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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福镇委员会关于村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31 15:45 来源:漳平市永福镇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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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社会公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2月22日,龙岩市委交叉巡察七组和漳平市委村级巡察组对中共永福镇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指导思想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永福镇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认真剖析查找问题的根源,研究整改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眼于提升我村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切实补齐短板;坚持长效管理,防止问题反弹。坚定不移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监管、严把财务关,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做到立行立改、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严格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乡村振兴力度不够的问题

  (1)乡村振兴规划先行落实缓慢。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对尚未形成村庄规划编制的村加强村级管理,建立健全村级工作机制,加强村级的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增强与规划编制单位的技术沟通,认真研究各村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结合各村实际,注重协同性、关联性,科学指导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及时疏通堵点、解决难点。三是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对策措施,从区域规划和长远规划的视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内容做好高质量的村庄规划编制。目前,李庄村、福里村、兰田村、石洪村、洪坑村、和丰村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申请入库,适榕村、古溪村、元沙村、岭下村正在进行编制,待专家评审后申请入库。

  (2)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整治力度,积极推进部卫片图斑整治。严格按照《永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违”巡查网格化管理和新发“违建”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到人,采取“网格化”管理。目前2020年以来部卫片监测图斑217宗,整改131宗,占比60.37%,剩余86宗,将进一步开展违法卫片图斑整治工作,针对不同的问题设置具体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培训工作,推进图斑整改工作;同春村耕地目前已整改复垦种植约80亩。二是加大日常巡查和打击力度,构建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新增违法占地问题。三是强化业务指导,在适宜种植粮食作物的季节督促同春村村委对常年抛荒地逐步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其他抛荒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整改抛荒问题。同春村入户排查撂荒地户主,加强撂荒地生态修复宣传,开展培训提高农民耕地保护意识。四是向农业部门了解最新种粮的补助政策,召集农技及包片干部深入到农户中去积极开展复垦动员工作,提高农户种粮的积极性。采取包片的方式安排农技干部扎根到村里地头做好农业耕作的指导工作。

  (3)“一革命四行动”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石洪、西山、文星、李庄、颍水、元沙等村旱厕、危房未拆除现象,镇振兴办、镇村建所立即要求相关村组织人员力量于2024年7月30日前整改拆除到位;石洪村五保户陈某某旱厕已于2024年8月30日拆除。西山村李某某、李某某旱厕已于2024年7月22日拆除。文星村干部开展入户宣传政策,林某某已于2024年6月停止使用旱厕,并将其改为杂物房使用。李庄村入户李某某做思想工作,已于2024年4月将旱厕改造成卫生厕所并投入使用。2024年2月1日颍水村组织村两委干部对水尾28号2处破败房进行拆除。元沙村已对陈某某住处附近旱厕进行拆除填埋。二是针对环境乱象曝光后,各村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截至2024年8月,石洪石林、石洪内洪、福里福洋等10余处地方已将环境杂乱、家禽散养、污水直排等问题处理完毕,下一步各村将成立以驻村领导为组长的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巡查方案,按片区定期进行巡查,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三是结合节假日、党员活动日等集中力量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村内沟塘、畜禽养殖粪污、废弃花卉营养杯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除塑料垃圾、清除违章广告和破损、污损宣传标牌等,确保房前屋后堆放整齐、生产用具摆放规范、环境整洁有序。同时,通过日常巡查监管和定期整治,建立健全村庄保洁机制,由包片村干部对本村的所有房子的房前屋后垃圾散乱、生活污水直排、家禽散养、杂物乱堆摆的情况每月开展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清理,进一步激发群众环境卫生整治的自觉性和常态化,村庄面貌得到明显的改观,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四是针对建房层高超标、空心房未拆除彻底等问题,镇村建所等相关涉及监管部门已责令所涉及各村依法依规进行整治,并及时跟进整改情况。经核实,大坂村村部旁裸房不存在层高超标,且2024年8月已进行外立面装修;村部附近空心房已于2024年8月完成自然资源部门拆除重建相关报批手续,于2024年9月拆除完成。陈村村村民陈某某楼房最下层为地下层,不存在违规建房情况;箭竹村为省传统古村落,茂荆堂是存在较久远的作米坊,已申请对其进行修缮,茂荆堂附近未拆除的墙体是村民依风水所建的墙。

  (4)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各村自身产业特点和资源优势,整合村庄内土地、林地等闲置资源,因地制宜谋划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发挥村党支部引领产业振兴作用,探索和推广“支部领办合作社”等模式,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动本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好永福樱花节旅游带来的人流效应,通过引流、分流的形式带动更多村享受产业辐射红利,实现村财增收。秋苑村采取盘活现有土地资源,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增加村集体收入,目前正积极建设打造君子兰花卉基地,现已完成土地平整、排水沟建设,预计2024年12月份可投入使用,建成后的钢构大棚面将向社会公开出租,每年可增加村财政收入16万元。兰田村于2023年12月26日开工建设兰田村电商产业园,现已完成主体施工阶段,预计可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10万元。石洪村通过出租石洪村村部一楼和集体空闲土地增加创收,预计每年增收2万元。福里村开发利用集中统一经营的土地、山地、林地、荒地等资源,建设农产品种养基地,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每年增收5万元;吕坊村开发大寨田20亩,租金每亩2000元,收入每年增加4万元,2023年村财政收入13万元;古溪村、大坂村通过因地制宜发展产业,2023年村财均超10万元。元沙村通过生态林、天然林管理费收入补贴,每年增收7万元,2023年村财政收入12万元。二是强化党建引领。立足“中国杜鹃花之乡”区位优势,对传统花卉产业进行再升级。聘请专家,对当地花农进行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培育独具特色的造型杜鹃,促进集体经济发展。针对樱花节期间游客多住宿难问题,鼓励各村利用闲置房屋打造特色旅游业,提升房屋附加值,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打造乡村振兴新引擎。

  2.关于持续抓好生态环保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河道“四乱”整治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紫阳村、大坂村、元沙村、后盂村已分别于2023年11月11日、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5日组织镇村干部、城管中队、自然资源所、水利等部门联合打击,取缔并拆除所有采砂相关设备,同时由镇纪委对元沙村支部委员会统战、纪检委员陈某某和后盂村党支部书记吕某某予以谈话提醒、对紫阳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石洪村党支部书记江某某进行约谈。二是文星村、洪坑村、古溪村、新坑村、桂洋村、元沙村已于2024年1月组织村两委干部劝导群众清理整治河道鸭棚,其中,元沙村村民陈某某已于2023年12月15日完成清理不再养鸭,杜绝污水直排小溪。下一步,我镇将加大河道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好“河长制”工作,及时清理河道“四乱问题”。三是安排村干部、河道专管员每周对后盂村东坑自然村河道、紫阳村下雷石河道等非法采砂点开展跟踪巡查,防止死灰复燃。同时组织人员定期巡河,排查非法采砂、河道养殖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做到发现一起阻止一起,并对相关采砂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没收相关采砂设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各包村领导为副组长、相关所站负责人和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河道“四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划分责任区域,制定《永福镇河道“四乱”整治工作方案》。五是加强河道专管员与村级河长的管理,严格执行河道专管员每天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2次工作机制,发现河道“四乱”突出问题立即处置。每月对河道专管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年终考核,与年终绩效相挂钩。同时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河长制宣传,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整治河道“四乱”行动的意识。

  (2)生猪养殖污染整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李庄村通过镇村干部入户动员做思想工作,村民李某某已停止污水直排,并于2024年9月18日全面清栏并拆除猪圈。经核实,李庄村生猪污染长期影响周边居民,李庄村两委干部要持续入户,做通养殖户工作,将生猪污染从源头解决,并由镇纪委对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进行约谈。桂洋村村民陈某某猪场已于2024年3月13日全部清空。村民郑某某已于2024年2月25日更换破裂污水管道,2024年3月5日镇村干部去现场核实,未出现漏排现象。根据行政区域划分,元沙竹下自然村24-4对面猪场位于南靖县和溪镇月星村辖区,不属于元沙村管辖范围,已发函移交至月星村处理。适榕村邹某某和虎硿水电站路口养殖户于2024年1月28日关闭。今后镇村干部将加强猪场日常巡查,做到每周一巡查,确保巡查范围全覆盖、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全镇组织各村进行全覆盖排查,由各村村两委干部带队对各自管辖片区进行检查,主要查处是否存在无证养殖户、猪场偷排漏排、无证养殖户复养等情况,发现类似情况第一时间通知养殖户关闭拆除、整治整改,同时立即上报镇政府,截至8月暂未发现无证养殖、偷排漏排等情况。三是严格执行《永福镇建立生猪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的通告》《漳平市生猪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等相关文件,对取得相关证件的生猪养殖场,实行“五积分制”强化监管;对未取得相关证件或证件不齐的生猪养殖场,按属地原则,责令所在村进行整治、取缔。

  3.关于安全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

  (1)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安全宣传不到位,隐患未排除。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针对7个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器材未配备或失效等问题,明确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封侯村灵济宫已于2024年2月8日配置消防灭火器,并明确具体负责人为易某某,其余6个村均已于2024年3月将消防器材配备齐全;针对幸福院二楼部分房间墙体断裂的问题,封侯村已组织施工队伍进行墙体断裂修补,并于2024年5月22日整治完成,以后将督促村里加强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治。佳山村已于2024年1月25日重新书写悬挂牌,督促村两委干部提高认识及时关注村里各项安全防范意识,古溪村于2024年1月从镇自然资源所领回告示牌并已悬挂到位,并督促村要加强对辖区内的自然灾害点的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治到位。二是自查自纠。村建所督促各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巡查,查缺补漏,及时发现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并整改。统战办督促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负责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消防安全具体责任人,加强巡查,按照规范要求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器材,杜绝消防设施器材过期、老化。镇自然资源所立即开展排查工作,要求各村对辖区内的自然灾害点进行摸排,在排查中发现有部分村存在同样的问题,镇自然资源所于2024年2月份前要求相关的村重新到所里领取牌子并已重新悬挂。三是强化管理。要求统战办加强对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严格落实月巡查制度,持续对辖区内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村建所加强各村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房屋安全隐患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镇自然资源所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全镇辖区内所有自然灾害点的巡查工作,及时掌握各自然灾害点相关数据变化,并适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确保自然灾害点安全稳定。

  (2)廉政风险点管控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资金转入个人账户问题由镇纪委对吕坊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新坑村村聘干部李某某、洪坑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大坂村党支部书记黄某某、箭竹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和佳山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予以谈话提醒;针对工程发包自然人问题由镇纪委对新坑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洪坑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古溪村党支部书记陈某炜和元沙村支部委员会统战、纪检委员陈某某予以批评教育;针对征地补偿款支付程序和工程验收程序违规问题由镇纪委对吕坊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邓某某予以谈话提醒。按照经管站要求将报销费用转入对公账号,不得转入个人账号。同时,落实《镇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认真审核项目材料,把好项目材料质量关,严格按照项目验收标准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对项目发包程序、体量进行重新审查,对项目验收村料不全或验收不到位或验收人员不够的,组织力量重新验收,并对材料补缺补漏,完善材料。二是经核实,吕坊村当时为稳定群众情绪,方便开展群众工作,由2018年时任吕坊村纪检委员邓某某个人以现金或直接转账方式先垫付村民青苗补偿款,后再由村财统一转至邓某某个人账户。今后吕坊村将做好项目预判,打好“提前量”,严格按照征地政策要求开展工作,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经核实,石洪村当时验收有村支书、村干部和施工方多人参与验收,由于村干部项目业务不熟悉,导致验收材料未齐全,也未体现全员签字。今后石洪村将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严格按制度、合同要求办事,按照项目验收标准做好项目验收相关工作,确保程序合法合规、项目建设材料完整齐全,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要求经管人员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学习和理解,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并结合各村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等会议,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洁教育,防微杜渐,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4.关于落实惠民利民政策和开展常态化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石洪村特困供养人员陈某某的思想工作,鼓励其到漳平市德亨仁厚养老中心集中供养,目前陈某某居住在侄子家中。箭竹村在2023年“两治一拆”工作中,已为特困人员刘某某搭盖厕所,于2024年4月为其厕所进行通电,以保障其正常使用。新坑村特困供养人员陈某某为五保户,每月领取1216元作为日常生活费用,能够满足日常生活需求;新坑村委会为解决其困难,免费安装自来水入户供其使用,通过民政部门上门做入住养老院思想工作。洪坑村8户、陈村村4户、岭下村2户、文星村陈某某等人的消防自救设备已于2024年1月底前发放安装到位。二是做好长效机制,加强和住建、水利、安监、供电等部门的联动,进行政策引导,解决弱势群体、低收入群体、特困供养人员的用水、用电、消防、住房等基本生活条件。我镇将一如既往积极开展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活动,广泛传播爱心帮扶困难人群,使特殊人群得到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同时各村不定期入户帮扶,了解困难群体生产生活情况,为行动不便的困难家庭清扫房屋,为困难人群寻求就业机会,如提供公益性岗位、花圃做临时工等工作。

  (2)滞留境外人员劝逼返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劝逼返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永福镇持续开展2024年春节期间“劝逼返、防外流”敲年行动以及“大起底、劝逼返、管境内、打境外”百日攻坚行动,在2023年11月劝返李庄村李某某、福里村李某某入境,12月份文星村傅某某抓获入境,2024年3月以来劝返兰田村陈某某、陈某某和傅某某3人入境。截至目前,国家反诈办通报永福籍滞留境外人员80人,已劝返76人,劝返率达95%,劝逼返工作位于漳平市2024年乡镇反诈工作考评二类排名第一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持续推动劝逼返攻坚行动。目前,剩余4名滞留境外人员劝返难度较大,其中西山村李某某列为公安追捕逃犯、大坂村陈某某涉及电诈案件未处理、西山村吴某某被电诈公司控制、李庄村李某某至今未联系上。下一步永福镇将持续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属地管理、工作专班责任和派出所干警联村工作责任落实,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针对摇摆可劝人员予以突破。发挥内部协作力量,讲究劝返方式方法,动员一切资源和人员力量获取更多有利线索,开展以打促劝,推动完成劝返剩余人员。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干部担当作为、为民服务有差距的问题

  (1)个别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干部落实职能。2024年8月13日由镇纪委对同春村支部委员会纪检委员刘某某、西山村支部委员会纪检委员林某某、大坂村副主任陈某某予以诫勉谈话,并动员其积极回村参与村级事务,加强与其他村干部的沟通和联系。同春村村级纪检委员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刘某某已回到同春村参加各项工作。大坂村动员该干部积极参与村级事务,加强干部与村的沟通和联系,提高工作效率,要求每星期回村两次参加村务监督工作。西山村于2024年2月7日召开村两委会对林某某未能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研究,同意其提出辞职申请,并将讨论结果与辞职申请书交至永福镇组织办,并于2024年7月1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重新选举出村纪检委员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陈某某。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对外出务工无法及时参与村级事务的村干部进行谈话提醒,确实因为自身原因无法胜任村内职务的给予调整工作职务,对无法正常履职或拒不履职的村两委干部给予考虑更换。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指导村干部通过线上云办公等形式,灵活参与村级事务。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秋苑村根据多退少补原则,召开村两委会议对村民陈某某旱厕改建未补助问题进行研究讨论,确定未补助金额,已于2024年3月将未补助金额1497.50元发放到位。西山村李某某旱厕拆除补助1800元已于2024年8月补助到位;西山村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现待上级空心房补助资金到位后将立即发放到位,同时,村干部入户与村民陈某某做工作,其本人同意等资金到位后再领取。后盂村成立工作专班核查村民吕某某旱厕拆除改建中存在少拆多补的问题,发现村民吕某某旱厕拆除面积19.83平方米,补助面积61.04平方米,该数据无误,多补助资金为空心房拆除费用。新坑村深入剖析立行立改,已于2023年12月13日将三人重复领取的2473.9元退回村财,今后将加强村财村务管理,通过公示栏及小微权利监督群向群众及时通报村务信息。清源村经核实项目材料,因政府项目资金未全额发放到位,清源村未向村民发放补助资金,因此不存在旱厕拆除改建少拆多补、多拆少补、有拆无补、重复补助等问题。清源村已于2024年7月5日追回2022年1月报刊费多支付300元。桂洋村联系漳平市新华书店核实后,已于2024年1月11日退回重复支付购买中国共产党简史书籍款人民币2830.5元,今后将加强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二是清源等3个村已于2024年8月完成建设“理事公”民间调解组织,共培育理事公8名,其中:清源村3名、元沙村3名、洪坑村2名,并在村部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落实“理事公”民间调解工作机制,发挥调解作用。三是经镇纪委核查发现秋苑村、西山村、新坑村、清源村、桂洋村存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已分别对清源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清源村报账员林某某、桂洋村党支部书记黄某某、桂洋村报账员刘某某予以谈话提醒;对秋苑村村聘干部傅某某、西山村副主任陈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对新坑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予以诫勉谈话。成立监管小组。以村书记为组长,村纪检委员、相关村两委为组员,充分发挥村纪检委员在该类事件中的监管的作用,做到公平公正。同时将相关文件公开在小微监督群,让村民监督。

  2.关于整治民生领域不正之风不彻底的问题

  (1)侵犯群众利益违规收取“建设用地管理费”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经核实,吕坊村收取“建设用地管理费”基本用于吕坊村路灯修缮、道路养护等民生实事,收取费用统一转至吕坊村村委会账户,经查,不存在资金挪用和违建情况,接到整改通知后吕坊村立即停止收取建设用地管理费。镇纪委已对吕坊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予以诫勉谈话。二是举一反三。经排查,暂未发现其他村存在收取建设用地管理费现象,下一步我镇将组织各村严格制定村规民约,对于以往不合理、不合规的村规民约及时制止,并通过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村公告栏、微信群等渠道公开各村村规民约,提升村委会正确履行职能的能力。

  (2)服务群众意识不强,以收取保证金代替日常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3月5日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删除农村建房申请人向所属村委会缴交不少于2万元“住房风貌保证金”的有关内容,明确“住房风貌保证金”不作为农村建房审批条件,经查,不存在资金挪用和违建情况。鼓励村民自治方式加强村庄建筑风貌管控,27个村均把村庄风貌管控列入村规民约并公示。

  (3)落实群众利益“最后一公里”不到位。

  整改情况:坚持“实”字当先、“干”字当头,要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抓落实,认真跟进涉及群众资金发放的所有事项,确保群众资金能发放到位。

  3.关于化解遗留问题和基层治理能力不足的问题

  (1)个别村解决遗留问题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文星村已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2024年7月底已配齐配全相关设备后投入使用。新坑村农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现已向上争取二期建设资金10万元,已完成项目招标、场地清表,于9月13日完成硬化并建设篮球场供村民使用,同时由新坑村委会专人负责运行。大坂村骨灰堂属于林业违法图斑,目前正在整改中,已接受林业罚款1万余元;大坂村幸福院已明确由专人管理同时开放场地供村内老人自由使用。适榕村城乡饮水一体化项目业主为漳平市水利局,目前处于验收阶段,后续将根据省水务公司、漳平市水利局安排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同时,镇纪委已对文星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新坑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大坂村党支部书记黄某某、适榕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予以谈话提醒,督促他们工作要做深做实做细、要深入基层一线为民办实事。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召开镇村项目协调会,逐一摸排项目投入使用情况,有效推动项目建成投用。

  (2)处理群众反映难点问题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处存量问题。吕坊村该项目以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根据“同一路段,统一无偿让地”的原则,持续开展入户化解剩余路段纠纷问题,大部分村民已同意道路硬化,将争取“一事一议”等其他项目资金硬化剩余路段。石洪村已于2024年6月完成村内道路拓宽工程。西山村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镇村干部协调会,双方已调解并签订协议书,近几年内养殖户不进行养殖。二是努力构建和谐平安环境,发挥镇村两级干部及本地理事公作用,及时调解矛盾纠纷,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抓好落实,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有效化解群众矛盾,把服务群众贯彻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

  (3)处置信访积案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化解信访事项取得成效。专班人员积极与福里村村民陈某某、后盂村村民吕某某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对信访人的政策法规宣传和思想心理疏导,2024年以来福里村陈某某和后盂村吕某某两人均未再上访,也无出现越级赴省赴进上访等行为,目前已完成2件信访积案的化解。二是源头防范化解越级信访事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落实副科级干部牵头办理化解矛盾纠纷、信访事项长效机制,确保能够第一时间核查、解决群众诉求和信访事项,从源头上减少信访事项发生。同时加强镇村干部日常与信访对象的联系沟通,做到主动关心、主动帮助、主动化解,把各类信访事项解决在第一时间、化解在基层一线,预防信访对象越级赴省上访。

  (4)利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促进基层治理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4年7月1日封侯村、石洪村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分别开展直播9场、13场,同春村进入小微权力监督群人数208人,已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做好村务公开、事前公示、村情直播等工作。同时针对入群人数过少的问题,要求各村自查,进一步用好用活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吸引更多的村民入群。二是督促各村提高平台使用率,开展环境整治、汛期道路塌方清理、一事一议路灯安装等基层治理工作。三是严格按照上级纪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便捷性、公开化、透明化优势,做好村情公示公开以及群众诉求的化解,增加群众的参与度、满意度,使得群众会用、想用、敢用,为促进基层治理工作添砖加瓦。

  4.关于“三资”管理薄弱的问题

  (1)租金应收未收。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三资”管理薄弱问题,由镇纪委、镇经管站牵头召集各村村书记、报账员等人员进行集体约谈,并组织“三资”方面典型案例宣传和“三资”业务及注意事项培训。加强《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组织人员核实租金数额,限期内收取相关租金。要求各村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好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的归案工作。

  (2)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三资”管理薄弱问题,由镇纪委、镇经管站牵头召集各村村书记、报账员等人员进行集体约谈,并组织“三资”方面典型案例宣传和“三资”业务及注意事项培训。不断增强村级代理会计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建立健全村集体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石洪、紫阳、李庄等10个村已于2024年8月前对账册进行全面梳理,重新核对固定资产数目,并将购买的笔记本电脑、风力灭火机等遗漏物资进行登记,确保本村固定资产底册清晰、目录规范、内容详实无遗漏,今后各村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规范固定资产处置审批流程,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检查固定资产进出情况,并做到动态更新、及时登记造册,全面完善固定资产登记信息。二是各村立即派专人盘点所有固定资产,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并登记造册,确保各村固定资产底册清晰、目录规范、内容详实无遗漏,并强化管理。三是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建立健全村集体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杜绝固定资产出现脱管漏管现象。

  (3)经济合同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三资”管理薄弱问题,由镇纪委、镇经管站牵头召集各村村书记、报账员等人员进行集体约谈,我镇开展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行动,对辖区内27个村经济合同全面起底摸排,2024年8月镇经管组织人员重新梳理三资台账,并录入福建省三资管理平台。凡是涉及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的合同,都要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对外签订书面合同,并纳入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漳平市乡村振兴公示平台等加强村级合同管理。二是清理整顿清楚的经济合同将在镇经管站备份,并由专人录入平台系统。目前各村集体资产、资源性资产出租的经济合同已经按要求签订合同,手续完善并规范。今后将进一步要求经管站加强对各村主干及报账员进行业务指导,杜绝类似的情况发生。

  (4)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情况进行核实,在陈村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中,整个项目承包方分3次开具6张发票,第一期项目承包方所开发票金额多于上级拨付资金,第二期项目承包方所开发票金额资金等于上级拨付资金,第三期项目承包方所开发票金额少于上级拨付资金,最终所开发票金额总和与上级所有的拨付资金总额相同。二是针对“三资”管理薄弱问题,由镇纪委、镇经管站牵头召集各村村书记、报账员等人员进行集体约谈,并组织“三资”方面典型案例宣传和“三资”业务及注意事项培训。同时,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本次整改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清理整顿,目前暂未发现类似问题,今后将组织镇村干部学习项目签订、支付、报账等环节的正规流程手续,不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审核能力,同时由各村确定专人进行账目管理,对发现违规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三是2024年7月起实施新的《漳平市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各村将不能有库存现金,各村已经将库存的现金于2024年7月底前全部存入村集体账户。四是2024年8月份起由经管站牵头组织各村主干、报账员及代理会计加强学习2024年7月起实施的《漳平市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杜绝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的任何问题。  

  (5)票据报支不合规,存在“白条”支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佳山村相关收款收据是用于涵洞挡墙水沟工程支付,由于工程队将工程款开在一张发票中,支付工程款共分三次,开具三张单据都用于支付该笔工程款。陈村村相关收款收据是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的质保金支付给项目承包方后,承包方开具的收款凭证,不属于该工程项目的付款票据。针对票据报支不合规,存在“白条”支付的情况,后盂村、古溪村成立专班小组,以村书记为组长,村纪检委员、报账员、村副主任为组员核实情况,经查情况属实,镇纪委已对佳山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佳山村报账员陈某某、陈村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陈村村报账员陈某某、古溪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古溪村报账员陈某某、后盂村党支部书记吕某某、后盂村报账员吕某某进行约谈,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杜绝再发生类似问题。举一反三。针对“三资”管理薄弱问题,由镇纪委、镇经管站牵头召集各村村书记、报账员等人员进行集体约谈,并组织“三资”方面典型案例宣传和“三资”业务及注意事项培训。培训后组织各村报账员对2020年以来所有票据进行梳理核对,看是否还存在票据报支不合规,存在“白条”支付的情况,经过梳理汇总,其余各村未存在票据报支不合规,我镇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组织村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杜绝再发生类似问题。要求相关人员理清报账思路,做到报账时的规范化。成立监管小组,以村书记为组长,村纪检委员、村副主任为组员,加强财经纪律监管,充分发挥村纪检委员的监管作用。

  5.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石洪村、龙车村、封侯村、桂洋村等10个村已于2024年7月4日前将超标准发放的误工补贴、未按实际人数发放年终会议补贴和违规发放误工补贴共计26700元退还至各自村集体账户,镇纪委予以石洪村副主任陈某某、后盂村党支部书记吕某某、龙车村报账员陈某某、封侯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秋苑村村聘干部傅某某、清源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新坑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大坂村党支部书记黄某某、桂洋村党支部书记黄某某、箭竹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和丰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岭下村党支部书记吕某某谈话提醒。二是要严肃镇村两级财经纪律,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将津贴发放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经排查,暂未发现其他违规发放津贴情况,我镇将持续排查,对出现违规发放津贴的村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违规发放金额追缴。三是对村级报账员加强业务指导,确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按照误工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津贴,对于每次误工补贴的发放,让村纪检委员按具体情况上传至村小微监督群中,接受群众监督。

  6.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

  1项目验收监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村级项目的检查。不定期对村工程项目开展检查,发现管理不规范的村进行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镇纪委对封侯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予以诫勉谈话,同时封侯村对验收人员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严肃批评,测量误差造成多支付的工程款8109.2元已于2024年1月12日收回村集体账户。福里村已联系漳平市振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按规定退回1076元到福里村集体账户,同时,镇纪委对福里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予以批评教育。佳山村已联系施工方对未实施的靠边沟挡墙一侧纵坡21.4米(涉及资金不足五百元)进行施工,由于今年雨水较多,已于2024年7月6日施工完成。桂洋村一事一议硬化工程中道路1村部围墙实际宽度与验收宽度不符,村部围墙实际工程量少约1.3464立方,已对施工方进行批评并要求组织第三方人员重新验收并退回工程款1055.5元,同时镇纪委对桂洋村党支部书记黄某某予以谈话提醒,下一步将组织村干部学习项目业务,避免此类情况。新坑村C304线修复养护工程设计时有要求进行路面防滑处理,施工时主干道有进行路面压纹增加摩擦力,后期因主干道路基损坏对其进行修补拓宽时未进行路面压纹,新坑村将要求施工单位用打磨机打磨处理,增加路面粗糙度确保安全,已于9月进行路面压纹,路面压纹共需三百余元,但项目结算时并未含此部分费用,后续将加强业务培训,严格项目验收。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镇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规定村级实施的项目严格按照“策划、储备、实施”的程序要求,要由村提出项目合理性,经过驻村领导与镇项目办会商,报请镇主要领导审定,最后交由镇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以开始组织实施。同时为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制,项目建设和租赁等工程资料相关材料,上交一份镇项目办备案。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经常组织业务培训,特别是项目基建程序,在实施过程应注意的事项。

  (2)重建设,轻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同春村对损毁碧桃树苗的群众进行思想教育,讲明道理,并利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向村民传递保护村级财产的观念。同时,镇纪委对同春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予以批评教育,督促同春村专门指定一名村两委干部配合村护林员做好村道两旁绿化树苗保护,做好美丽乡村建设“三分建、七分管”的长效管理工作。李庄村2024年1月25日立即安排人员组织清除来吉自然村凉亭、幸福院庭院杂草,今后将对公共场地设施加强管理维护、及时清理脏乱差现象,提高休闲活动场所环境质量。二是做好维护。村两委会定期对村内建成的公共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及时清理“脏乱差”现象。经排查,陈村村、封侯村、桂洋村、清源村存在公厕及幸福院脏乱差、无人管理等现象,截至2024年4月,已完成垃圾清理,并由村指派专人进行管理,有效改善村内公共设施环境并提高村民使用率。三是提高认识。我镇将开设公共场地设施保护培训,各村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定期巡查,并定期对场所进行环境整治,做到设施安全及环境卫生双重保障。

  3工程资料保管不善。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组织人员对工程材料进行梳理,针对各村项目招投标及施工材料缺失、不完整等情况,已于2024年8月前联系施工方重新提交项目材料至各村村委会进行存档,并指定专人专门管理。二是规范村集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和2024年7月起实施的《漳平市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组织村两委干部学习,杜绝类似的情况出现。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村级代理会计审核责任意识。根据账目上经办人、证明人对缺失、不完整、不齐全等问题立即开展整改,补充完整相关资料。四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制,项目建设、资产处置和租赁等工程资料相关材料,均应及时在镇村级代理会计中心备案。

  4项目无监理。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各村出现该问题一方面是由于部分村级项目资金低于50万元的未硬性要求聘请监理,另一方面是村两委干部对项目业务认识不到位,未深入学习项目跟进的逐项流程。镇经管站组织村业主、施工方和设计方根据项目质量、数量、性质等要求,对照设计图纸进行复核。二是2024年8月份起经管站根据规范村集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制定村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办法,建立村级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制度,对村级项目加强审核,同时各村利用小微权力直播平台对村级小型项目进行阳光直播,做到项目透明化。三是加强村级项目监理聘请或自行组织监理的工作指导,督促村级作业主的项目落实监理工作制度。

  (5)履行招投标规定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大坂村2020年实施的村庄绿化建设工程按漳平林业局要求补签一份乡村生态景观林工程补充协议工程款15万元,该款项已支付。经核实,新坑村在供水工程净水器采购中,共有3家饮用水净水设备建设公司参与招投标,进行比对、询价,经会议协商后才确认采购。新坑村存在村两委会议记录登记不明确问题,由镇纪委对新坑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进行约谈,督促其强化理论知识,学会规范会议记录。二是制定村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办法,建立村级项目依法履行招投标工作制度加强对村级项目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村级项目依法履行招投标手续,并经过挂村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加强对村干部《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6)合同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桂洋、佳山、岭下、箭竹村等村未按合同规定预留3%质保金是由于村两委干部、村报账员及代理会计对相关业务不熟悉,财经纪律意识不够,镇经管站已组织人员对各村合同执行情况自查自纠,补缺补漏,尚在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项目,补办质保金手续,由镇纪委对已完工的项目工程所在佳山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岭下村党支部书记吕某某、箭竹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予以谈话提醒。二是加强对村干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挂村领导加强对村级项目工作的指导监督,村级项目需经过挂村领导审核和签字确认。今后将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和2024年7月起实施的《漳平市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组织学习,杜绝类似的问题出现。

  (7)未按规定变更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项目情况,镇纪委通过与相关村干部进行谈话了解,调取项目材料到现场进行核对,经查发现清源村、岭下村未按规定变更手续的项目已造成村财损失,分别于2024年5月10日、2024年6月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处理,并对清源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岭下村党支部书记吕某某予以党内警告,对镇财政所副所长陈某某予以谈话提醒。经过自查自纠梳理情况,其余各村未存在未按规定变更手续的情况。二是加强项目监管,督促清源村、岭下村完善内页材料并做好设计变更及结算审计,同时督促各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变更,及时按规定履行标后造价变更手续。三是镇项目办、包村领导干部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指导,加强业务培训,要求村干部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条例实行。

  (8)村干部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项目情况。经镇纪委调查发现,大坂村存在村干部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已于2024年6月6日进行立案并于2024年6月14日对大坂村纪检委员林某某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大坂村党支部书记黄某某予以谈话提醒,同时林某某已于2024年6月20日将违纪所得款3044.6425元退至中国共产党漳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账户。要求镇经管站、招标办、村两委干部加强《村级项目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及办法》《农村集体招标管理制度》以及村级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落实政策规定,确保村级项目的合规性。对出现村干部承揽本村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复盘,重点核查项目真实性或项目工程量,注重项目前期性规划、论证,暂未发现其他村存在村干部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的情况。严格执行《工程决算送审管理办法》和《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对发现违规的,严格按照相关法纪规定严肃处理。

  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严的问题

  1议事决策不科学、不够公开民主。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当时因疫情影响不能大面积人员聚集,故通过电话联系村两委征求意见,现针对西山村鳌头宋窑遗址保护工程事宜,西山村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会上详尽说明有关情况,并征得各位村民代表同意,在小微权力村务群内公开该项目超中标价22.7%事由,2024年1月19日已和工程方签订工程量增加协议,按协议付款;同时,镇纪委对西山村副主任陈某某予以批评教育。二是经核实福里村存在部分建设工程未进行集体讨论确定施工单位的情况,镇纪委已对福里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予以批评教育。下一步福里村将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对“四议两公开”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步骤不能减、环节不能少、次序不能乱,工作落实要到位,确保“四议两公开”发挥最大效应。三是同春村入户做群众思想工作,征求群众意见,合理利用资源,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将原场所改为长者食堂厨房用地,目前已完成改造并由镇纪委对同春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予以谈话提醒。四是完善村级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要求新实施项目需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和征求意见。加强村干部业务学习和培训,要求村级重大事项坚决执行“四议两报备两公开”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利用永福镇“清正打卡点”等警示教育基地,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形式展现“八种不良习气、33种表现”等廉政教育内容,提高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以案示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不做违纪违法的事情。二是兰田村、李庄村、龙车村等11个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于2024年8月前在大会上严肃通报本村相关党员违纪违法行为,纳入党员大会重点内容,观看《戒尺》《蚁贪之害》《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等警示片,深化警示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持续为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上发条”“敲警钟”。三是切实做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定期组织镇村干部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常态化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龙岩市委2号、3号文件等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对各类党纪党规、应知应会知识,开展知识测试,激浊扬清、强化教育。

  (3)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是持续强化动态管理。建立立体式三级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网络,在永福镇组织办设立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站,村党支部设立流动党员联络所,同时建立结对帮学责任制,由在家党员与流动党员结成对子,准确掌握流动党员的联系方式、流动去向、从事行业等信息,确保流动党员底子清、情况明。李庄、封侯、秋苑等村支部已按照党员干部管理要求,通过微信视频、电话语音的线上线下双结合方式,畅通党员干部通讯渠道,进一步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是坚持严抓学考结合。采取“线下+线上”双渠道教育管理模式,通过集中学、网上学、点对点送学三项措施,督促党员干部主动学、多样化学,不断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素质。同时将失联党员纳入党员教育培训整体规划,对查找取得联系的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性纪律教育等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经核实,李庄村党员陈某某已死亡,紫阳村党员陈某某已取得联系。是不断建强组织纽带。充分利用流动党员节假日返乡之机,召开返乡人才代表座谈会,动员优秀流动党员积极参与到村级事务管理中来,为家乡建设和发展出谋划策、献智献力。鼓励流动党员争当返乡创业的“头雁”、推动永福镇高质量发展的“参与者”。

  4抓党建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问题整改。已对清源村、古溪村、陈村村、和丰村、佳山村、箭竹村、洪坑村、新坑村等27个村支委会会议记录开展全面检查,对相关村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谈话教育,督促其今后分清村委、支委职责,增加党建方面内容。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召集各村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对“三会一课”制度进行全面、详细解读,打牢各村组织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基础。定期查阅各村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围绕不足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规范性。三是落实党建责任。督促各村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严格执行党建责任人职责,明晰村两委工作分工、职责范围,分清支委会与村委会权责边界,定期开展党员大会、支委会研究调度党建工作,并严格做好会议记录,转变重业务轻党建思想,抓细抓实党建工作,积极谋划打造党建品牌,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1组织机制与实际结合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组织核查针对李庄村党员人数较多且居住地较为分散的问题,永福镇党委认真分析情况,并研判其党支部党员人群构成,经核查,李庄村党员人数为91名,流动党员为33名,其余党员均居住在李庄村6个自然村内,虽然居住地较为分散,但李庄村为集镇附近村,各自然村距离较近,交通设施较为便利,召开党员大会时,大部分党员能够准时出席参加,因此并未划分党小组。二是认真学习制度。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制度,扩充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并结合各村支部党员实际,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管理。三是理论结合实际。对党员人数较多且居住地较为分散的党支部,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管理教育,实行线上加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以及村干部上门入户服务等方式开展活动,切实提升党支部学习力、战斗力,确保党员管理全覆盖。

  (2)发挥组织功能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进行整改。紫阳村于2024年3月8日开展“三八妇女节”活动,2024年1月5日、6月18日积极组织党员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并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记入“三会一课”中,规范化记录党组织活动情况,共有30余名党员参加。兰田村党支部于2024年1月3日召集党员参与家园清洁河道垃圾清理活动,通过党员带头参加全村的卫生清洁行动,动员身边人,从自己的房前屋后做起,营造人人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浓烈氛围,共有40余名党员参加。二是制定工作计划。各党支部通过微信群、村两委会开展宣传,并制定党员参与中心工作计划,结合党员自身实际,开展相关活动,并将党员参与度列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参考依据。三是定期组织活动。每月召集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参与家园清洁、政策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基层服务功能,筑牢党组织战斗堡垒。四是制定考核机制。将各村党员参与中心工作列入村级绩效考评内容,倒逼各村支部重视发挥党员积极性、能动性,切实提高党员示范效应。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召集清源村、桂洋村、洪坑村、元沙村、箭竹村、大坂村、佳山村、岭下村、和丰村、陈村村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交流会,提高对党务工作思想认识,了解其党建业务中难点、堵点问题,提高党务工作严肃性、自觉性。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各村每半年上党课,每月召开支委会,对“三会一课”定人定责,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清源村已联系陈某某、张某、陈某、林某某、林某某等5名党员及时参加党员活动。二是规范各村组织生活会开展流程,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等,镇组织办要加强各村党支部组织生活,定期讲党课,有针对性进行指导。清源、大坂、岭下等已补充完整党员活动点名册。佳山、和丰、陈村等村已补充调阅情况。加强跟踪指导。要求各村根据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各村党支部党建联络人指导落实,健全完善责任链条。以季调度形式检验各村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严格把控制度执行质量,对落实不到位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醒”,对无故不参加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明确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党支部至少确定1人负责党建工作,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全面提升党内政治生活水平。严格对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红脸出汗”和有深度。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丰富主题党日,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荣誉感和使命感。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就新形势下村级工作规范开展、会议规范记录和保管等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将党组织活动记录簿调阅结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与村干部绩效报酬发放、评先选优等直接挂钩。建立考核奖罚制度,对党支部书记重视不够、记录不规范的,及时问责,责令整改;对记录详实、议事规范的,推塑典型,激励表扬。

  (4)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登记不规范。发展党员台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发展党员。组织办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严控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执行发展党员“331”工作机制,指导村党支部、党员规范填写《积极分子考察表》和《入党志愿书》,同时加强对党员材料的审核,确保党员材料规范完整、表述准确。和丰村对党员陈某某、陈某某、卢某某的档案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对新发展党员的档案材料及入党程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党员发展符合要求。清源村已补充发展党员“六项机制”公示情况;桂洋、佳山等村党员材料存在指导思想表述错误之处已修改;元沙村对党员陈某某的发展党员材料重新核实,发展党员材料有误的已及时整改,对档案中缺失地方查缺补漏。二加强党费收缴管理。组织办对党费管理人员进行党费收缴培训,明确收缴标准、时间、方式和流程等,并严格执行。加强对村级支部党费收缴情况的监管,及时汇总和分析各支部的交纳情况。核对各支部收缴登记数与上缴数是否一致,审核党费收缴金额是否严格按照收缴规定。清源村、箭竹村核对党费收缴登记簿和组织办测算党费金额,已分别于2024年1月23日、2024年3月5日对党费收缴登记簿进行修改。古溪村已严格按照标准上缴党费。陈村村已告知相关党员完成补交党费9.6元,同时做好登记,今后持续加强党费收缴规范性。

  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关于上轮村级巡察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石洪村上轮村级巡察违规发放补贴1.11万元,已于2023年11月17日清退到位9950元,剩余1190元因陈某某患病逝世,无法追回。镇纪委已对石洪村党支部书记江某某予以诫勉谈话。新坑村针对内厝坪至小村自然点的村道拥堵问题,由于当前项目资金及新坑村村财紧张,导致该项目无进展,下一步新坑村会利用在外乡贤资源进行招商引资,同时持续与上级进行沟通对接,待资金一到位立即进行村道拓宽;针对债务严重问题2024年已还款7万余元,剩余135万元未还,后续将根据村财政收入情况完成每年还款7万元基础目标,持续做好债务清偿工作;新坑村截至2023年5月已修建小农水排洪沟2处,总长900余米,2023年11月完成新坑小村自然村生态廊道主体建设,实现新坑、仙宫、小村等自然村水渠设施建设逐步提升;针对偏远河道杂草淤泥已于2024年2月组织人员清理完毕,有效解决汛期排水不畅、村民花圃损失等问题。镇纪委已对新坑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予以谈话提醒。和丰村村财资金使用已经做到由行政村整合、统筹、分配并合理使用,2023年每笔开支都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村民代表研究后再使用,同步做到公示公开。陈村村村两委干部群策群力,共同推动闲置土地的开发。陈村村“柳家畲”集体土地已有80多亩于2022年列为新增耕地开发项目,待项目通过验收后,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剩余闲置的土地后续会继续开发。岭下村村财薄弱,将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该项目目前未进行建设。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党建和业务一起抓,不定时、不定期、不间断地开展整改落实工作,自查抽查过程中必须动真碰硬,确保整改成效持续巩固,避免问题反弹回潮。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龙岩市委交叉巡察七组和漳平市委村级巡察组巡察永福镇党委期间,共向永福镇移交信访件13件。永福镇党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4年8月26日,已办结13件。针对巡察移交线索及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39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乡村振兴力度不够的问题

  (1)乡村振兴规划先行落实缓慢。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对尚未形成村庄规划编制的村加强村级管理,建立健全村级工作机制,加强村级的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增强与规划编制单位的技术沟通,认真研究各村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结合各村实际,注重协同性、关联性,科学指导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及时疏通堵点、解决难点。三是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对策措施,从区域规划和长远规划的视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内容做好高质量的村庄规划编制。目前,李庄村、福里村、兰田村、石洪村、洪坑村、和丰村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申请入库,适榕村、古溪村、元沙村、岭下村正在进行编制,待专家评审后申请入库。

  (2)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整治力度,积极推进部卫片图斑整治。严格按照《永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违”巡查网格化管理和新发“违建”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到人,采取“网格化”管理。目前2020年以来部卫片监测图斑217宗,整改131宗,占比60.37%,剩余86宗,将进一步开展违法卫片图斑整治工作,针对不同的问题设置具体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培训工作,推进图斑整改工作;同春村耕地目前已整改复垦种植约80亩。二是加大日常巡查和打击力度,构建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新增违法占地问题。三是强化业务指导,在适宜种植粮食作物的季节督促同春村村委对常年抛荒地逐步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其他抛荒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整改抛荒问题。同春村入户排查撂荒地户主,加强撂荒地生态修复宣传,开展培训提高农民耕地保护意识。四是向农业部门了解最新种粮的补助政策,召集农技及包片干部深入到农户中去积极开展复垦动员工作,提高农户种粮的积极性。采取包片的方式安排农技干部扎根到村里地头做好农业耕作的指导工作。

  4.关于落实惠民利民政策和开展常态化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2)滞留境外人员劝逼返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劝逼返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永福镇持续开展2024年春节期间“劝逼返、防外流”敲年行动以及“大起底、劝逼返、管境内、打境外”百日攻坚行动,在2023年11月劝返李庄村李某某、福里村李某某入境,12月份文星村傅某某抓获入境,2024年3月以来劝返兰田村陈某某、陈某某和傅某某3人入境。截至目前,国家反诈办通报永福籍滞留境外人员80人,已劝返76人,劝返率达95%,劝逼返工作位于漳平市2024年乡镇反诈工作考评二类排名第一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持续推动劝逼返攻坚行动。目前,剩余4名滞留境外人员劝返难度较大,其中西山村李某某列为公安追捕逃犯、大坂村陈某某涉及电诈案件未处理、西山村吴某某被电诈公司控制、李庄村李某某至今未联系上。下一步永福镇将持续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属地管理、工作专班责任和派出所干警联村工作责任落实,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针对摇摆可劝人员予以突破。发挥内部协作力量,讲究劝返方式方法,动员一切资源和人员力量获取更多有利线索,开展以打促劝,推动完成劝返剩余人员。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关于整治民生领域不正之风不彻底的问题

  (2)服务群众意识不强,以收取保证金代替日常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3月5日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删除农村建房申请人向所属村委会缴交不少于2万元“住房风貌保证金”的有关内容,明确“住房风貌保证金”不作为农村建房审批条件,经查,不存在资金挪用和违建情况。二是鼓励村民自治方式加强村庄建筑风貌管控,27个村均把村庄风貌管控列入村规民约并公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7881138;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平市永福镇人民路1号永福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364400;电子邮箱6734012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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