关手续费用,市国投公司建议不进行移交,由市国投公司择机拍卖后由发改局直接移交至买家。针对2022年审计监督检查中提出的“固定资产毁坏、划拨、捐赠未及时核减,导致账实不符”问题。1993年5月购买的皮卡车(闽F70056),价格10万元,该车于2000年赠予新桥镇政府,经多次与漳平市交警大队、新桥政府沟通对接,因时间久远材料寻找困难,后续将继续跟进。我局将继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闲置资产效益,针对固定资产毁坏、划拨、捐赠及时核减,实现账实相符。针对2022年粮食领域风险防控专项审计监督检查提出的“市粮储局违规雇佣临时人员,3人均未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及自聘人员未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问题。根据中共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会议纪要〔2023〕8号决定,2名劳务派遣人员已于2023年7月31日解除聘用关系。1名自聘人员于2023年7月31日合同到期,自动解除聘用关系。出于粮食小区安全考虑,与应急局会商,拟继续聘用1名自聘人员,目前已根据(漳委办发明电〔2020〕18号)文件规定,经过发改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针对2022年粮食领域风险防控专项审计监督检查提出的“2022年6月,市粮储局店面资产计172.88万元、土地资产计19.38万元。以上资产已移交漳平市金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粮储局未及时办理资产调拨手续且未进行相关账务处理”问题。固定资产有关房产分解工作已经完成,财政国资管理部门资产管理软件数据也已完成迁移,下一步将根据有关文件依据,完成资产调拨及账务处理。针对2022年粮食领域风险防控专项审计监督检查提出的“市粮储局收到市民政局无偿调拨救灾物资仓库1幢,未办理房产所有权变更手续”问题。经核实,救灾物资仓库所用地块处于民政局下属救助站土地证,且尚未办理房产证。经咨询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需由民政局先行办理救灾物资仓库房产证,再报市政府同意后划转或调拨给粮储局。该事项办理程序需要一定时间,目前正在推进当中。

  (二)基本完成问题3个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改革相关职能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粮食安全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范畴,2024年共组织学习5次,进一步增强了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提升粮食储备能力。2024年度申请的专项债券资金额度1154万元已经全部到位,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已经支付完成。目前4#仓已封顶,进入仓库屋面通气廊道施工阶段;5#仓库施工基本完成,进入地面施工阶段,外墙饰面施工过程中,预计2025年1月底前5#仓库可完工,项目按计划可在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三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龙岩市委、市政府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发改局将通过党组(扩大)会和干部大会等形式每年组织2到3次的学习。四是发挥营商环境工作牵头作用,梳理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召开营商环境指标推进会议,及时跟踪督促指标工作进展情况,推进营商环境指标争先进位。2021-2023年连续三年营商环境考评在龙岩市排名第二。

  2.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存在弱项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认真履行发改“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的职能;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目标的跟踪落实,力争“十四五”规划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根据省、龙岩市组织安排,组织启动“十四五”规划纲要总结评估、“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二是加强与对口支援单位主动对接,进一步发挥对口支援政策优势,加快推进漳平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海峡两岸青少年研学基地、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交流中心等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漳平市2024年深化拓展“三争”行动进一步推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漳平市2024年深化拓展“三争”行动进一步推动漳平市与广州市南沙区、花都区对口合作工作要点》等文件,扎实推进漳平市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持续对接龙岩市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争取2024年度推动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绩效考评排名上升;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漳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目标任务,按省、龙岩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要求,做好牵头抓总,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完成任务,力争考评加分项多得分;四是高效组织开展全市每月经济运行分析会,按月起草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举措,从工业、农业、投资、商贸业、重大项目、服务业等多维度开展分析,主动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参考决策。

  3.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事业领域改革有欠缺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目前省、龙岩市尚未梳理出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并且“互联网+监管”职能已至司法局,本级无法单独梳理相应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待省、龙岩市梳理出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我局将积极完成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工作。二是已根据《中共漳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权责清单做好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漳委编办〔2022〕21号)文件精神,梳理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数据管理局、军民融合办、民营经济股职责,将其列入市发改局权责事项清单,于2024年10月16日调整并发布《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权责事项清单》。三是菁和源人防功能间堆放杂物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已对万和大厦和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整改通知单,但其尚未整改到位,2024年9月我局已联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前往万和大厦督促物业公司加快整改。已于9月对全市41处人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要求物业公司、开发商加强对人防工程的建设及后期使用的监督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7532955;通信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八一路105号,邮政编码:364400;电子邮箱:rmg2023@163.com。

中共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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